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十信堪任之義。
抑廣取十信雲堪任欤。
将限第十信此名得欤答。
兩記不同也。
若依義苑記釋者。
廣取十信名堪任。
若依折薪記意者。
以前九心無堪能之義故不得此名也。
第十信有堪能之義故。
獨名堪任也。
三十八。
問。
抑堪任雲得名。
約位立名欤。
将依種性立名欤答。
師雲。
堪任得名。
就種性為名。
非位名也尋雲。
至相大師解之中雲。
滿十千劫住堪任地者。
并皆成佛依此釋。
以十住法為堪任地。
是豈非位名答。
以種性名堪任在二義。
一若依所依性論之者。
更入十信。
于大菩提等。
有所堪任故。
名堪任持也。
是以瑜伽論中雲。
自未種性有大勢力。
于大菩提等。
有堪任故名堪任持。
此釋既明鏡也。
更是非位名也。
是就所依性。
論種性故。
于十信位。
論性習緣起義也。
于太子位法四海功能知有之。
于此大菩提所堪功能。
更至極所望。
正種姓名堪任之義。
至初住位成就雲計也。
位即是非堪任雲也。
正太子功能成就至極即位後四海法功能顯如雖然即位之位不可與太子名如。
以初住位不可名堪任也。
即位後太子功能顯如正至發心之位。
種性名堪任之義顯也至相大師解釋等。
以此意可會之。
三十九。
問。
上但可位至堪任已去兩義料簡。
依今章問。
又以何義。
知種性至堪任以下問答。
如何不同乎答。
依若右點成折薪義者。
凡此問答。
抑以何義。
二種性至發心堪任位成就雲事知乎問也。
答此問意。
論既性習通融成種性釋故。
不至最初發心堪任位者。
不可顯種性通融也。
今章論說種性必具性習者。
是此文意也。
但至發心堪任位。
成性習融通義者。
已前十信等位無串習之行者。
更不可至種性堪任。
是故十信等位可有串習行。
此習成就者。
于習上必可修行。
若如此修行。
正正行立位。
必可至發心堪任之位也釋欤。
今章既已有習必已修行。
若已修行必至堪任之解釋。
即此意也(為言)欤。
雖然。
上答已修行者分明何位修習發心成種性雲事不釋之。
是故上必已修行。
若已修行者。
愚夫未修習發心。
堪任中間十信位。
修串習行。
依此修行功。
至發心位。
成堪任性也。
若此中間十信位。
不修此串習行者。
更何位修乎。
若既不修者。
豈至堪任乎雲此文意也。
今章若不從愚夫乃至更何位修也者。
即此意也。
次以于愚位未修習故。
得位已去。
是第二住故者。
上必已修行。
若已修行者。
正是十信位義治定也。
次是故當知已下。
愚夫修串習行已去。
十信位串習事終正行立位。
必至發心堪任位。
性習融通顯種性緣起義畢。
此種性功能。
還在十信中。
是故十信即堪任者。
于十信位中。
性習融通以為種性如此通顯十信即堪任故。
發心是非堪任。
是第二住故可心得欤。
今章是故當知以下。
乃至。
得性習通融以為種性者。
如此可心得也(已上師口說如此)若依左點成一義意者。
今章問意。
抑以何道理。
二種種性。
至十信位成堪任之性雲知乎問也。
答此問有義苑集成不同。
若依義苑意也。
十信皆通為種性地。
為堪任持也。
是故性習通融。
以成種性事。
于十信當位所論之也。
○次既已有習必已修行者。
是十信以前串習等行也。
依此已前串習入十信。
即位堪任也。
必至堪任雲是也。
若從愚夫位未至十信堪任中間。
不修此串習行者。
何位可修乎。
若不修串習行者。
依何可入十信位堪任乎雲此文意欤。
今章。
若不從愚夫至堪任以來中間修此串修行更何位修也此意。
次以于愚位未修習已下文。
正定堪任位也。
上愚位十信中間。
雖釋修串習行雲義。
未定堪任之正位。
是故十信以前。
于愚位習種未成。
得位已去。
是第二住故。
是故以十信總定堪任也是故當知已下文上取成道理結釋也。
從愚位來修串習行者。
是十信以前也。
至彼堪任串習方成以為種性者。
是十信位也。
若依集成消今章者。
以論說種性必具性習者。
是第十信也。
既有習必已修行。
若已修行者。
是愚位第九信迄雲文也。
于此以前九心間。
依串習行。
必第十信堪任位住也。
是必至堪任雲欤。
若從愚位不至第十信中間。
不修此串習行者。
更于何住修之。
可住第十信堪任之位乎。
今若不從愚夫至堪任以來中間修此串習行更何位習也(文)此文意也。
次以于愚位未修習故。
得位已去。
是第二住故者。
中間答已。
修行位分。
必至堪任位分愚位未修習。
得位中間所論之也。
其故。
答位修行愚位末習以後。
第九信迄。
修串習行時分心得也。
正至第十信至堪任故。
成菩薩種性位分也雲義釋顯此文意也。
是故當知已下。
上道理結釋也。
縱愚位來修串習行者。
是十信前九信迄釋也。
至彼堪任串習方成。
故得性習通融。
以為種性者。
是于第十信。
性習通融。
以至堪任釋顯即此文意也尋雲。
就十信堪任義。
于問意者。
兩記可一同乎答。
不爾。
此問。
但可位至堪任已去者。
義苑十信通堪任名心得。
今問起故。
以何道理。
十信通名堪任哉問也。
集成但可位至堪任得。
第十信名堪任心得。
今問起故。
以何道理。
至第十信。
成堪任性。
具菩薩種性乎問也。
是故問随兩記不同也(為言)。
四十。
問。
瑜伽論謂先串習善根所得抑此三記意。
位分不同欤答。
爾也。
折薪初住以前。
十信等位迄。
總雲先也。
集成第十信以前。
九信迄總雲先總。
義苑先者總十信以前串習指也以上以此三義。
消一章之義科。
義道顯然也。
後學者。
以上一意通可消前後文段也。
已上三義。
師主講談之趣。
為防廢忘記之了。
四十一。
問。
章雲。
獨覺準知爾者。
如聲聞至忍位在一座成覺了義乎答。
師雲。
聲聞正至忍位成種性也。
然前三善根。
屬性地故。
其獨覺暖位已上一座成覺之義指同也。
今章前善根。
屬種性住釋中。
暖位性地雲義。
獨覺從暖善根不起于座雲義。
全是一同也。
是故雲獨覺準知欤。
一義雲。
菩薩聲聞。
于串習行成處。
性種如定。
獨覺獨覺串習行成處。
于性種随可成就也是故雲獨覺準知欤。
一義雲。
今獨覺準知者。
上大乘聲聞。
忍位性地雲義。
非同。
今俱舍論意。
聲聞從順解脫分位成種性。
今獨覺從不淨觀一座成覺類。
是聲聞順解脫分性地雲義。
更不相違。
是故指同也。
獨覺準知之言。
如此可意得也尋雲。
答爾者。
不愚法中獨覺種性具足義。
依何道理略之乎。
是以下結釋文雲。
由此則立三乘種性知是上釋總含三乘定性見。
若爾者。
獨覺準知言。
約不愚法中獨覺釋之見如何答。
已上後兩義私料簡也。
師雲。
此義可有(雲雲)。
四十二。
問。
今章雲。
位到堪任。
成菩薩種性抑成菩薩種性事。
必依退不退。
成堪任性欤。
将要不依退不退義欤。
答。
師雲。
今章家意趣。
性習通融成種性。
以之成堪任之由也。
要不依退不退義非雲成堪任也。
尋雲。
設具二種姓。
退堕惡趣。
失菩薩種性有。
更至堪任無益。
成種性無甲斐。
如何答。
一義雲。
若準天台等釋。
第七信以上。
既得信不退故。
随在三惡。
更不可随二乘地。
成堪任欤尋雲。
若爾者。
此一義意。
第七信已上。
即是成堪任性之義欤。
其上探玄記第四中。
第七信于得信不退之義。
專是宗家所破也。
然以信不退義。
成堪任性雲事。
其義難信用。
如何答。
師雲。
又一義雲。
信真如者。
不依一切雲。
是此義也。
入信位。
信平等法性故。
于信成不改之心。
于此位。
性習緣起。
成菩提體也。
如此不可退轉之類取。
成堪任性之菩薩也。
若設入十信位堕惡趣。
下二乘地之類。
皆取可為不定種性也。
既失堪任故也尋雲。
十信是退位也。
如何不堕下二乘地等乎答。
菩薩成堪任性事。
不可依退不退雲事。
上如成乎。
信是退位。
一切菩薩必非退。
隻退位故退類有為言。
今就不退之類取之。
為菩薩定住也。
彼菩薩不退十信不可雲也。
如小乘退法種性。
一切退故。
非得退名。
其中不退之類有之。
今三乘中。
菩薩定性者。
退法種性不退之類同也。
準可思之。
位到堪任成菩薩種性雲種付。
所上記三記。
料簡可不同也。
四十三。
問。
以忍位如何為性地乎答。
俱舍論雲。
起彼種性初二善根。
轉向乘理無遮礙然忍位已上。
不堕惡趣定故。
以之為性地也尋雲。
誠于忍位者。
不轉向餘乘故。
更無轉根成佛之義。
屬性地事。
道理即可爾。
然于暖頂二善根者。
轉向餘乘故。
許轉根成佛之義。
爾者。
如何以暖頂二位。
屬性地乎答。
于此位餘乘轉向。
惡趣堕在之義在之。
然一度造惡業堕三途。
其後深恐此苦果。
再不造惡業之故。
再堕三途之義無之。
依之前三善根屬種性住。
釋此意欤。
直不雲性地。
屬種性住雲意有之。
四十四。
問。
今章。
位到堪任已下文。
正是三乘定性說文也。
何依俱舍。
釋此義乎答。
是引俱舍說非定二乘種性也。
其故。
正大乘中聲聞種性釋。
既依智論善戒釋此義有何不足。
引俱舍。
可談此義乎。
故智論雲。
故定誠依憑實義見。
今既雲若依。
别非為證據見。
隻對上不愚法聲聞。
愚法聲聞。
成種性事釋。
愚法不愚法二重異熟不同義釋顯計也。
其上。
上定六種處時。
别二種性成就分位不釋故。
今對不愚法。
顯愚法差别計也問。
正入十信之分齊如何答。
起信論雲。
如凡夫人等雲。
如此等文分明入十信分齊釋可心得也。
是即十信之位說文也尋雲未至本位者。
堪任以前欤答。
此三記意不同也。
堕三記意未至本位。
即可不定也。
四十五。
問。
上章雲。
若要待習方說性者等。
今文雲問。
若愚位無習等。
前後問答。
如何可心得乎答。
上問答意。
為欲成性習緣起之義故。
如此問答也。
今問答。
于上性中有性無性相對。
愚位無習是無性有情。
堪任有習是有性類雲義欲顯故問答也問。
今新熏五性者。
隻總就法門道理。
建立之欤。
為當望佛知佛見建立三性不同欤答。
望佛知佛見見之者。
隻結緣上五性差别也更無本有道理。
然彼當教分約論時不知故本有談也(為言)。
四十六。
問。
一闡提翻名如何答。
翻信不具足也尋雲。
若爾者。
大悲闡提。
豈雲信不具乎答。
更無成佛之誓願故。
以成佛不為實行思。
是故樂不成佛義故。
信不具足雲義可在之欤。
四十七。
問。
章所引雲以何緣說今此說字。
從何所還可訓之乎答。
以何緣故說一闡提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訓是一義之趣也。
一義雲。
以何緣故說一闡提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一闡提輩實不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如命盡者等。
乃至廣說如此訓義在之。
華嚴寺教章見聞鈔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