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十

首頁
    發起神通變化之妙用。

    “于中”是指于初住位到等覺位之諸菩薩行位中。

    即識陰已破之人于諸行位中皆能發真心之妙用。

     即前述之“圓明精心”發化之後,可頓超十信,……到等覺菩薩果位之圓明而入于佛之妙智慧海。

    附注:“金剛十地”指地上十個果位的金剛菩薩。

    由這一句話可知權教的等覺位尚未全破識陰。

     圓滿成就菩提正覺,歸入無所得(本有之義)之真涅槃境界。

     “毗婆舍那”是慧觀。

    “覺”是始覺,即衆生本有之覺,初迷之後再開發出來的智慧。

    此句是說在定中用慧觀以始覺明銳的智慧來分析微細魔事。

     心中的妄知妄見。

     沒有不足的條件(無諸少乏之義)。

    就是下劣的二乘行人亦可回少向大(行增進業之義)。

     未能認識定中諸種差别境界,不知道佛所說法,辨别魔事的要義。

    但有些人又很樂于修習耳根圓通之三昧大定,汝恐他們會因不知魔事而入邪見同于邪魔。

    那你要勸他們一心一意專持我所傳授的楞嚴咒。

     阿難,你應恭敬欽聽十方諸佛修行得究竟果位的最後垂留儀範。

    此中前半句“十方如來究竟修進”是指楞嚴經,此經使諸佛得以成就。

    “最後垂範”是由于五陰魔事,是本經最後才開示,故為最後垂範。

     禮拜恭敬承奉,憶念持誦本經使勿忘失。

     指下文之三個問題。

     五陰相中之五種妄想(如色陰之堅固、受陰之虛明、想陰之融通、行陰之幽隐、識陰之虛無妄想)是産生五陰五十種相狀的根本想心。

    請如來再加開示,此為第一問題。

     第二問題是五陰消除的順序如何? 五陰各以何為邊界?例如欲破除色陰,那要到什麼境界才是色陰的邊界,過此邊界則算色陰已破,這是第三問題,指五陰的深淺範圍是什麼? 作為未來諸佛正法的标準(眼之義)。

     精真是諸精之真體,即本心的體性,也就是法身,它是寂而照(妙明之義)。

    本覺指其用,它是圓滿清淨是照而寂之義。

     指真精非留于有相的生死與塵垢(即不屬于有相之境界)。

    生死及塵垢乃至虛空皆妄想所生。

    在此處,垢是比喻八識,塵是比喻各塵相,諸識及所生塵相就如同本心所現之塵垢。

     “斯”是指生死及諸塵垢。

    這句話是說真如起無明(妄之義)以至發生諸器世間,因此才有虛空、生死與塵垢諸虛妄相。

     妄想就是虛妄,沒有什麼原因引起妄想,唯以妄想再生妄想,妄中立妄,如是輾轉相因,以為是因緣的性質(稱為立因緣性)。

    因緣已是虛妄無實義,何況外道不明因緣之理,認為沒有因果,認為諸法皆自然如此。

     虛空性實際上也是如幻的妄想所生。

     若知妄想有所起之處,則可說妄想是因緣生(因為有所起處即有因)。

     但若妄想原本無所有,那麼說妄想說因緣也都無所有。

     那何況外道并不知因緣卻推論妄想是自然所生。

    附注:以下示色身是第一個“堅固妄想”,色身是父母欲愛妄想與自己憎愛妄想所生,堅固妄想乃色陰之根本。

     你的身體(肉身)最先是因父母愛欲妄想所生。

     你今日的識心(心之義)若非中陰身起憎愛之妄想則不會有(不能來之義)。

    故可以說由“妄想”而傳續性命。

     你的色身(包括肉身、氣身與五蘊身)若不是與虛妄同屬一類(通倫之義),那如何會談到醋味時口水會流出? 即肉身、氣身與五蘊身。

    附注:以下開示“受陰以虛明妄想”為本。

     即前面所說,想到登臨高處而起的妄想心。

     此妄想心(屬第六意識心)能令你的身形好像真正感受到足心酸澀。

     由此妄想心為因,而使五蘊身的受蘊産生覺受。

    “受”是前五識所生的意識心。

     能動物質(色之義)的形體(即肉身)。

     你今日眼前的“樂受”(順益之義,由順境則喜愛),與“苦受”(違損之義,違逆境則不愛)。

     二者(即苦受與樂受)現前驅役自心奔馳不止,此名為虛明第二妄想。

    附注:“受”之發生乃過去前五識有經驗存于“名色”之中,故今日想起會足心酸澀(以臨高想心為例),此妄想心乃因名色之故,前五識“接受”此種感覺,稱為“受”。

    故此“受”乃是妄想非真有覺受之物,故稱“虛明”妄想。

    附注:以下開示想陰是融通妄想。

    蓋想陰是虛,但會使色身之實與之相應故稱融通。

    衆生的想(不論醒或夢中)乃名色過去已有而生的妄想,諸根取像與此妄想之念相應即為想陰。

     由你的想念與思慮驅使你的色身。

     色身與念慮不屬同類(一為無知、一為有知)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