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女王就問這是什麼意思,德雷克解釋說這是向陛下緻敬,結果你看發展到今天,敬禮就成現在這種形式了。
今天英國人敬禮還是這麼敬,隻是不擋眼睛了。
都铎王朝時期是有利于英國資本主義發展的,後來伊麗莎白一世女王駕崩,都铎王朝絕嗣。
17世紀初,斯圖亞特王朝詹姆斯一世、查理一世宣揚君權神授,例行君主專制,又實行宗教專制,在1640年導緻了英國資産階級革命的爆發。
好戰“無地王”
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統治期間,英國議會中資産階級和新貴族的代表形成了反對派,利用議會有通過征稅法案的權力同國王展開了鬥争。
我們知道,歐洲沒有像中國這樣的絕對君主制,它是國王跟貴族分權,像西周,天子進行分封是分權的。
英國在13世紀出現了一個著名的國王—“無地王”約翰,這哥們兒的外号叫無地王,無地你還有臉當國王啊。
據說約翰十分骁勇善戰,所以連年對外戰争,倒黴的是每次對手都比他強大,所以約翰屢戰屢敗,最後喪失了英國全部的海外領地。
英國本身是法國諾曼底公爵威廉在1066年征服了英國建立的,本來在法國、歐洲大陸有很多領地,結果全讓約翰這個敗家玩意兒給丢光了。
約翰不甘心,還要打仗,打仗最需要的就是征稅,他一征稅大貴族就急了,還打,再打倫敦都讓人占了!于是那幫大貴族,40多個,呼啦啦沖進王宮,寶劍架在約翰脖子上,強迫約翰簽署了《自由大憲章》,時間是1215年,相當于中國的南宋時期。
《自由大憲章》規定,不經過貴族們同意,國王是不能征稅的,等于是人類曆史上第一部成文的限制王權的法律。
你不征稅就沒錢,沒錢就沒法養官、養兵,那國王豈不就白當了?1215年就有這麼一部法律,這成為今天英國憲法的起源。
到今天為止,英國都沒有一部成文的憲法,它是700年來習慣法的總和,最早就追溯到《自由大憲章》。
那它靠什麼監督國王,讓國王保證能這麼幹、保證不亂收稅呢?
1265年,英國出現了議會,議會出現之後就開始限制國王的權力,尤其是國王不能征稅,也就是說實際上在英國資産階級革命之前,英國國王不是為所欲為的。
在議會中,王在法律下,王權是受法律限制的,但是國王有權解散議會,不召開議會。
等蘇格蘭人民一起義,*就要收稅,一收稅就要召開議會,一召開議會議員們不幹了,革命就要爆發了。
所以英國不是像中國這樣,中國是絕對君主專制的情況,你想限制王權不可能,門兒也沒有。
像咱們明朝,想征稅就征稅,明朝滅亡就是因為征稅征得太多了。
打後金,遼饷;打李自成,先是剿饷,不夠了練饷,征收三饷,結果李自成越剿越多,最後國家滅亡了,就是這個道理。
多事的茶葉
其次就是北美。
美國獨立戰争的導火線是波士頓傾茶事件。
英屬北美殖民地的形成,背景也有幾點:第一,1607年英國人在北美建立了第一個殖民地—弗吉尼亞,在大西洋沿岸,一共建立了13個殖民地,殖民地的統治模式,按照英國政體建立。
英國是君主立憲,君權是受到限制的。
按照英國整體建立了13個殖民地,這13個殖民地,有8個是屬于英王的,3個業主殖民地,還有兩個就是完全的自治殖民地。
到1763年,英國在北美的殖民地範圍就又擴大了。
業主殖民地就是大貴族、大地主們,他們從英王的手裡買到特許狀,來擁有業主殖民地。
業主殖民地和自治殖民地,它的總督都是由議會選舉的,而不是國王任命,也就是說,美國在還是殖民地的時候,就已經确立了比較先進的政治經濟制度。
就是因為它脫胎于它的母國—英國,所以今天不光是印度,還包括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美國等很多發達國家,都是英帝國的碎片。
所以英國的模式在當時是很先進的模式,截至1921年,英國它都還存在殖民,這在發展上不能說不起作用的,至少人家勞動力夠用了。
經過多年的發展,美國統一了市場,英語成為共同的語言,産生了共同的文化,美利堅民族形成,民族意識覺醒。
比如說咱們仨,我來自英國,你來自意大利,他來自德國。
當我們登上北美這塊土地的時候,我們以歐洲為祖國,然後我們在這兒生活,一下子生活了20年,英語成為我們的共同語言。
我們就以我們生活的這塊兒土地為我們的祖國,等我們的後代誕生在這塊兒土地上,我的兒子沒去過英國,你的兒子沒去過意大利,他的兒子也沒去過德國,我們就生在北美的土地上,但是我們下一代他肯定認為北美就是他的祖國,就是他的家鄉。
這樣一來就形成了統一的美利堅民族,甭管你原來是哪國人,現在你是北美人了,你是弗吉尼亞人,你是卡羅來納的,你是羅得島的,随便你是哪兒的人,在這片土地上,我們是這個地方的公民,我們理所應當成為這個地方的主人,而現在統治我們的是歐洲人,憑什麼啊,所以要自治、要獨立。
第二,18世紀上半期啟蒙思想在英屬北美殖民地得到傳播,比如富蘭克林和傑斐遜,英屬北美殖民地的民族*意識得到加強。
富蘭克林和傑斐遜很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