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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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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的理由。

    這當然不會令人開心,但是,從長遠的角度看,也許會有益處。

    不論額頭上還是額頭後面腦子上的傷口都不要讓它長膿。

    否則,感染會四處擴散。

     但是,聽到這消息,他隻是嘟哝了聲,于是我決定稍微再加把力。

     “你我共同承擔還款。

    ”我說,“到聖誕節前,如果我們把貸款還清的話,錢可能加起來隻有三十八美元。

    也就是每人十九美元。

    我會把你的那一部分從你幹零活的錢裡拿出來的。

    ” 肯定,我心想,這話會激起他一陣狂怒……可是,它帶來的隻是又一聲小小的、惡聲惡氣的嘟哝。

    他甚至都沒有就他不得不開T-型車到學校的事情争吵,盡管他說别的孩子會拿這車取笑,把它叫做“漢克的要命車”。

     “兒子?” “嗯?” “你還好吧?” 他轉過來,對着我,笑了笑——起碼,他的嘴唇動了動。

     “還行吧。

    爸爸,祝你明天在銀行一切順利。

    我要睡覺了。

    ” 就在他站起身子的那一刻,我說:“能親親我嗎?” 他親親我的面頰。

    這是他最後一次親我。

     他開着T-型車去了學校,我則開着卡車到了赫明頓鎮。

    在那裡,隻等了五分鐘,斯圖本華沙先生便把我帶到了他的辦公室。

     我說明了我的需求,但是拒絕透露錢的用途,隻是列舉了幾個個人原因。

    我想為了這麼屁大的一點數目,我沒必要說得太具體。

    我做得對。

    可是當我把話說完,他把手疊在記事簿上,用一種近乎父親般威嚴的表情看着我。

    屋子的角落裡,那隻校準者牌時鐘“滴滴答答”地帶走了一塊塊不聲不響的時間。

    街上——相當喧嚣——傳來了一陣引擎“啪嗒啪嗒”的聲音。

    引擎停止,一片寂靜;然後,又一隻引擎發動起來。

    那是我兒子,先是開着T-型車來到這裡,然後偷偷地開走了我的卡車嗎?我無從确切知道。

    不過現在我認為,當時的情形就是這樣的。

     “威爾弗,”斯圖本華沙先生說,“你克服妻子出走給你造成的心理影響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原諒我提起這個傷心的話題,但是它與我們今天要談的事情有關,而且,銀行家的辦公室有點類似牧師的忏悔室——因此,我想我要像個荷蘭大叔一樣跟你談話。

    巧合的是,因為我父母就是從荷蘭來的。

    ” 這種話我曾經聽過——正如到過這間辦公室的許多來訪者一樣,我想象得出來——于是例行公事地笑了笑,這也正是這句話所要達到的效果。

     “家鄉銀行願意貸給你三十五美元嗎?這還用說。

    我甚至願意采取私人對私人的模式放貸,從我自己的錢包裡拿錢來做成這筆交易,隻是我身上帶的錢從來隻夠在‘漂亮餐廳’買頓中飯,再去理發店擦次皮鞋。

    帶太多的錢總是個誘惑,甚至是對像我這樣狡猾的老家夥而言;再說了,公事還是應該公辦。

    但是!”他舉起手指頭,“你不需要三十五美元。

    ” “很傷心地說,我确實需要。

    ”我思忖他是否知道其中的原因。

    他也許知道了;他确實是個狡猾的老家夥。

    但是,哈蘭·考特利也是這樣的人。

    而且,那年秋天,哈蘭還是個不知廉恥的老家夥。

     “不,你不需要。

    你需要的是七百五十美元,那才是你需要的,而且你今天就可以得到這筆錢。

    要麼存起來,要麼把現金放在口袋裡走出銀行,對我而言,哪一種方式都行。

    三年前,你付清了住宅的抵押款。

    沒有拖欠,清清爽爽。

    因此,絕對沒有理由說你不能再借一次。

    孩子,人們一直在這麼做,而且都是最優秀的人在做。

    看到我們正在準備的文書,你會吃驚的。

    最優秀的人在做。

    是的先生。

    ” “我得好好感謝你,斯圖本華沙先生,可是我不這麼認為。

    抵押貸款自從生效起就像是我頭上的烏雲,而且——” “威爾弗,這話說到點子上了!”那隻手指頭又豎了起來。

    這次它在來回搖擺,像是校準者時鐘的鐘擺一樣。

     “那正是關鍵!恰恰是那些借了抵押貸款卻覺得自己永遠可以在陽光底下晃悠的家夥們最後往往拖欠不還,丢光了自己值錢的房産!像你這樣拿着銀行文書就像是在陰天推着一車石塊的人,往往才是還得清錢的人!難道你想告訴我,沒有任何需要整修的地方?屋頂要不要補?再添些牲口行不行?”他看看我,顯得狡詐,又帶着流氓氣。

     “或者加個室内衛生設備,就像你一條路上的鄰居那樣?你知道的,這些東西值得啊。

    有了這些整修,你最終得到的價值會大大超過抵押的成本。

    錢有所值嘛,威爾弗。

    錢有所值嘛!” 我仔細考慮了一下。

    最後說:“我很想,先生,對此我不說假話——” “是的,沒必要嘛。

    銀行家的辦公室,就是牧師的忏悔室——沒有多大差别。

    威爾弗,城裡最優秀的男人曾坐在那張椅子上。

    最優秀的男人。

    ” “可我來這裡隻為了貸筆短期的小款子——這你已經非常體諒地答應了——這個新建議要再稍微考慮考慮。

    ”我腦子裡生出一個新的念頭,它讓我又驚又喜。

     “我得跟兒子好好談談,亨利——漢克,他現在喜歡被這麼叫喚。

    他已經長大了,到了需要有人跟他商量的年齡了,因為我的東西将來有朝一日都是他的。

    ” “理解,完全理解。

    但是相信我,這事兒做起來沒錯。

    ”他站起來,伸出手。

     我也伸手握了握。

     “威爾弗,你來這裡想買一條魚。

    我還主動賣給你一根漁竿兒。

    多好的交易啊。

    ” “謝謝你。

    ”離開銀行的時候,我在想:我要跟兒子好好商量。

    這個想法不錯。

     在一顆冰涼了幾個月的心裡頭,這個想法暖洋洋的。

     思維是個好笑的東西,對吧?由于滿腦子斯圖本華沙先生不請自來的抵押貸款提議,我壓根就沒留意,我開到銀行的卡車已經被亨利用上學開的T-型車換了。

     我并不能肯定自己能立刻留意到這一點,即使腦子裡沒有比這更沉重的心事。

    畢竟,這兩部車我都很熟悉;都是我自己的嘛。

     直到我斜身進去抓曲柄,看到駕駛座椅上放着一張疊好的紙條,上面壓着一塊石頭,才意識到。

     我在那兒站了片刻,半身在車外,半身在車裡,一隻手放在駕駛室一側,一隻手伸到座椅下面,那是我們裝曲柄的地方。

     我想,就在我從臨時的鎮紙下面抽出紙條把它打開之前,我就已經知道亨利離校并且換車的原因了。

    長途旅行,卡車要更牢靠。

     比如說,到奧馬哈的旅程。

     爸爸,我已經開走卡車。

    我想你知道我去哪兒了。

    别管我。

    我知道,你可以讓瓊斯治安官來追我,帶我回去,但是,要是你那樣做的話,我就會把一切說出來。

    你也許認為我會改變想法,因為我“隻是個孩子,” 可是我不會的。

    失去了香農,我會什麼也不在乎。

    我愛你,爸爸,即便我不知道為什麼,因為我們的每一件事都給我帶來了痛苦。

     你的愛子亨利·“漢克”·詹姆斯恍恍惚惚中,我開車回到農場。

    我感到有些人在朝我揮手——我甚至感到正在照看考特利家路邊蔬菜攤的薩莉,考特利也在朝我揮手——也許我朝她回招手了,可我記不清是否真的回過了。

    自從瓊斯來過我們農場,問了那些興高采烈、無需回答的問題,并且用他那冰冷的、探尋的眼神打量過一切之後,這還是頭一回,電椅對我來說好像是個真真切切的可能了。

    如此真切,我幾乎可以感覺到皮帶在我手腕和上臂綁緊,搭扣壓在皮膚上。

     不管我是否緘默閉口,他都會被抓住。

     這個結局對我而言是不可避免的。

    他沒錢,甚至連加油的六個鋼鋪兒都沒有,因此,他會徒步走很遠的路才能抵達艾爾克豪恩。

    如果他設法偷到些油,也會在接近她現在住所的時候被抓住(亨利認為她是個囚犯,卻從未想到她也許是個心甘情願的訪客)。

    哈蘭無疑已經對監護人——卡米拉修女——描繪過亨利了。

    即使他沒考慮過怒氣沖天的鄉村情郎有可能出現在監禁他心上人的地點,卡米拉修女也會考慮的。

     在她的工作範圍内,她以前一定已經對付過怒氣沖天的鄉村情郎。

     我唯一的希望是,亨利被警察逮住後會保持沉默,沉默的時間長到足以讓他領悟到,他被逮住是因為自己愚蠢的浪漫想法,而不是因為我的幹涉。

    希望一個十來歲的男孩頭腦清醒,就像是對着賽馬跑道下希望渺茫的賭注一樣,可是,除了這樣,我還能有别的什麼指望呢?就在我把車子開進前院裡的當兒,一個瘋狂的念頭在我腦海中劃過:T-型車别熄火,打包,動身前往科羅拉多。

    這念頭持續了僅有兩秒鐘。

    我有錢——七十五美元——但在我于朱爾斯堡越過州界老早之前,T-型車就會熄火。

    但這并不要緊;如果要緊的話,我總可以開到林肯,然後用T-型車和六十美金去換輛牢靠的車。

     不,要緊的是地點。

    是家。

    我的家。

    我殺了老婆就是為了保住這個家,我現在不能棄它不顧,僅僅因為我那愚蠢幼稚的小同謀腦子裡有了離家出走去追尋浪漫的念頭。

     如果我撇下農場,那絕不是前往科羅拉多,而是前往州監獄。

    我會被套上枷鎖帶到那兒。

     那是周一。

    關于周二和周三沒什麼好說的。

    瓊斯治安官沒來告訴我,亨利在林肯—奧馬哈地段的公路上搭便車時被逮住;哈蘭·考特利也沒來告訴我(無疑,帶着清教徒的那般心滿意足),奧馬哈警方根據卡米拉修女的要求逮捕了亨利,目前他正蹲在監獄裡,天花亂墜地講述關于刀、井和麻袋的故事。

    農場上萬物甯靜。

    我在園子裡采摘蔬菜,我修理籬笆,我擠奶,我喂雞——所有這一切,我都是在恍恍惚惚中完成的。

    我的一部分,而且不是一小部分,相信,所有這一切都是漫長的、極其錯綜複雜的夢幻,從這夢幻中醒來時,我會發現阿萊特就在身邊打着呼噜,亨利在“噼啪噼啪”地劈柴,準備清晨生火。

     接下來,周四那天,麥克雷迪夫人——那位親愛的、矮墩墩的寡婦,在赫明頓學校教書——坐着她的T-型車來訪了,她問亨利是否一切都好。

     “某種腸胃流行病正在蔓延,”她說,“我想知道他是否得了這病。

    他離開學校很突然。

    ” “是的,他是生病了,”我說,“但不是腸胃病,而是相思病。

    麥克雷迪夫人,他離家出走了。

    ”眼淚,熱辣辣的眼淚啊,意想不到地從我眼裡湧了出來。

    我從前襟胸口的袋子裡掏出手帕,可是還沒來得及擦,淚水就已經順着面頰流了下來。

     當視線重新清晰的時候,我看到麥克雷迪夫人,這個對每個孩子,哪怕是問題孩子,都很和善的人,也快落下淚來。

    她一定本來就知道亨利被什麼折磨吧。

     “他會回來的,詹姆斯先生。

    别害怕。

    我以前見過這類事情,在我退休前還可能再看到一兩次,盡管我的退休時間不像以前看起來那麼遙遠了。

    ”她的聲音低了下去,仿佛擔心公雞喬治或某隻小母雞是間諜一樣。

     “你要提防的是她的父親。

    他是個心硬脾氣倔的男人。

    人不壞,可是心硬。

    ” “我知道,”我說,“我想您知道他女兒在什麼地方吧。

    ” 她垂下了目光。

    這足以算得上是答案了。

     “謝謝您來這裡,麥克雷迪夫人。

    我能否請您别把這事告訴别人呢?” “當然可以……但是孩子們已經在嘀咕了。

    ” 是的,他們會的。

     “詹姆斯先生,你裝電話了嗎?”她尋找着電話線,“看得出來,你沒電話。

    沒關系的。

    如果我聽到任何音訊,我會來告訴你的。

    ” “您是說,如果在哈蘭·考特利或者瓊斯之前聽到任何音訊。

    ” “上帝會照顧你的孩子的。

    還有香農。

    你知道,他們曾經真的是可愛的一對。

    大家都這麼說。

    有時候果子熟得太早就會遭霜折。

    這不像話。

    太不像話。

    ” 她握握我的手——那是通常男人才有的用力一握——然後就開車走了。

    我想,她當時沒有意識到,她談到香農跟我兒子時用的是過去時态。

     周五,瓊斯治安官來了,開着那輛門上帶有金星的車。

    而且他不是單獨一人。

     一直緊随其後的是我的卡車。

    見此,我的心狂跳起來,接着又沉了下去,因為我看清了坐在方向盤後面的人是誰:拉斯·奧爾森。

     我極力平靜地等待着,當瓊斯進行他的“抵達儀式”時:提提褲帶,擦擦前額(雖然那天涼飕飕的,陰霾密布),梳梳頭發。

     可我無法冷靜。

     “他好嗎?你找到他了嗎?” “沒有。

    沒有,不能說我們找到了。

    ” 他走上門廊台階,“在萊姆比斯卡以東的州界處,巡查人員發現了卡車,但是沒有孩子的任何迹象。

    如果事情一發生你就來報告,我們興許會對他的健康狀況了解得更清楚。

    對嗎?” “我一直希望他自己回來,”我低聲說,“他到奧馬哈去了。

    我不知道到底該告訴你多少,治安官——” 拉斯·奧爾森已經漫不經心地走到能聽到我們談話的地方了,而且耳朵差不多都豎了起來。

     “回到我的車上去,奧爾森,” 瓊斯說,“這是私密談話。

    ” 拉斯是個性格溫順之人,他一聲不吭,趕忙溜走。

    瓊斯轉過身,面對着我。

    比起上次來訪,這回他看上去老大不開心的,而且還丢掉了閑談扯淡的性格。

     “我已經了解得夠多的了,對吧?你兒子把哈蘭·考特利的女兒搞大了肚子,現在可能已經像兔子一樣往奧馬哈跑了。

    他知道油箱快幹的時候,就把車子開下馬路,進入高高的草地裡。

    很聰明。

    他是從你身上學到了這份聰明吧?還是從阿萊特身上?” 我一言不發,不過,他已經讓我生出了個主意。

    隻是一個小小的主意,但算得上是來得輕巧又方便。

     “我要告訴你他幹過的一件事情,但是我們得為這件事情感謝他。

    ”瓊斯說,“也許這事會使他免于蹲監獄。

    他把卡車底下所有的草全揪掉之後才愉快上路的。

    因此,廢氣不會使草着火,你知道的。

    引發一場草原大火,燒掉一兩千英畝的土地,陪審團可能會為此感到有些不快,你不這麼認為嗎?即使肇事者隻有十五歲。

    ” “哦,火災沒有發生,治安官——他幹得對——那麼,你為什麼現在談這個呢?”當然,我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瓊斯治安官不會在乎大律師安德魯·萊斯特的喜好。

    可他跟哈蘭是好朋友。

    他倆都是剛剛成立的治安委員會會員,哈蘭人會是因為我的兒子。

     “你情緒有點兒不對,是嗎?”他又擦了擦前額,然後重新戴好他的斯泰森帽子。

     “嗨,假如是我的兒子,我也許也會這樣。

    你知道嗎?如果他是我的兒子,哈蘭·考特利是我的鄰居——我的好鄰居——我也許會跑到他家,對他說:‘哈蘭,你知道嗎?我認為我的兒子要去見你的女兒。

    你要通知那裡的人多留意嗎?’可你沒有那麼幹,對不對?” 他給我的主意看起來越來越好了,現在快是把它彈射出來的時候了。

     “在她待的地方,他還沒出現,是嗎?” “沒有,沒有,也許還在尋找吧。

    ” “我認為他出走不是為了去看香農。

    ” 我說。

     “那是為了什麼呢?難道在奧馬哈有更好吃的冰淇淋嗎?因為那就是他前進的方向,我敢肯定。

    ” “我認為他是去尋她母親去了。

    我認為她也許跟亨利聯系上了。

    ” 這話使他怔了足足有十秒鐘,時間長得足以擦擦前額、梳梳頭發了。

    然後他問:“她怎麼跟他聯系的呢?” “我猜最有可能是寫信。

    ”赫明頓鎮的雜貨店同時也是郵局,所有的普通郵件都從那裡發出。

     “他在放學路上常常進去買糖或花生什麼的,他們也許就是那時把信給了他。

    治安官,我并不十分确定,就像我不知道你為什麼到這裡,氣勢洶洶好像我犯了什麼事似的。

    讓她懷孕的可不是我。

    ” “閉嘴!别那樣說一個好姑娘!” “也許應該,也許不是,但這件事對我來說跟對考特利一家同樣意外。

    現在我兒子走了,可起碼他們還知道女兒在哪裡。

    ” 再一次,他怔住了。

    然後他從後褲袋裡掏出一個小筆記本,在上面寫了些什麼,放回口袋,問道:“你并不确定你妻子跟你兒子取得了聯系,但是——這就是你在告訴我的?僅僅就是個猜測?” “我知道他母親出走之後,他沒少談過她,可後來他閉口不談了。

    我還知道,他沒在哈蘭跟他妻子藏香農的地方露面。

    ” 事實上,在這一問題上,我和瓊斯治安官一樣感到驚訝……同時又感到慶幸。

     “把這兩點放在一塊兒,你能得出什麼結論?” “我不知道,”瓊斯說道,皺了皺眉頭。

     “真的不知道。

    我原以為我把事情搞清楚了,不過我以前也弄錯過,不是嗎?是的,将來還有可能會犯錯。

    ‘我們注定會出錯,’這是《聖經》上說的。

    可是好上帝啊,孩子讓我的生活艱難。

    如果你得到兒子的音訊,威爾弗雷德,我會叫他這頭皮包骨頭的瘦驢回家,而且不要跟香農·考特利接觸,假如他知道香農在哪裡的話。

    她不想見到他,這一點我向你保證。

    好消息是,沒發生草原火災,而且,我們不能因為他偷了父親的卡車就逮捕他。

    ” “不能,”我陰森森地說道,“你是不能讓我指控自己的兒子的。

    ” “但是,”他舉起手指頭,這讓我想到銀行裡頭的斯圖本華沙先生。

     “三天前,在萊姆比斯卡——離州界巡視員發現你卡車的地方不遠——有人搶劫了小鎮邊上的一個雜貨店和加油站。

    那家屋頂挂着藍帽姑娘标牌的店。

    搶了二十三美元。

    案情報告還放在我辦公桌上呢。

    搶劫的家夥年紀很輕,穿着舊牛仔服,嘴上蒙着塊印花大手帕,眼睛上面遮着一頂平原居民戴的帽子。

    店主的母親正在打理櫃台,就在這時,那個家夥拿個什麼工具威脅她。

    她認為可能是撬棍或者撬杆,可誰知道呢?她快八十歲了,眼睛瞎了一半。

    ” 輪到我沉默了。

    我很震驚。

    末了,我說:“治安官,亨利是從學校離開的,我記得那天他穿了件法蘭絨襯衫和燈芯絨褲子。

    他沒拿衣服,無論如何,他都沒有牛仔服,如果你指的是靴子和諸如此類的打扮的話。

    他也沒戴平原居民的帽子。

    ” “他可以偷這些東西,對不對?” “要是除了剛剛說的,你什麼都不知道,你就應該閉嘴。

    我知道你是哈蘭的朋友——” “嗨,嗨,這與那無關。

    ” 事實并非如此,我們都知道,可這點不宜深究。

    也許我的八十英畝地跟哈蘭·考特利的四百英畝地相比不算什麼,但是我畢竟也是個土地擁有者,還是個納稅人,我不會被人用氣勢威逼吓到的。

    這就是我說話的要點,這一要點,瓊斯也領會了。

     “我兒子不是個搶劫犯,他沒有威脅女人。

    這不是他會做出的事,他也不是這樣教養長大的。

    ” 直到最近,我心裡有個聲音嘀咕道。

     “也可能隻是個手頭缺錢的遊民。

    ” 瓊斯說,“不過,我覺得必須向你交代這件事,于是我就這麼做了。

    再說,我們也不知道别人會說些什麼,是不是?話傳起來很快。

    大家都長了一張嘴,不是麼?閑話又不值什麼錢。

    就我而言,這個話題結束了——讓萊姆縣的法官為萊姆比斯卡發生的事情操心吧,這是我的座右銘——但是你應該知道,奧馬哈的警察正在密切注視香農,考特利所在的地方。

    你知道的,就是防止你兒子聯系到她。

    ” 他把頭發梳回去,最後一次戴好帽子。

     “也許他會自己回來,什麼壞事都沒做,若是這樣,我們就可以把整件事作為一筆,我不知道,一筆壞賬,勾銷掉。

    ” “好。

    就是别叫他壞小子,除非你願意叫香農·考特利壞姑娘。

    ” 他鼻孔張開的樣子表明他不喜歡這句話,可是他沒接我的話茬。

    他說的是:“如果他回來,說他見到了他母親,讓我知道,好嗎?我們已經把她作為失蹤人口登記在冊。

    這樣做是有點愚蠢,我知道,但法律就是法律。

    ” “肯定,我會照辦。

    ” 他點點頭,朝車子走去。

    拉斯已經在方向盤後面坐好。

    瓊斯示意他挪開——治安官屬于那種自己開自己車的人。

    我在考慮那個劫持商店的年輕人,極力告訴自己,我的兒子亨利不會幹那種事,即使他被逼無奈,也不會狡猾到穿上從别人家牛棚偷來的衣服。

    不過,亨利現在變了,殺人者學會狡猾,不是嗎?這是人的求生技能。

     我想也許——但是,不。

    我不會那樣說。

    那樣太脆弱了。

    這是我的忏悔,我的關于所有一切的最後證詞,如果我不說出真相,全部的真相,僅僅是真相,又有什麼益處呢?這份證詞又有什麼意義呢?是他。

    是亨利。

    我從瓊斯治安官的眼神裡已經明白,他提出馬路邊的搶劫案,僅僅是因為我沒有像他料想的那樣向他磕頭求饒。

    但是,我相信事情就是那樣的。

     因為我比瓊斯知道得更多。

    幫你父親殺了你母親之後,偷幾件新衣服、手裡拿着撬棍在年邁的老太婆面前揮舞又算得了什麼呢?沒什麼大不了的。

    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等那二十三美元花光之後。

    可能在奧馬哈。

    在那裡,他們會拿住他。

    然後一切也許都會敗露。

    差不多肯定的是,一切都會敗露。

     我吃力地走上門廊,坐下來,雙手捂住臉。

     日子一天天地過去了。

    過去了多少天,我不知道,但是我記得那些日子是陰雨連綿的。

    秋季雨天來臨的時候,戶外的雜活就得拖後,而我又沒有足夠的牲口或者外屋的活兒可做,沒法用室内的雜活打發時光。

    于是,我就試着讀讀書,可是,詞語好像就是連不到一塊兒,盡管時不時地會從書頁上蹦出一個單詞出來,厲聲高叫:謀殺,内疚,背叛!諸如此類的單詞。

     白天,我就坐在門廊上,把書放在膝蓋上面,身子蜷縮進用來抵禦潮濕寒冷的羊皮大衣裡頭,望着雨水“滴滴答答”地從屋子的懸挑處墜落。

    夜晚,我躺在床上,聽頭上屋頂的雨水聲響,直到第二天淩晨時分,也還是睡不着。

    雨聲聽上去像是手指頭在膽膽怯怯地敲門,想要進屋。

    我好長時間都在思考留在井裡的、跟艾爾菲斯一起的阿萊特。

    我開始胡思亂想,她依舊……不是活着(我雖然緊張,但是還沒瘋),卻不知怎麼地還有意識,還在從她的簡易墳墓那兒觀望着事态的發展,而且心情愉快。

     威爾弗,你喜歡事情的發展嗎?如果能的話,她會問的(在我的想象中,她确實問了)。

    值得嗎?你覺得呢?瓊斯治安官來訪後約摸過了一周的某個晚上,就在我坐着要讀《七角樓》的時候,阿萊特在我身後爬了過來,手從我的頭側繞過,冰涼潮濕的手指頭輕磕着我的鼻梁。

     我把書甩到客廳地毯上面,大聲尖叫,一躍而起。

    就在這當兒,那個冰涼的指尖往下跑到我的嘴角了。

    然後,它又摸到我,停在頭頂那塊頭發越漸稀少的部位。

    這一回,我大笑起來——顫顫巍巍的、滿懷憤怒的大笑——彎腰去撿書。

    這時候,手指再一次輕敲我的後脖頸。

    我的亡妻好像在說,威爾弗,你注意到我了嗎?我走開去——這樣第四次就不會磕到我的眼睛上了——然後擡起頭。

    頭頂上的天花闆已經變色,正在脫落。

    石膏還沒有浮凸起來,但是,如果繼續下雨的話,就會了。

    石膏也許還會分解,成塊地往下掉。

    漏雨的地方就在我讀書專用地的上頭。

    當然是。

    天花闆的其他地方看起來還是好好的,起碼目前是這樣。

     我想到斯圖本華沙說的話:難道你想告訴我,沒有任何需要整修的地方?屋頂要不要補?還有那鬼鬼祟祟的眼神。

    好像他早已知道了一切。

    好像他是跟阿萊特聯手合謀的。

     腦子裡别盡弄這些事情進去,我告訴自己,不斷地想到身在井裡的她已經夠糟糕了。

    不知她的眼睛生蛆了嗎?臭蟲有沒有吃光她的利舌,或者起碼把它咬鈍了?我走到擺在屋子遠處一個角落的桌子邊上,拿了上面的那瓶酒,給自己倒了一大杯棕色的威土忌。

    手顫抖,不過隻是略微有點兒。

    我兩口就把酒喝完。

    我知道把這種喝酒方式變成一種習慣将是一件糟糕的事,不過,不是每個晚上男人都感到他的亡妻輕磕他的鼻子的。

    酒倒讓我感覺更好了。

    更能掌控自己了。

    我不需要動用七百五十美元的抵押款項來修屋頂。

    雨停的時候,我可以用碎木片來修修補補。

    不過,那樣修起來會很難看,會把家裡搞得像我母親所說的破爛垃圾場。

    然而,這也不是問題的關鍵。

    修雨漏會花一兩天的工夫。

     我需要幹活兒,好把冬天挨過去。

    苦活兒會趕走腦子裡頭關于坐在肮髒皇位上的阿萊特、戴着麻布發套的阿萊特的種種想法。

     我需要來些家修工程,這樣,當我累死累活地上床時,馬上就能睡得着,而不是躺在那裡聽雨,想着亨利是否身在雨中,是否可能因為感冒而咳嗽。

    有時,幹活成了唯一的事,唯一的答案。

     翌日,我開着卡車進城,幹了我壓根想都沒想到要幹的事,如果我不需要借那三十五美元的話:我在銀行抵押了房産,拿了七百五十美元。

    最後,我們全會被給自己的謀劃套住。

    我相信是這樣。

    最後,我們全給套住了。

     就在那一周,在奧馬哈,一個戴着平原居民帽的年輕人走進了多吉街上的一家典當鋪,買了支鍍鎳點32口徑的左輪手槍。

     他付了五美元,那錢,毫無疑問,是那個眼睛半盲、在藍帽姑娘标牌下面做生意的老太太在脅迫下交給他的。

    第二天,一個頭上戴着鴨舌帽,嘴巴和鼻子用紅色印花大手帕蒙住的年輕人走進第一農業銀行奧馬哈支行,用槍指着一名叫羅達·潘馬克的漂亮出納,索要她抽屜裡的所有現金。

     她遞給他約摸二百美元,大多是一元和五元的——農民們卷起來放在工裝褲口袋裡帶過來的那種。

     就在他離開銀行、一隻手把錢塞進褲袋(顯然很緊張,掉了幾張在地闆上)的時候,胖墩墩的門衛——一個退休警察——說道:“孩子,你可不想幹這事情。

    ” 年輕人朝天上開了一槍。

    幾個人尖叫起來。

     “我也不想打你,”年輕人從印花大手帕後面說道,“但是如果非逼我開槍,我會開的。

    要是你知道什麼對自己有益,就退後,靠到柱子上,先生,站在那兒别動。

    外面我有朋友在望風。

    ” 年輕人跑了出去,邊跑邊摘掉臉上的印花大手帕。

    門衛等了片刻,然後跟了出去。

    他舉着雙手(沒有随身攜帶武器),以防萬一外面他真有朋友。

    當然沒有。

    亨利,詹姆斯在奧馬哈沒有朋友,除了那位肚裡的孩子在不斷長大的姑娘。

     我從抵押貸款得的錢裡拿出二百美元的現金,剩下的都存在斯圖本華沙先生的銀行裡。

    我在五金店、木料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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