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者,以見相二分,皆由不覺自動而起,本來非實故也。
此科于解釋名相中,兼釋上科還熏淨心、果複成子之義。
須知粗既轉細,病根愈深,拔除愈難。
且由是而細複生粗,粗又轉細,如環無端,何時得了。
此南嶽大師《大乘止觀》之所由作也。
(午)三,明互依。
然此果時無明等,雖雲各别熏起一法,要俱時和合,故能熏也。
何以故?以不相離,相藉有故。
若無似識,即無果時無明。
若無無明,即無妄想。
若無妄想,即不成妄境。
是故四種俱時和合,方能現于虛狀之果。
何以故?以不相離故。
又複虛狀種子,依彼子時無明住故。
又複虛狀種子,不能獨現果故。
若無子時無明,即無業識。
若無業識,即虛狀種子不能顯現成果,亦即自體不立。
是故和合方現虛狀果也。
是故虛狀果中,還具似識似塵虛妄無明妄執。
由此義故,略而說之雲“不覺故動顯現虛狀”也。
此科,先明因合而後成果,“是故虛狀果中”以下,次明果成即還具因。
和合成果中,先約六粗以明,“又複虛狀種子”下,更推窮三細以明也。
蓋上科所雲“以果時無明熏心故”以下四行文,雖明諸法各别生起,實則諸法相依不離,相藉而有,起必俱起,離即不能現于虛狀之果矣。
虛狀果者,即指凡夫五陰及以六塵(解已見前)。
此約六粗,以明和合俱起也。
虛狀種子,即是見分、相分,由于一念不覺轉成業識而後有,故曰依彼子時無明而住。
先安此句,以為下文虛狀種子不能獨現果張本。
此“果”字及下文“顯現成果”之“果”,皆指虛狀果而言。
蓋雖由見相二分,生起六粗,然若無根本無明,即無業識。
若無業識,則見相二分自己尚不成立,何能現果乎?“若無子時無明”下兩行文,即明此理。
故結雲“是故和合方現虛狀果”,此推窮于三細,以明和合俱起,方能成果也。
由此可知,能執之妄想,所執之妄境,由于似識不了。
而似識等種子,實依子時無明而住(即是住地無明。
地指心言),足見心外無法。
此吾人進修,所以先須悟得常住真心性淨明體也。
又可知無明等法既和合俱起方能現果,故果中即全具有此等諸法種子,此果子之所以相生不已。
“是故虛狀果中”以下一行文,即明此果還具因之理也。
“還具”,猶言旋具。
“似識”,即六、七識。
“似塵”,兼似色言。
“虛妄”,即指似塵、似識二種虛狀種子。
“無明”者,果子無明。
“妄執”,即妄想也。
“由此義故”下,言前明二熏文中,雖未及詳和合現果、果中具因之理,而雲“不覺自動顯現虛狀”,是于和合互依俱起之義,已略說之矣。
(午)四,結流轉。
如是果子相生,無始流轉,名為衆生。
以果熏子,起子現行而成果;以子熏果,起果現行又成子。
是為“果子相生”,如上三科所明是也。
“果”為見思煩惱,“子”為根本煩惱。
無時可指曰“無始”,蓋欲言其最初之生相,而不可得也。
無論子時無明,即果時無明當下之起處,亦莫尋其始相。
現在尚且無始,何況最初之一念哉?噫!一念既動,直至現在,惑業苦三,流轉生死,此衆生之所以為衆生也。
衆生,可分上中下言之。
上者三乘聖人,以根本無明為惑,無漏二邊為業。
中者三善道,以見思惑,起善業不動業。
下者三惡道,亦以見思惑,起于惡業。
既有惑業,動必招報,故九界無非流轉,皆曰“衆生”也。
明得此科之理,當知染法熏心,心變為染;若淨法熏心,心即變淨。
是故以菩薩法熏之,可成菩薩;以佛法熏之,即可成佛。
所謂“一聲南無佛,皆已成佛道”也。
或看經,或聽法,或念佛,或禮忏,即由六根門頭,熏入八識田中,令成種子為因。
從此由名字覺,發起現行,漸漸進修,而證究竟覺果。
所謂以其始覺,合于本覺,此即返妄歸真之要道也。
其義下文廣明。
今約迷真起妄成不覺義已竟。
(巳)次,約返妄歸真具二覺義。
分二。
(午)初,明能覺淨心義。
次,明淨心自覺義。
初中五。
(未)初,名字覺。
二,觀行覺。
三,相似覺。
四,分真覺。
五,究竟覺。
今初。
上來所說“迷真起妄”,雲何為真,複雲何妄,大衆明白麼?果能徹底放下,淨裸裸,赤灑灑,一念不生,且問真妄在甚麼處?若未能直下承當,即須向這“返妄歸真”上,下手用功。
所謂修行者,修此行此也。
若不依教進修,努力向上,将無出頭之日也。
要緊要緊。
後遇善友,為說諸法皆一心作,似有無實。
聞此法已。
衆生昏迷倒惑,而心體不變,是為理覺。
知名達義,為名字覺。
且問在昏迷中,何以忽爾能覺耶?蓋由善根為因,善友為緣,因緣和合。
聞得佛法名字,即起思惟:三界皆苦,無一可樂。
因而知苦求出。
是為發覺初心,即吾人苦極思本,初研佛法之時也。
“後”者,對前“迷時”而言。
舉友兼師,謂之“善”者,善知識也,為說法由心起,除此一心之外,本無有法。
先令悟此,方不緻盲修瞎煉,堕塹落坑,非善知識而何?“諸法”者,即十法界因果之法。
佛告阿難:諸法所生,唯心所現。
《華嚴經》亦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