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上下法,唯是一心作。
”可知不但世間染法皆一心作,即十方三世諸佛一切淨法,亦吾人自心本具之法。
除自心外,無片事可得。
但不遇善友開發,種子不能發生耳。
問曰:諸法既由心作,心本無相,一切諸法何自來耶?須知即由“不了諸法似有無實”來也。
不了依他,而起執着。
非有計有,迷以為實。
前所謂“迷真起妄”是也。
若不執着,當下無有。
有即非有,本無真實。
故曰“似有無實”。
有善根者,聞此法已,必起思惟。
聞者,聞其名,聞慧也。
思者,思其理,思慧也。
然非修不證。
故次名字覺而明觀行覺。
觀行者,修慧也。
(未)二,觀行覺。
随順修行。
漸知諸法皆從心作,唯虛無實。
随所聞之言,順所言之理,修于觀行,是為“随順修行”。
如此漸漸增進,得伏果時無明及諸妄想,而與所聞之法少分相應。
了知一切諸法,果然如幻如化,如鏡中花,如水中月,唯是一虛,本來無實,皆從心作。
到此境界,則身心悅豫,四大輕安,是為名字覺成就。
凡真修行人,此等境界應當常有也。
然此于本覺明妙境界,不過微露端倪而已,未能相似也。
何以故?界内見思粗惑,尚未脫落故。
故次明相似覺。
(未)三,相似覺。
又二。
(申)初,正明覺于通惑。
二,兼明漸除别惑。
今初。
此中有通有别者。
通惑為三界内凡夫之通病,所謂見思煩惱是也。
别惑為三乘聖人界外無明,不與凡共,所謂塵沙煩惱是也。
修行人先除通惑,漸除别惑,方與常住真心性淨明體漸漸相似。
故曰“相似覺”也。
若此解成時,是果時無明滅也。
無明滅故,不執虛狀為實,即是妄想及妄境滅也。
爾時意識轉名無塵智,以知無實塵故。
“此”字,即指觀行覺中諸法心作唯虛無實而言。
“解”者,知解。
前但漸知漸解而已,必其三障漸除,見思粗垢脫落,乃雲解成。
(解成,即是觀行覺成就。
)向在迷時,意識念念分别,不了似色等法但是心作,虛相無實。
不了之義,即是果時迷境無明。
今修觀行,了了證知諸法唯虛,則境迷既破,即是果時無明滅也。
果無明既滅,見惑粗垢先脫,無師智相似境界現前。
然而思惑仍在也。
必其證知我空(不執,即我空),則能執之妄想(業障)、所執之妄境(苦障)随滅,正當惑、業、苦三障空時,意識即轉為無塵智,不名為識矣。
何以故?向迷塵緣,執之為實,今則知無實塵,即為妙觀察智相應品,故轉名為無塵智。
一切菩薩行門,皆以此智為樞機,即《心經》“照見五蘊皆空”之“照”字是也。
(果無明滅,為小乘初果位,大乘圓初信位。
妄想妄境滅,為小乘羅漢位,大乘圓二信至十信位。
)此中所滅者,為界内見思正使。
其習氣及界外見思,于下科别惑中明之。
(申)二,兼明漸除别惑。
又二。
(酉)初,出别惑之相。
二,明漸除之由。
今初。
雖然知境虛故,說果時無明滅,猶見虛相之有。
有即非有,本性不生,今即不滅,唯是一心。
以不知此理故,亦名子時無明,亦名迷理無明,但細于前迷事無明也。
以彼粗滅,故說果時無明滅也。
又不執虛狀為實故,說妄想滅,猶見有虛相,謂有異心。
此執亦是妄想。
亦名虛相,但細于前,以彼粗滅,故言妄想滅也。
又此虛境,以有細無明妄想所執故,似與心異,相相不一,即是妄境。
但細于前,以其細故,名為虛境。
又彼粗相實執滅,故說妄境滅也。
以正使雖滅,習氣仍在,故用“雖然”二字,承接而下。
“雖然”者,未盡之詞也。
此文可分三節明之。
第一節,謂雖知境虛無實,說為果無明滅,然猶見有境虛之相。
“虛相”者,空相也。
不知此相,有即非有,論其本性,本不生滅,唯是一心之所現起。
以其不知此理,即是根本不覺。
(知即是覺,若不知,即不覺矣。
)名曰子時無明、迷理無明者是也。
(又名迷心無明。
)
第二節,謂雖不執虛狀為實,說為妄想滅,然猶見有虛相,以為有異于清淨之心。
此亦妄執,亦是妄想,亦名虛相。
第三節,謂既有細無明(即子時無明,言其細于果時無明也)能執之妄想,謂有異心,即所執之虛境,似與心異,相相不一,即此便是妄境也。
此中“細無明”,兼指《起信》三細中之業相。
細無明妄想,及其所執之虛境,即是三細中之轉相、現相也。
此三節中,每節之末結之曰“以彼粗滅,故說果時無明滅”雲雲。
“彼”字即指上科,以明上科所言之滅,乃但滅其粗惑耳(即界内之通惑),猶見虛相之有。
“見有”二字,即是病根。
此為界内見惑習氣,及界外見惑。
第二、三節“猶見有虛相謂有異心”,及“似與心異相相不一”,則不但不知唯是一心而已。
雖或知之,猶執虛相之有,謂有異心。
能執既然,則所執即相相不一,似與淨心有異矣。
此中“異”字,即其執虛之根。
即是心外取法。
但細于前之執實耳。
此皆界内思惑習氣,及界外思惑。
夫前在迷中,執有實體,是為六凡之通病,故粗。
今則解成,但執有虛相,是為三乘之别惑,故細也。
又見有虛相,即是法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