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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我在车上丢了一个随身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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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一方是有把柄的!如何封他的口?餘長水的原則是絕對不能贻人口實,授人以柄。

    如果他參與了,那就簡單了,順藤摸瓜,繳獲證據,然後制造一個畏罪逃跑或拒捕的現場……這些,他能想到,牛書記也一定能想到。

    然而事情完了之後又怎樣呢?還不是贻人口實,授人以柄?他和牛書記要麼成為生死之交,要麼功大妨主……望着眼前深不可測的黑暗,一股剌骨的凜冽穿透了餘長水的全身。

    到那時,他也要為自己留一條後路…… 餘長水回到天井,直接來到看押楊建清的窯洞。

    窯洞裡黑古窿冬,幾乎伸手不見五指,他問:“怎麼沒燈?” 手下回答:“這屋燈泡壞了。

    ” 這正是餘長水的安排,要讓對方一開始就以為沒燈,所以黑着,看不見人。

    于是又問:“楊建清,知道為什麼帶你到這兒來嗎?” “我怎麼知道?” “實話告訴你,我們是警察。

    因為一起複雜的案件,需要你配合我們調查。

    ”他回想着,說,“今天是2月10日,我想讓你回憶一下,最近20多天,你所參與、經曆或看到的一些你認為有些不同尋常的事。

    ” 楊建清口氣親熱起來:“你們為什麼不早說?你們是哪個單位的?我有個同學也是警察。

    ” “你好奇心太強了,這對你不好。

    你那個同學是不是警察與本案無關。

    ” “好吧。

    最近一個多月……好像沒遇到過什麼不同尋常的事。

    開出租車的嘛,什麼人都見過。

    對了,我可以告訴你,粵海大酒店裡肯定有小姐,我晚上送去的,早上接走的,不少人一看就知道是――雞。

    ” “這事不歸我們管。

    你還是說說你都幹了些什麼吧。

    從1月18日開始回憶怎麼樣?” “一個多月了,我确實想不起來了。

    不過,1月19日那天我在車上丢了一個随身聽,是一夥小蟊賊,不值一提。

    ” “我勸你還是好好想想,說些值得一提的,如果你想早點回去的話。

    ” 此人一開口說話,楊建清就聽出了他是清川口音,而且說自己是警察卻不告訴具體辦案單位。

    公安局傳詢、拘傳、甚至刑事拘留這一套,通知家屬啦,留置時間不能超過24小時啦,要有手續啦,一系列的法律程序他懂,因為他平時還喜歡看公安法律類刊物。

    一個出租車司機,經常在外面跑,什麼事都可能經曆,學點法律對自己有好處。

    聯想到他被帶到這裡來的情形,他懷疑他們的身份,至少是在違法辦案。

    至于動機和目的,他還不清楚。

     “我可以給家裡打個電話嗎?” 餘長水想了想:“可以。

    不過,你打算怎麼說?” “當然是實話實說。

    ” “你最好找個别的理由,比如出長途什麼的。

    要不你的家人會擔心的。

    我也可以向你保證,你明天就能回去。

    ” “你是說讓我撒謊?” “你不願撒謊就實話告訴你家人,說你涉嫌犯罪被警察拘傳了。

    ” 他讓手下去把楊建清的手機拿過來,遞給他。

    打開手機,綠色的屏幕是那樣的明亮,簡直璀璨奪目。

    楊建清想借着微光看清對方是誰,卻看不到那麼遠,隻好撥通了家裡的電話。

    這同時,兩個人緊緊地站在他的身旁。

     黑暗中,楊建清徒勞地看了他們一眼,說:“喂,是我,我現在省城,送幾個客人,沒事,明天上午就回去了。

    ”這是他惟一的機會,必須抓住,他突然問:“孩子睡了沒有?不要讓他蹬被子。

    ” “……” 手機被奪了過來。

     “我們合作吧,你想到什麼就說什麼。

    不說也行,反正我們有的是時間。

    ” “是最近20多天嗎?” “是。

    ” “你是不是清川縣公安局的?” “你聽出來了?我是清川人。

    ” 楊建清想了想,開始回憶:“1月19号,我送客人去過一次清川……” “你們跑出租的,去哪兒都很正常……随便說說吧。

    ” “那我就從這兒開始說――我送的是一個記者,清州廣播電視報的。

    後來,我去小吃一條街吃飯,突然上來了一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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