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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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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你小子罵誰?” 警察見這陣仗,依稀感覺到小軍這娃可能确實是抓錯了一般。

    尋常罪犯被這麼一咋呼,一般都有點變臉色。

    遇上二進宮或者有點頭腦的,被咋呼一下頂多也就不吭聲或者繼續說:真不是咱幹的。

    而面前小軍一副文天祥的正氣,這正氣陰森森地拂面,弄得倆警察反而不知道怎麼接招了。

    便愣了下,伸出手指着小軍說:“那就坐下,煙不用你掐,抽完抽完。

    ” 畢竟沒證據。

    咱公安幹部也不可能就因為小軍和被害人吵過架就認定是小軍幹的啊!如果吵過架的就算嫌疑犯,那咱分局若是僅僅羁押那些和劉科吵過架的,恐怕也裝不下。

    下午的審訊自然又是沒啥結果就收場了。

     小軍在小黑屋裡被關了一天一夜了,雖然說覺得憋屈,但到憋屈勁過了,自然也開始琢磨自己那幾個小時還有誰能證明自己是在海邊。

    想了一晚,開始想到的能證明自己的隻有海風海水,還有海鷗。

    但都不會說話,無法出來指手畫腳。

    然後就想着自己在沙灘尿了一泡尿,應該可以證明自己确實那一會是在海邊的。

    便激動起來,喊:“幹部!幹部!有情況反映。

    ” 來接受反映的居然是鐘大隊。

    聽小軍說自己在海邊還有一泡尿的證明材料,鐘大隊也哭笑不得,說:“小同志,昨晚漲潮又退潮。

    你給的這證明,咱派警犬過去都沒用啊,你再想想,有沒有啥人看到過你。

    ” 小軍便叽歪道:“那大半夜的,還有哪個神經病會跑去海邊看我遊泳啊……連我停車買煙買酒的那小賣部都正要關門,被我叫開的。

    ” 這話才提醒了鐘大隊,鐘大隊說:“對!你說說那小賣部的位置,看小賣部的人能不能證明你确實去過海邊。

    ” 小軍也醒悟過來,說了那小賣部的所在。

     第二天一大早,鐘大隊就派人過去接了小賣部的老闆兩口子到分局,領出小軍來,給那晚守店的老闆娘看。

    老闆娘看了一會,說:“我還真看不準,那晚燈又暗,除非……除非……” 鐘大隊便急道:“除非啥嗎?你趕緊說啊!” 老闆娘臉就紅了,瞟了一眼在身邊站着的自家老公。

    鐘大隊會意,把她老公給支開。

    老闆娘輕聲說:“你讓這犯罪分子脫得剩條内褲,我再看看。

    ” 便要小軍脫衣褲。

    小軍自然不解玻璃另外一邊的情況,罵罵咧咧起來。

    最後還是脫了,赤條條地穿着一條紅色的三角褲站在那。

    因為壯,脫剩後那玩意明顯地突出來。

    老闆娘才肯定地說:“就是他,沒錯。

    ” 接下來自然是派了兩個慈祥和藹的老警察,給小軍說了些“咱也隻是按規矩辦事,有得罪處,你遷就一下”之類的話來。

     小軍也沒對刑警隊的某個人有啥恨意,隻是覺得稀裡糊塗被關了一天兩晚,憋屈罷了,辦了手續出了分局,便直接來火龍城找我。

     聽他說完,我和八戒兩人給結結實實樂了一場。

    八戒湊到小軍身邊,故意瞄着小軍的褲子,說:“小軍哥啊!你那玩意難道隔着短褲都很好認不成?” 小軍哭笑不得,白了我倆一眼,傻乎乎地笑了。

     我才注意到這家夥一身的海水腥味和汗臭味,看着他頭發上都似乎有了一顆顆生動的食鹽一般,招呼他趕緊進洗手間洗澡,洗完咱下去吃飯。

     多言: 刑偵措施分兩類,一類叫常規性偵察措施,即現場查勘、摸底排查、調查訪問等十四種;另一類為緊急性偵察措施,即通緝、通報、追擊堵截等十種。

    後者一般是在那種大案要案裡才使用,前者就用得比較廣泛。

    而本章裡的偵察實驗、辨認、詢問都是屬于常規措施裡的幾種。

     偵察實驗的幾點規則為:1.盡可能在事件原有地進行(即火龍城);2.時間段盡量一緻(本案因為火龍城的幕後力量,所以沒能在案件發生時間段進行);3.相同自然條件;4.同一情況反複多次地實驗(最起碼兩次,實際情況也确實隻進行了兩次);5.遵守有關法律(如本文裡鐘大隊沒同意讓普通群衆來演示屍體);6.保守結果的秘密。

     而偵察實驗,也不是随便一個小案就可以使用的偵察措施,最起碼都是命案。

    申請流程雖然不是很複雜,但也要公安局長簽字,畢竟實驗過程還是有擾民的後果以及影響的。

     辨認又叫公開辨認,共有三種方式:1.個體辨認(本文裡就領出小軍給老闆娘過目);2.混雜辨認(電視電影裡隻要辨認犯罪嫌疑人就是拉出一排群衆演員在那站着,這是有點扯淡的。

    刑警隊、公安局又不是攝影棚,哪裡能輕輕松松領一群人來給你辨認。

    而一般使用得多的混雜辨認,使用的是相片辨認這種手段);3.靜态與動态辨認(本文中,小軍脫得剩下底褲給老闆娘辨認的這種方式,就是動态辨認)。

     在我還在公安大學裡讀刑偵時,就聽說過一個特大盜竊案,具體案子的地點以及細節,現在不是很記得了,畢竟那年代沒有網絡,以至于現在也查不出該案的資料來。

    裡面晟後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突破性轉折,便是罪犯作案前找鐵匠打作案工具時,和鐵匠胡亂聊了十幾分鐘。

    而這位普通的鐵匠,沒做刑警也是可惜,在三個月後,該鐵匠在三百多張軍官的照片中(該案罪犯是幾個現役軍官),準确無誤地指出了三個月前來他鐵匠鋪打撬棍的兩個人來,也是段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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