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揮舞起火把才令他重新開始挪動起來。
在外面的庭院中,夜色籠罩着恐怖堡,一輪滿月在城堡的東牆之上冉冉升起。
蒼白的月光将高聳的三角形垛口的影子投在冰凍的地面上,像一排黑色鋒利的牙齒。
空氣冰冷而潮濕,帶着久違的氣息。
人世,臭佬告訴自己,這是人世間的味道。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地牢裡呆了多久,但至少有半年了。
如此漫長,或許還要更久些。
會不會是五年,十年了,或者二十年?我怎能知曉呢?如果我在下邊瘋了,我的半生已經逝去了又将如何呢?但不是那樣,那想法太蠢了。
不可能過去那麼久了。
那兩個男孩依舊還是孩子。
如果真的十年過去了,他們應當長成大人了。
他得記住這些。
我不能讓他把我逼瘋。
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和腳趾,他可以摳出我的眼睛,割掉我的耳朵,但他不能奪走我的意志,除非得到我的允許。
小瓦德舉着火把在頭前帶路,臭佬溫順地跟随着,大瓦德在後面押着他。
他們經過狗舍時,獵犬沖着他們狂吠。
寒風卷過庭院,吹穿了他身上穿着的又薄又髒的破衣衫,激起了滿身的雞皮疙瘩。
夜晚的空氣又冷又濕,雖然還沒有下雪的迹象,但肯定寒冬将至了。
臭佬懷疑自己能否活着看到第一場雪的降臨。
我還剩下幾根手指?幾根腳趾?當他擡起手查看時,震驚地看到它是如此蒼白,如此枯瘦。
皮包着骨頭,他想。
我有了一雙老人的手。
難道我認錯了這兩個男孩?莫非他們根本不是小瓦德和大瓦德,而是他們的兒子?
大廳裡光線昏暗,煙氣缭繞。
左右兩行火把燃燒着,火把插在牆上探出來的人的手骨之上。
頭上高懸的是被煙熏黑的木椽,拱頂隐沒在了陰影中。
空氣裡滿是葡萄酒,麥酒和烤肉的香氣。
這香味令臭佬腸胃咕咕作響,垂涎三尺。
小瓦德推搡着他踉踉跄跄地經過守衛們吃飯的長桌。
他發覺到他們在盯着他。
靠近高台的上等席位那裡坐着拉姆斯的心腹,還有“雜種的寵兒們”衛隊裡的成員,“骨頭”本,這個老家夥為他的主子照管心愛的獵犬。
達蒙,外号“為我而舞”的達蒙,一頭金發,帶着孩子氣的家夥。
“咕噜”,因為在盧斯大人的訊問中粗心的答話而丢掉了他的舌頭。
酸阿蘭,“剝皮者”還有“黃雞雞”。
在離得遠些,鹽瓶之下還有一些他看上去眼熟但叫不出名字的家夥:傭兵和士官,士兵,看守和打手。
但那還有幾個陌生人,他從沒見過的面孔。
有些人在他經過時皺起鼻子,其他人一見他就哄笑起來。
客人,臭佬想,大人的朋友,我被帶來給他們取樂。
他吓得哆嗦了一下。
高桌之上,波頓的私生子正坐在他父親的座位上,用他父親的杯子飲酒。
桌上還有兩個老家夥,臭佬瞥上一眼就看出來兩個人都是領主老爺。
其中一位身材幹瘦,目光冷峻,留着一幅長長的白色胡須,臉色陰沉像是挂着寒霜。
他的罩衫是張破碎的熊皮,陳舊而且油膩,裡面穿着一件連環鎖甲,就算是坐在餐桌旁也沒有脫掉。
另一位也是同樣的幹瘦,但是身形扭曲:一肩高、一肩低,躬腰駝背就餐的姿勢好似秃鹫在享用腐肉。
他的眼睛是灰色的,露出貪婪的目光,牙齒焦黃,銀白色的胡須分岔着。
布滿老人斑的秃頭上還剩下幾縷白發,但他穿的披風用料上乘,灰羊毛裝飾着黑貂皮,用一顆錾銀芒星紐别在肩上。
拉姆斯穿了一身黑色和粉色裝扮:黑色的靴子,黑色的腰帶,黑色的刀鞘,黑色的皮外套罩着一件粉色天鵝絨緊身上衣,橫七豎八地綴飾着暗紅色的緞子。
他的右耳之上一顆切割成血滴形狀的石榴石在微微發亮。
盡管打扮得光鮮漂亮,但是他依舊是個醜陋的家夥。
大骨架,削肩膀,身上的贅肉顯示他後半生會越來越肥。
他皮膚是粉紅色的,布滿疤痕,蒜頭鼻子,小嘴巴,灰暗長發如枯草。
嘴唇肥厚,但他身上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睛。
他的兩隻眼睛和他父親大人一樣:小,離得很近,眼瞳的顔色淡得出奇。
有人稱之為幽靈灰,但事實上這雙眼睛近乎無色,就像兩片肮髒的冰。
看到臭佬,他面露笑容。
“他來了。
我酸臭的老朋友。
”他向身邊的人介紹道:“臭佬從我的小的時候就跟随着我。
家父大人作為父愛的象征送給我的禮物。
”
兩位大人交換了一下眼神。
“我聽說你的跟班已經死了,”歪肩膀的那位說。
“據說被史塔克家的人殺了。
”
拉姆斯大人咯咯笑道。
“鐵民會對你說‘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勢更烈’。
就像臭佬。
我得承認他聞起來真像是從墓穴中‘再起’的。
”
“他一身屎尿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