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耶。
答。
我朝大乘寺山門為源。
而中古以來教學雖盛。
威儀多缺。
又宋朝教院諸山。
多弘一乘教法。
傳天台教觀。
順大乘寺風冥符山家式。
故以為準據而已。
然及晚宋元朝。
禅徒興盛知法人鮮。
故院内行事僧侶衣服等多同禅苑欤。
故今衣缽軌儀服章體貌等。
專準睿獄之古風所學大師之行儀也。
異域不如之行迹。
何必依行乎。
問。
或人雲。
山門大師等皆着編衫。
今何不然耶。
答。
傳教大師歸朝之後。
大同以來漸雖傳大戒。
僧侶威儀猶順常途。
至弘仁八年着願文雲。
自今以後永舍二百五十小乘戒仰望四安樂行三種深戒(雲雲)舊記雲。
此日改小乘威儀着大乘法服。
抛鐵缽持木缽(雲雲)自爾以來偏守西天大乘之規矩無夾南山共小之形儀。
編衫是魏朝新制律家所用也。
非佛國本儀。
非大乘服章。
大師破南都七寺保執立西天不雜法式之日。
豈不摸五天純一之威儀。
猶随三乘共學之近制耶。
仍檢山門禦經藏年年資财帳等。
行滿所屬資具中雖載葛編衫一領。
于大師祖師道具者。
編衫之名無所見欤。
但印度風儀袒露為體故。
下則着裙上纏祇支而已。
唐朝日本服飾為儀故。
襖?重疊。
則山門諸大師等。
下裙之上内衣之表更被一袍。
俗稱法服者是也。
此雖非法衣之數。
準俗服成道儀耳。
諸師形像皆以如斯。
故我一衆因準山家之古風不用小律之編袖而已。
問。
編衫者祇支覆肩二衣縫合以覆兩肩。
雖似魏王之新制。
非無律藏之本據。
今何生異解耶。
答。
祇支覆肩本是一衣梵漢異名。
然分此為二衣。
南山所傳義淨之所破也。
如三藏意者。
三衣加僧腳崎(舊雲僧祇支)并裙。
以之為五衣。
南海傳雲。
準檢梵本無覆肩衣名。
即是僧腳崎衣乃祇支之本号。
既不道裙。
多是傳譯之參差(雲雲)故知祇支覆肩非是别衣。
況彼編袖魏王見僧衆行儀新立敕制令加右袖。
彼時未論祇覆之合不。
後人截領開裙生此執見欤。
見諸師形像。
多于兩袖衣被之表更着橫被。
此正是僧祇支也。
内袍若祇支者。
豈不招重着之過耶。
以之思之。
今此一袍即是内服。
非法衣數。
謂是祇覆。
勿生列祖妄着之謗矣。
問。
或人難雲。
絹紬是殺生之财非大士之服(雲雲)此義雲何。
答。
祖師法衣依如來之開聽任佛國之規則不論絹布。
随得着用。
南海傳雲。
凡論施絹乃是聖開。
何事強遮。
乃至五天四部并皆着用。
讵可棄易求之施絹覓難得之紬布。
妨道之極其在斯耶(雲雲)顯戒論雲。
小大及兼學具載西域。
大小别修事亦出南海傳(雲雲)山家既引南海傳為大乘别修之證。
然執布遮絹是。
又宣師之所計三藏之所破也。
非五天之儀。
非四明之風。
不可偏執耳。
問。
山門禁制式雲。
僧侶衣服可用唐袈裟色(雲雲)或雲。
唐袈裟色者薄墨染色也(雲雲)此說用否。
答。
比丘衣色先須知聖制。
律中出青黑木蘭三種色。
梵網經舉青黃赤黑紫五色。
真言家随五種壇法淨衣色又别。
此皆大乘行事山門所用也。
雖然常途衆會參雜不宜之。
故且所被定一色也。
但唐袈裟色薄墨染色者。
不檢舊記不辨古事之所緻也。
師傳正義雲。
唐袈裟色者。
三種中是木蘭色。
五色中近赤色。
俗稱香染色者是也。
人多染黃色。
是謬也。
大師入唐之時。
大唐諸僧多着木蘭色衣。
故稱唐袈裟色。
睿山諸大師影像等至今存在。
全非墨染色。
人何迷耶。
近代居極官人獨用此色。
必非本儀。
山門古德雖不至綱位。
皆以着用。
凡于紫服許否者雖見敕制。
至香染階級者未檢其式。
雖然我門僧徒又且準世儀。
堂中衆僧多着墨色。
耆德長老可用木蘭色欤。
此随時宜非守本質耳。
問。
木缽是外道标幟也。
非比丘所用。
何帶持之耶。
答。
小乘律中雖遮木缽。
大乘經中開文非一。
故山家為破小戒偏執。
弘仁以來受畜木器。
今我一門因準祖風。
故異小儀。
若洗其執了。
鐵瓦二缽随得護持。
又非可遮耳問。
山家古風唯撰耆年知法人為傳法座主。
差雜事執務器用為别當知事。
除此之外不立财員不置典主。
後時漸有上座三綱等名字欤。
然今衆中聞首座忏主都主監寺維那知客等稱。
謂此皆禅規所立也。
我衆何可依行耶。
答。
山門古儀實如來問。
雖然法衆稍多緣務轉繁。
故事不獲已準唐國例置二綱等。
令掌寺務。
及于智證大師任僧綱華山僧正至極官。
叙位任官充滿山中。
寔是古今時遷風俗變易。
三寶住持之道不可守一隅者欤。
今我一衆不望公家之敕喚不求世俗之榮路。
且準宋朝講院假立真俗字号成辦寺中雜務而已。
何必依憑禅苑規度耶。
況複首座即上座都寺即寺主維那即都維那也。
其餘局務随事立名。
何勞苦诤耶。
問。
教院所學可通權實。
何偏弘山家佛法耶。
答。
權小諸宗雖設言教之方便。
終歸無說之絕理。
故大集雲。
甚深之理不可說。
第一義谛無聲字(雲雲)十地論雲。
性海果分不可說。
與言說不相應故(雲雲)唯有真言止觀極唱。
揚果分圓音示真如言說。
教院之建立綱要隻在斯。
何況大乘寺制式山家所立也。
諸宗不同志。
大教院規矩宋朝所創也。
所學專在天台。
故今摸兩國之風範緻一乘之弘傳也。
延文元年八月四日。
于西山本坊記之。
同九日。
于先師和尚影前一遍讀過之畢。
應安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于廬山蓮社一見之次。
聊加添削畢未再治。
不可披露之。
大乘寺沙門仁空記
新學行要雜事問答者。
先師贻述作。
後葉為軌範。
而末弟(明空)幸禀師迹。
聊思弘宣勸助。
役于同志彰文字于印闆。
乃施廬山教肆永傳來際學侶耳。
時應永七年(歲次庚辰)暮春初五日
幹緣比丘照珍
右筆比丘慧鏡
廬山住持比丘明空敬志
仍讨本文檢舊記再令印闆 釋空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