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
”莫蘭德邊說,邊從地上抓起一隻幹癟的蘋果,在雙手之間丢來丢去。
“扔啊。
”外号“斯芬克斯”的拉蕾薩催促。
他從箭囊裡抽出一支箭,搭上弓弦。
“我想看龍。
”魯尼在他們當中年紀最小,又矮又胖,尚有兩歲才成年。
“哪怕一眼都好。
”
我想蘿希摟着我睡覺,佩特心想。
他坐在闆凳上不安地挪動。
到明天早上,女孩就是他的人了。
我要帶她遠離舊鎮,穿越狹海,去自由貿易城邦。
那裡沒有學士,沒有人會抓他。
艾瑪的笑聲從頭頂的窄窗中傳出,夾雜着恩客低沉的嗓門—她乃“羽筆酒樽”最年長的女招待,年過第四十十,卻是體态豐盈,風韻猶存。
蘿希是她女兒,芳齡十五,剛剛有了月事。
艾瑪早已宣布,蘿希的初·夜需花費一枚金龍。
佩特費盡心機,才存下九枚銀鹿,外加一罐銅星币和零散的銅闆,但要叫他存滿一枚金币,恐怕比孵出一條真龍更難。
“你生得太遲,看不到龍了,小子。
”助理學士阿曼告訴魯尼。
阿曼脖子上挂着一根皮繩,串有白、錫、鉛和銅的鍊條,跟大多數助理學士一樣,他似乎也認為學徒們肩膀上長的是蕪菁,不是腦袋。
“最後一頭龍在伊耿三世的朝代就死了。
”
“那是維斯特洛的最後一頭龍。
”莫蘭德強調。
“快扔蘋果。
”拉蕾薩再度催促。
這小子生得标緻,人稱“斯芬克斯”,深得女招待們的喜愛,連蘿希也會偶爾在端酒時趁機碰他胳膊一把,佩特隻好咬咬牙,假裝沒看見。
“維斯特洛的最後一頭龍就是全世界的最後一頭龍,”阿曼固執地說,“大家都知道。
”
“蘋果,”拉蕾薩說,“除非你想吃了它。
”
“來了。
”莫蘭德拖着畸形的腳輕跳一步,轉了一圈,胳膊甩出,将蘋果抛向蜜酒河上的霧氣之中。
若非那隻腳,他或許能像父親一樣當騎士。
他有粗壯的胳膊和寬闊的肩膀,不缺力量,隻見蘋果飛得又遠又急…………卻不如後面呼嘯而來的那支箭,一碼長的金木箭杆上鑲着鮮紅羽飾。
佩特沒看到箭射中蘋果,但聽到了聲音。
一聲輕微的悶響在河面上回蕩,緊接着是落水聲。
莫蘭德打個呼哨。
“正中靶子。
寶貝兒。
”
蘿希是我的寶貝兒。
佩特愛她淡褐色的眼睛,蓓蕾初綻的乳··房,還有她每次見到他時微笑的模樣。
他愛她臉頰上的酒窩。
她時而會光着腳,以感受腳下的草地,這點他也很喜歡。
他愛她清新的氣味,愛她的秀發鬈曲在耳後的樣子,甚至愛她的腳趾頭。
某天晚上,她把腳伸給他摩挲玩弄,于是他替每個腳趾頭都編了一個好玩的故事,逗得她咯咯笑個不停。
也許留在狹海這一邊更好。
他可以用存下的錢買頭驢子,和蘿希輪流騎着周遊維斯特洛。
雖然安布羅斯認為他還不配獲得銀鍊條,但佩特已懂得如何接骨,如何用水蛭放血退燒了。
老百姓們會看重他的。
若是再學會剪發和刮胡子,他甚至可以當理發師。
那就夠了,他告訴自己,隻要擁有蘿希。
蘿希是他所有的渴望。
從前并非如此。
從前他夢想成為城堡中的學士,為某位慷慨的領主效力,領主會尊重他的谏言,賜他一匹良種白馬,以答謝他的服務。
他會高高騎在馬上,莊嚴又高貴,一路微笑着俯視經過的平民……
直到有天晚上,在“羽筆酒樽”的大廳裡,喝下兩大杯烈性蘋果酒之後,佩特誇口說自己不會永遠是學徒。
“當然了,”“懶人”裡奧大聲說,“你會是個作豬倌的前學徒,哈哈!”
他喝幹杯中殘渣。
火炬照耀着“羽筆酒樽”所在的露台,猶如霧海中的光島。
下遊遠處,參天塔上的烽火漂浮在夜晚氤氲的水汽中,仿佛一輪朦胧魔幻的橙月,卻難以提振他的情緒。
煉金術士應該到了呀?!難道這是個殘酷的玩笑?還是那人出了事?這并非頭一回好運在佩特身上變黴運了。
他曾經沾沾自喜,因為被選中幫年邁的沃格雷夫博士管理烏鴉,但他做夢也沒想到,自己還得給博士做飯、打掃清潔,每天早晨幫他穿衣服。
人人都說,關于烏鴉的知識,沃格雷夫忘記的比其他學士知道的還多,佩特據此以為自己至少有望獲得一個黑鐵鍊條,結果發現沃格雷夫根本沒辦法傳授任何東西。
讓老人仍頂着博士頭銜完全出于禮節。
不錯,他曾經很偉大,現在卻連用長袍遮掩髒污的内衣都做不到,半年前,幾個助理學士發現他在圖書館哭泣,因為找不到回房的路。
如今葛曼學士代替他執掌鐵面具,正是這個葛曼指控佩特偷竊。
河邊的蘋果樹上,一隻夜莺開始歌唱,對于終日聽慣了烏鴉的刺耳尖叫和無盡聒噪的佩特而言,真算得上是天籁之音。
白鴉們知道他的名字,無論何時,隻要看見他,就會彼此嘀咕叫嚷,“佩特,佩特,佩特,”直到他想尖叫。
這些大白鳥是沃格雷夫博士的驕傲,沃格雷夫死後想讓它們把自己吃掉,佩特懷疑它們也打算吃了他。
或許是烈性蘋果酒作祟—其實他來這裡并非為了喝酒,是正好遇上拉蕾薩請客,以慶賀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