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承諾互相保持聯系,而且堅持了一段時間,可後來她回家的次數越來越少,最後,因為擔心自己寫的信看上去既無聊又老土,配不上她豐富多彩的城市生活——布裡斯托爾這樣的大城市到處都是時髦的有錢人,我家的房子(大學畢業後,我依然住在這裡,和媽媽、丹尼爾一起)肯定沒法和她的城市豪宅相比——我們之間的通信越來越少,直到各自畢業離校,我才再次見到她。
那年夏天,我們一起玩過幾次,但兩人之間的氣氛變得不那麼自在了——因為我被華威大學錄取,弗蘭琪卻不得不申請補錄。
盡管她沒說什麼(這是自然),但我知道她覺得這個結果應該反過來,因為她接受的高中教育畢竟比我的高級許多,而我是我家裡第一個上大學的人。
我希望在假期能見到弗蘭琪,但是她很少回家。
有一次,我在西夫韋遇到了她的媽媽瑪利亞,她告訴我,弗蘭琪和一些“共同補課的有錢朋友”在學校附近合租了一所房子,放假的時候也住在那裡。
瑪利亞看起來很惱火,說這隻是弗蘭琪父親的想法,她并不贊成,而他總是溺愛女兒。
我從未責怪弗蘭琪住在外面,不回來看我,真的。
如果我可以在别處度過假期,我也不會回來的。
有時候我猜想,她之所以不願回來,是因為這裡會勾起她的痛苦回憶,這個地方——還有我——會讓她想起傑森的遭遇,事情發生在我們十六歲那年,從那個夏天開始,我們之間的友誼就再也回不到過去了,以前我們總是無話不談,此後卻突然無法談論他,因為哪怕隻是提到他的名字,也會讓我們想起自己做過的可怕的事。
“華威大學怎麼樣啊?”她補充道,“你一直都很聰明。
你學的是英國文學,對吧?這也是你一直以來的志願。
”
我點點頭。
她的關心已經開始讓我感到尴尬。
弗蘭琪總是如此,天生有本事讓你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
“你呢?”
她擺了擺手。
她塗了淡藍色的指甲油,和屍體的指甲顔色差不多。
“我最後去了加迪夫大學,商業研究專業。
”她聳聳肩,“我爸爸讓我學這個。
”
“太好了。
”我說,其實覺得她學的東西很無聊,“你暑假在這裡過嗎?”
她環住我的手臂。
“沒錯。
爸爸想讓我從事酒店管理。
”她揚起下巴,笑道,“好像我真的是那塊材料似的。
你呢?”她的吐字比以前更講究了,也更清晰,寄宿學校的生活經曆仿佛一把鋼锉,挫掉了西南部鄉村口音中格外刺耳的字母R的發音。
“我不知道,我正在找工作,想進入出版業。
”我不想告訴她,其實,我日夜擔心自己可能永遠找不到一份體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