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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伸出右手,想把金屬絲鏡架的眼鏡摘下來。

     “不,用左手。

    ” “為什麼?” “别那麼多問題,照做!用左手把眼鏡摘下來。

    ” 李伸手摘下那副精緻莫名的眼鏡,放在一旁。

    哈丁立即落腳,靴子跟碾上眼鏡,随着細碎的噼啪斷裂聲,眼鏡被踩爛了。

     “你幹嗎要這樣?” “你說呢?你有槍或别的武器嗎?” “沒有!上帝啊,沒有!” 哈丁相信他。

    就算真的有槍,也應該是放在漫遊者的行李箱裡了。

    但他覺得那也不太可能。

    剛剛站在女洗手問外聽的時候,戴克斯特拉設想裡面是個五大三粗的建築工人。

    可趴在地上的人看上去更像一個每周去三次戈爾德健身房的會計師。

    “我現在回我的車上去,”哈丁說,“關掉警報,然後離開。

    ” “好的,好的,你為什麼不——” 哈丁警告似的把腳踩在他的屁股上,稍稍加重力道前後晃動。

     “你為什麼不閉嘴?你以為你剛才在裡面做的是什麼光彩事?” “他媽的給她一個教訓——” 哈丁幾乎使出渾身力氣朝他的屁股踢去,隻在最後一秒稍稍留了情。

    但也隻是一點點。

    李又驚又痛地大叫一聲。

    哈丁被自己不經大腦的行為及其方式吓了一跳。

    但更讓他吃驚的是,自己竟然想再踢一腳,再用力一些。

    他喜歡那聲痛懼交加的尖叫,不介意再聽一次。

     從這點看來,他與趴在地上、後背被人口走道的陰影斜劈為兩半的廁所狂人李有多大區别呢?似乎區别并不大。

    不過那又如何?這個問題太累人,像“本周推薦電影”般玩深沉。

    他想到一個有趣得多的問題:如果用腳去踢李的左耳朵,在保證命中的前提下,到底能使出多大力道呢?正中左耳,咔啪。

    他還好奇到底會發出什麼樣的聲音。

    他猜,肯定是能令他滿意的聲音。

    當然,那麼照頭一踢可能會要了李的命,不過世界也不會有什麼大損失,對不對?又有誰會知道?埃倫?該死的。

     “你最好閉嘴,我的朋友,”哈丁說,“那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閉嘴。

    等州警來了後,你可以告訴他你想要什麼。

    ” “你為什麼還不走?走吧,放過我。

    你踩碎了我的眼鏡,還不夠嗎?” “不夠。

    ”這是哈丁的真心話。

    他想了一秒鐘,“你知道嗎?” 李沒有問他“知道什麼。

    ” “我要慢慢走到車那兒。

    想爬起來追我随便你。

    我們面對面單挑。

    ” “好,好極了!”李眼裡挂着淚笑了出來,“離了眼鏡我狗屁都看不到!”哈丁把自己的眼鏡往鼻梁上推推。

    他不再想小解了。

    真是奇怪!“看看你,”他說,“看你那副熊樣!” 李一定是從他的語氣中聽出了什麼,因為借着銀色的月光,他看見李開始哆嗦。

    但李還是一言不發,算他聰明。

    而李上方站着的那個人,那個這輩子從小到大,從文法學校到高中,從來沒有打過一場架的人,明白這場“惡仗”終于結束了。

    要是李有槍的話,或許會在他背後開黑槍。

    不過,不會的。

    李已經被……那個說法是什麼?被鎮住了。

     老李—李被鎮住了。

     哈丁突然靈光一閃。

    “我有你的駕照号碼,”他說,“我還知道你的名字。

    你和她的我都知道。

    我會留意看報紙的,渾球。

    ” 李還是不說話,隻是沉默地趴在地上,踩得粉碎的眼鏡在月光裡閃閃發光。

     “晚安,渾球。

    ”哈丁說。

    他走回停車場,開車離開,感覺自己像開着捷豹車的舍恩。

    十分鐘,或是十五分鐘内,他還好好的。

    足夠讓他打開電台,随後又決定還是聽CD機裡的露辛達·威廉斯。

    然後,突然間他的胃就跑到了嗓子眼,裝滿了他在金罐酒店吃的雞肉和土豆。

     他猛地轉到故障車道,停下捷豹,想跳下車,又意識已經來不及了。

    于是他從車窗探出頭去,安全帶還綁在身上,稀裡嘩啦吐到了駕駛座這邊的車道上。

    吐完後,他渾身發抖,牙齒不住地打架。

     身後突然出現了車燈,亮光朝他奔過來,然後慢了下來。

    戴克斯特拉首先想到是州警來了,州警終于來了。

    他們總是在你不想看見他們,不再需要他們的時候出現。

    轉念問又想到——幾乎是渾身發冷地肯定——來的是那輛克萊斯勒漫遊者,埃倫開車,李-李坐在乘客座上,腿上放着他自己的撬胎鐵。

     然而,來的卻是輛塞滿小屁孩的舊道奇。

    其中一個長得像白癡、頭發很可能是紅色的男孩從車窗探出他長滿粉刺的圓臉,沖戴克斯特拉喊道:“吐到你自己腳上!”接着,伴随着一陣大笑,車加快速度開跑了。

     戴克斯特拉把頭縮回來,關上車門,閉上眼睛等待着身體平靜下來。

    過了一會兒,果然顫抖停止了,胃也慢慢服帖。

    他意識到自己又想尿尿了,而這是個好兆頭。

     他又想起自己曾想往李—李的耳朵上踢一腳——有多用力?會發出什麼動靜?——然後強迫自己轉移注意力。

    僅僅是想想自己曾經有多渴望那麼做都讓他渾身不舒服。

     他讓自己的大腦(多數時候還算順從)轉到北達科他州代号“孤鴉”(要麼是蒙大拿州的“亡狼”)導彈發射中心的指揮官。

    那個默默失去理智的男人眼中草木皆兵,到處都潛伏着恐怖分子。

    他在櫃子裡堆滿潦草寫就的小冊子,整夜不眠不休地待在電腦屏幕前搜索網絡上的陰謀暗道。

     或許道格正在前往加州執行任務的途中……之所以沒有搭乘飛機而選擇開車,是因為他那輛普利茅斯軋路者的行李箱裡放了兩把特制槍支……後來他的車出了毛病…… 可以。

    完全可以,很不錯。

    或者說,再仔細構思一下,會很不錯的。

    他以前不是認為道格不适合放在廣闊的中西部背景下嗎?現在看來,是他思維狹隘了。

    因為在合适的條件下,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事。

     身體停止發抖了。

    戴克斯特拉發動了引擎,又把捷豹開上了路。

    在萊克城的一家整夜營業的加油站裡,他解決了内急問題并給捷豹加滿了油(當然,是在遍尋停車場和四個加油點都不見漫遊者的蹤迹後)。

    然後,他以哈丁的大腦思考着,一路開回家,走進約翰·戴克斯特拉位于運河邊的房子。

    外出前他總是會把防盜系統打開——謹慎些總是好的——于是他把它關上才進了房門,臨睡前又再次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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