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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文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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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其道”還是“非其道”呢?混亂也正是出在這裡,往往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認識。

    這大概就需要多多頒布法規了吧。

    回到孟子的說法,我們看到,他在這裡的觀點與孔子所謂“如利思義”(《論語·憲問》或“見得思義”(《論語·季氏》)的觀點以及他自己“當辭則辭,當受則受”的實際做法(見《公孫醜下》4·3)都是一緻的。

    說到底,還是我們今天常說的“君子愛财,取之有道”。

    “有道”就是“如其道”,“無道”就是“非其道”。

     本章牽涉的另一個方面是動機與效果的關系問題。

     在這一點上,孟子同樣采取了他一貫的推謬手法,把論辯對手推到荒唐的境地,使之不得不承認錯誤,從而證實了自己觀點的正确性。

     在我們今天看來,他們師生之間所談論的這個問題并不複雜.學生彭更是從動機來看問題,解決問題。

    孟子則是從實際功績,也就是效果方面來看問題,解決問題。

    有點近似于我們今天說不聽大話、空話,隻看工作實績。

     當然,上升到理論的高度,動機與效果的問題是一對哲學範疇。

    我們的觀點是二者的統一,也就是主觀動機與客觀效果統 一:無論你是共。

    辦了錯事,還是做好事的“動機不純”,都是反對的。

     隻不過,面對生活與工作的實踐,不可能事事都能做到二者的統一。

    在這種情況下,恐怕還是應該主要看實績,也就是“食功”而“非食志”了吧。

     孟子謂戴不勝①曰:“子欲子之王之③善與?我明告子。

    有楚大夫于此,欲其子之齊語也,則使齊人傅諸?使楚人傅諸?” 曰:“使齊人傅之。

    ” 曰:“一齊人傅之,衆楚人咻③之,雖日撻而求其齊也,不可得矣;引而置之莊嶽①之間數年,雖日撻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子謂薛居州,善士也,使之居于王所。

    在于王所者,長幼卑尊皆薛居州也,王誰與為不善?在王所者,長幼卑尊皆非薛居州也,王誰與為善?一薛居州,獨如宋王何?” 【注釋】 ①戴不勝:人名,宋國大臣。

     ②之:動詞,向,往,到。

     ③咻(xiu):喧嘩幹擾。

     ④莊嶽:齊國的街裡名。

    莊,街名;嶽,裡名。

     【譯文】 孟子對戴不勝說:“你希望你的君王向善嗎?我明白告訴你吧。

    比如說有一位楚國的大夫,希望他的兒子學會說齊國話,是找齊國的人來教他好呢?還是找楚國的人來教他好?”戴不勝說:“找齊國人來教他好。

    ” 孟子說:“如果一個齊國人來教他,卻有許多楚國人在他周圍觀楚國話來幹擾他,即使你每天鞭打他,要求他說齊國話,那也是不可能的。

    反之,如果把他帶到齊國去,住在齊國的某個街市比方說名叫莊嶽的地方,在那裡生活幾年,那麼,即使你每天鞭打他,要求他說楚國話,那也是不可能的了。

    你說薛居州是個好人,要他住在王宮中。

    如果在王宮中的人,無論年齡大小還是地位高低都是像薛居州那樣的好人,那君王和誰去做壞事呢?相反,如果在王宮中的人,無論年齡大小還是地位高低都不是像薛居州和樣的好人,那君王又和誰去做好事呢?單單一個薛居州能把宋王怎麼樣呢?” 【讀解】 孟子的本意還是在政治方面,用“近來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說明周圍環境對人的影響的重要性,從而說明當政治國的國君應注意自己身邊所用親信的考查和選擇。

    因為,如果國君周圍以好人,那麼國君也就會和大家一起向善做好事。

    相反,如果國君周圍多是壞人,那麼國君也就很難做好人了。

    這裡的道理并不深奧,實際上也就是《大戴禮記·曾子制言》所說“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泥,與之俱黑”的意思。

    所謂“昔孟母,擇鄰處”,“孟母三遷”不也就是為了找一個周圍環境好一點的地方以利于孩子的教育與成長嗎?孟子是從小就受到這方面的熏陶,早有切身體會的了,所以說得非常在理而又舉例生動形象。

     我們感興趣的不僅僅在他的政治的意圖上,而且還在他所舉的例子上。

    這實際上是一個學習外語的問題了。

    原以為學習外語是在“出國大串連”的時代才時髦的,卻沒想到早在兩千多年前的孟子就有這方面的論述了。

    而且,不管孟子所舉的例子是真實的還是假設的,生活中有這樣的現象卻是可以肯定的,就是達官貴人讓自己的孩子學習“外國語”。

    (我們當然知道,所謂“外國”是指當時的概念而言,實際上是漢語的方言。

    ) 我們這裡研究而加以肯定的是他所強調的語言環境問題。

    誠如孟子在本章中所論,語言口耳之學,語言環境至關重要。

    這是凡有過學習外語經曆的人都深有體會的。

    孟子的分析具體而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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