合理。
是為循末歸本,故謂之順也。
夫一切衆生,以無明不覺故,久已違體起用,逐末忘本。
幸遇諸佛大慈悲父,方便教化,令其順用入體,便能即染性而成淨性,轉業識而證真如。
可知平等一心,本無異相,何有于染性之除不除哉!
(申)七,釋相違不熏疑。
問曰:既說無明染法與心相違,雲何得熏心耶?答曰:無明染法,無别有體,故不離淨心。
以不離淨心故,雖複相違而得相熏。
如木出火炎,炎違木體而上騰。
以無别體,不離木故,還燒于木。
後複不得聞斯譬喻,便起燈爐之執也。
此明心體具足染性,名為不空也。
妄計無明别有自體,遂來此疑。
釋之曰:無明染法,何所從來耶?由此心體随染之性,為染所迷,迷即背覺合塵。
迷者,無明之義。
背覺者,違心之義。
可知無明離此淨心,無别有體,以其背覺合塵故,乃緻相違;以其不離淨心故,故得相熏也。
今以木喻淨心,以火喻無明,以燒木喻熏心,則如木中出火,火炎違木體而上騰,然火無别體,不能離木,故得還燒于木耳。
聞斯譬喻,理可明矣。
然汝随語生執,聞火能還燒之說,更不得妄計燈爐之火,何不還燒燈爐?須知燈爐之火,由柴等起,非由爐等起也。
總之看經聞法,要當遣情會體,返照自心。
若執計橫生,便成戲論。
大師所以警誡衆生者至矣。
末句,結成體具染性名為不空之義。
(午)二,明具足染事。
次明心體具足染事者,即彼染性,為染業熏故,成無明住地及一切染法種子。
依此種子,現種種果報。
此無明及與業果,即是染事也。
然此無明住地及以種子果報等,雖有相别顯現,說之為事,而悉一心為體,悉不在心外。
以是義故,複以此心為不空也。
譬如明鏡所現色像,無别有體,唯是一鏡,而複不妨萬像區分不同。
不同之狀,皆在鏡中顯現,故名不空鏡也。
是以起信論言: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
一切世間境界,悉于中現。
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
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
以此驗之,具足世間染法,亦是不空如來藏也。
上來明具足染淨二法以明不空義竟。
若了得心外無法,則心體具足染事之理,不煩言而可解。
譬如人不起心作惡,即一切惡事,何從有乎?染事者,對淨事而言。
約世出世間言之,六凡所作皆染事,四聖所作皆淨事。
又六凡作世間業為染事,如作出世業,即為淨事。
又四聖中,二乘住空沉寂,缺大悲心,不知空無空相,寂無寂相,曰住曰沉,亦非淨也。
菩薩上見有佛道可成,下見有衆生可度,即是有佛相衆生相,雖淨而未極于淨也。
惟至佛果,則雖成佛,而無成佛之相,雖度生,而無度生之相,體用一如,淨德圓顯。
故約十法界言,惟佛稱淨,餘九皆染。
(如觀世音等諸大菩薩,位鄰于佛,即與佛無異也。
)克實論之,住世而不染世間相,則染事皆成淨事;若修出世淨法而住于相,即淨事而成染事。
昔梁武帝問達摩祖師曰:朕一生刻經造像齋僧,有何功德?達摩曰:毫無功德。
不過人天有漏之因而已。
梁武又問:雲何無漏?達摩曰:淨智妙圓,體自空寂。
蓋極言不可住相也。
此如《金剛經》雲:“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謂為邪道者,正以其著相耳。
不可著有,不可著無,并不著有無之相亦無,如此方是自性清淨心。
何以故?此心本來性相不二,理事雙融,雲何可著?著即與本性相違。
違即成染。
故修行人作種種功德,本是成佛之因,但令心有所著,即此一念,便是随染而為染熏。
由是淨法皆變成染法種子,而現種種染報。
永嘉大師曰:“住相布施生天福,猶如仰箭射虛空。
勢力盡,箭還墜,招得來生不如意。
”蓋如是因,如是果,一絲不爽。
法會大衆,不可不深明此理也。
“無明住地”,解已見前。
“一切染法”,謂三細及前五粗。
由此而現種種果報,故曰“種子”。
“無明及與業果即是染事”者,無明即惑,業即種種染法,如三細及前五粗等,果即苦果。
此明兼惑業苦名為染事之義。
“相别”者,惑業苦名相各别也。
雖複名相各别,實則事皆虛幻,無有自體,皆依心現。
此心本無内外,雲何可說事在心外耶?故曰“悉不在心外”。
明得染事亦不在心外,則心為不空如來藏之義,更可了然矣。
“鏡”喻心,“明”喻心體本淨,“萬像”喻種種染事。
“區分”者,區别也。
合法可知。
末複引《論》,證明此心不空。
“因熏習鏡”者,喻心為能熏所熏之因。
以染事言之,則無明等熏心,即是染報之因也。
“如實”者,真如實相也。
性相一如,是謂“不空”。
“不出不入不失不壞”者,内本無相曰不出,相不入鏡曰不入;雖不出不入,而在鏡中顯現,是為不失;唯是一鏡,而萬像區分,是為不壞。
喻淨心本無染事出生,亦非染事從外而入,而心能依熏顯現無量無邊因果,不失不壞也。
“常住一心”句,會法歸心,謂萬法皆依一心而住也。
“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者,正明會法歸心之所以。
“以此驗之”下結成。
末句,總結上來具足染淨二法以明不空之文也。
(校上來原本卷七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