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義故,所以心想佛時,是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而念佛求生極樂,随願得生也。
所以無論雕塑繪畫佛菩薩像,必應香燈花果,恭敬供養,即是莊嚴自己法身也。
何以故?同以此一淨心為體故,心體一如故。
法會大衆知此妙義,亟當向自己本心中,體念修行,放下一切念頭,露出真如本體來。
努力努力。
上來分釋已竟。
“又真如者”以下,合釋也。
“以一切法真實如是唯是一心”須作一句讀之,其義自明。
所謂法法皆是心,心外本無法,此理真實不虛,如是如是,故曰“真實如是”也。
此正顯心外無法之義。
下複反顯雲“若心外有法者,即非真實,亦不如是”,須知法從心起,悉皆幻相,故非真實,故有差别,而能生諸法之體,則不僞不異,故名真如也。
是故下引論為證。
“心緣”緣字,乃攀緣之義。
起心攀緣,故曰心緣,意謂離去言說名字攀緣之相,則一切法,無大無小,無高無低,無好無醜,無長無短,畢竟平等。
畢竟平等,故無有變異。
無有變異,故不可破壞,而一心之真體顯現矣。
故曰“唯是一心”。
《法華經》雲:“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
”即此義也。
行人聞得真如之名,須了不妄不異之義,即以銷歸自己,自悟本心,方得受用。
又應知義從名顯,名相因文字而着。
吾人今從文字般若,薦取實相般若,則文字實世間之至寶也。
近年各地不敬字紙,何怪事變日多。
當知事不中理,由于智短,而開發智慧,端賴文字。
如是因如是果,長此以往,可懼孰甚。
大衆宜輾轉勸導,功德無量。
(子)三,釋佛性。
分二。
(醜)初,略釋。
二,廣辨。
今初。
問曰:雲何複名此心以為佛性?答曰:佛名為覺,性名為心,以此淨心之體,非是不覺,故說為覺心也。
我國當初造佛字時,本非以“覺”為義。
翻經者既用佛字譯其梵音,複因如來是大覺世尊,故以“覺”義诠顯“佛”字耳。
覺義有三,即自覺、覺他、圓滿覺也。
如來未成佛前,亦是衆生,由不覺之衆生,證得究竟覺果,是為自覺。
此心廣大無際,衆生是心内之衆生,普度心内衆生,同歸覺道,是為覺他。
自覺覺他,無有休息,自覺行圓,覺他功滿,曰圓滿覺。
不改為性,即一心之體也。
此自性清淨心之體,本來靈靈不昧,了了常知,雖在塵而不染,故曰“非是不覺”。
既非不覺,故“說為覺心”也。
“覺心”即佛性之義。
此科原是釋義,故不稱佛性之名而舉其義,且與下廣辨之文,語氣相銜,義更明顯。
此立言之善巧也。
(醜)二,廣辨。
分三。
(寅)初,約不覺辨。
二,約覺辨。
三,釋餘疑。
初中二。
(卯)初,直明心非不覺。
二,雙顯二佛性義。
今初。
問曰:雲何知此真心非是不覺?答曰:不覺即是無明住地。
若此淨心,是無明者。
衆生成佛無明滅時,應無真心。
何以故?以心是無明故。
既是無明自滅,淨心自在,故知淨心非是不覺。
又複不覺滅故,方證淨心。
将知心非不覺也。
衆生從來未覺,遂緻不知此之真心,本非不覺。
問意蓋從此來。
《起信論》雲:“不覺念起,見諸境界,故說無明。
”是故不覺即是無明。
“無明住地”者,猶言住地無明,即根本無明也。
地指真心言。
無明幻法,無有自體,依心為體。
無明為能住,心為所住。
衆生成佛時,住地之無明即滅。
若果真心是不覺者,無明滅時,即無真心。
既無真心,雲何成佛?可知性淨真心,非是不覺也。
此約淨不同染釋,以明無明染法自滅,性淨真心自在。
又衆生在染之時,淨心莫顯,必須無明染滅,方證淨心。
此約染不同淨釋,既是染滅而後淨顯,更可知性淨真心,非是不覺也。
文中初言染滅淨存,繼言惟其染滅,乃能顯淨,其義更進。
總以辨明淨心之體,非是不覺而已。
“将”者,要也。
要知猶言須知。
(卯)二,雙顯二佛性義。
問曰:何不以自體是覺,名之為覺,而以非不覺故,說為覺耶?答曰:心體平等,非覺非不覺。
但為明如如佛故,拟對說為覺也。
是故經言:一切無涅槃。
無有涅槃佛。
無有佛涅槃。
遠離覺所覺,若有若無有,是二悉俱離。
此即偏就心體平等說也。
若就心體法界用義以明覺者,此心體具三種大智,所謂無師智、自然智、無礙智。
是覺心體,本具此三智性,故以此心為覺性也。
是故須知同異之義。
雲何同?謂心體平等即是智覺,智覺即是心體平等,故言同也。
複雲何異?謂本覺之義,是用。
在凡名佛性,亦名三種智性;出障,名智慧佛也。
心體平等之義,是體。
故凡聖無二,唯名如如佛也,是故言異。
應如是知。
上文以非不覺,反顯覺心。
問者不察,以為既言心體非是不覺,則心體是覺明矣。
因複問曰:然則何不直以覺義順顯說為覺心,而必以非不覺義反顯說為覺心耶?不知此心,有體有用。
約體而言,實無所謂覺,無所謂不覺。
約用而言,乃有覺與不覺之分。
今正明止觀依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