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也)是則三乘共七衆相。
然于此中須善分别。
其五戒等。
若聲聞者惟限盡形。
若菩薩者鹹皆必期來際。
蓋由自誓而從他也。
二者第四級大戒相。
謂彼戒本明後四重四十三輕(以是望聲聞六聚與實乘十重四十八輕。
此戒正當處中)是則下三級律儀戒外别說第四級中菩薩淨戒律儀(荊溪指前二教雲别無戒者。
是約彼二教不别列衆故别無菩薩具足戒。
非謂别無此權教當分菩薩戒也)故重樓閣喻外更善戒說雲。
菩薩有二種。
一者在家六重。
二者出家八重法。
若犯一一重法。
現在不能莊嚴無量無上菩提等。
明文如是。
豈概為道俗通戒而可乎。
須論傍正。
矧今梵網戒者。
是以彼論(第七十五卷攝決擇分中菩薩地)又重明雲。
菩薩毗奈耶略有三聚。
初律儀戒。
毗奈耶聚(可見亦無攝字。
然今正明菩薩律儀。
則是此制。
既用四重四十三輕。
以加彼六聚。
然雖此戒制心地。
而比之于實乘三戒。
則三聚皆粗略。
不待須辨。
會者方了)如薄伽梵為諸聲聞所化有情略說毗奈耶相(既是略說。
則那為諸真實具戒。
故今加制四十七戒也)當知即此(是指菩薩而言也)毗奈耶聚(文是共乘法。
則菩薩自有其毗奈耶聚。
然今正指聲聞律藏直為菩薩毗尼。
是以共門律故。
兼行之相顯于即此二字)自下複次明餘三相(是六心觀察及六處攝行也)而與前(第四十卷本地分)所明異(略如今注具如要鈔)顧此殊制心地。
則不正通下位(私案論意。
若下五衆各誓前說三種戒耳。
常途律者不擇此者。
全非論主意也。
又若不共門。
下衆諸戒特亦深制心地。
其相可知)獨在小篇聚後所正受也(非謂不傍通下位。
是亦可識)故又善戒說重樓譬雲。
不由初級(五戒)而至二級者。
無有是處。
不由二級(十戒)而至三級。
不由三級。
(五篇)至四級者(菩薩戒)亦無是處。
其旨在玆(兼行寺漸悟行相明着。
南山亦即。
斷此說示受七衆戒趣菩薩道為淨心方便。
略如後引)然論記雲。
如是七種(即七衆也)戒即是菩薩律儀戒。
乃至其餘菩薩四波羅夷戒四十三輕戒等皆是攝善法戒攝衆戒中有違犯故。
立此諸戒非是攝律儀戒(文)噫此說一出覆蔽共乘戒本并一經二論正制。
而終至無一人曉了本師及慈氏本意。
冤哉。
又彼決擇分中雲。
如是且說菩薩所受三種律儀略毗奈耶(可見今亦雖三俱名律儀。
而既雲略亦雲且說。
是以有限量故。
須知以璎珞占察梵網等指為廣律。
龍樹雲。
廣說則無量蓋此之謂也。
共獨異相令然自顯)菩薩于中常應作意思惟修學(乃至)此三種戒由律儀戒(是别指初聚。
非謂後二不是律儀也)之所攝持(今誓戒本二篇四十七戒為能兼律儀。
以先受聲聞二百四十四戒為所兼律儀。
若誓後說三聚。
則聲聞自餘六戒不舍而去。
以不行學故。
其等學不等學相具如别記引瑜伽示。
不複繁玆)令其和合。
若能于此精勤守護。
亦能精勤守護餘二(若莊嚴論說為後二。
其名則局共乘。
今名通獨大乘)若有于此不能守護。
亦于餘二不能守護。
是故若有毀律儀戒(能所兼相如上。
都合二百九十一戒。
是共乘菩薩戒之相也)名毀一切菩薩律儀(文是指六心六處十法行十一事等諸戒。
名為一切。
當識七衆别有三戒。
于其當分。
亦俱名律儀也勿将四分義立與瑜伽各制混彼依師承非法王說。
然此後二十法十一事者正在下衆。
複其二篇淨戒律儀六心六處三戒正在上衆。
所以緻有重樓閣說。
縱通下衆是亦傍義者也。
業疏亦雲。
如善戒經。
欲受菩薩戒者。
先當淨心受七衆戒趣菩薩道。
欲知大戒。
唯是漸受通于小乘已上。
蓋善戒是如來說兼行共乘禁戒。
地持彌勒之所覆說。
而此與瑜伽者祇是新舊異耳。
而此二論外俱有新舊戒本。
玆知當宗具足二聚戒外又有權乘三聚淨戒。
雖其名同體相俱别也。
須善玩索焉。
世雄制刑實不容易。
三藏傳譯亦無敢私。
赴機三律其制如是。
故靈芝亦釋雲。
菩薩戒自有兩宗。
若梵網經是華嚴部。
道俗非畜皆得受之則通漸頓。
若善戒經是法華涅槃部。
唯比丘得受唯漸無頓。
今此且據善戒明之已上。
若依今家判者。
當言善戒是方等部也。
以法華涅槃所歸同梵網之故。
然此師亦不許将梵網與彼善戒混者則一也。
又别判直與曲示頓制漸圓相違。
非教眼朗孰至于玆。
我葉上阇梨亦雲。
善戒經文異梵網經也已上可見悉檀赴機則自有三寺之差别也。
豈可一同哉。
三寺本别其衆彌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