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光證初果也。
下佛言。
善哉。
須跋陀羅。
善來。
比丘。
悅可聖心善入佛道。
于是須跋陀羅歡喜踴躍○即時發鬓自落○得羅漢果(雲雲)。
加之增一阿含中出須跋得益。
即于座上得法眼淨(雲雲)。
長阿含中須跋入佛法以來經四年。
今佛涅槃之時得應果見。
依此等經文。
須跋全非超前三果得第四果之人。
所謂超中二果人。
次處胎經。
此文是造行菩薩問言也。
而佛不答之。
知非實義欤。
若強會之者。
經下文雲。
或有衆生。
向辟支佛。
還自堕落堕凡夫位。
成有衆生。
向須陀洹。
還自堕落堕凡夫地。
聖人還堕凡夫地雲事。
大小乘性相全不許之。
而今經文四果支佛悉還堕凡地(雲雲)。
故知權者任放所非而實義性相也。
或有衆生不向信地等文準思之。
一義雲。
指獨覺一座成覺之人雲不向信地等欤。
三乘極果共名阿羅漢故。
又聲聞一座相續至第四果事有之(雲雲)。
若爾者又此類欤。
次廣賢聖章者。
上文雲。
凡位超者。
前之三果可有超義。
必非第四。
以有頂惑非世間道能伏滅故(文)。
此釋明不可有超前三果得第四果人見。
但至超前三果解釋者。
退檢瑜伽對法說。
令無超前二果之類。
爾者合超越一來不還菩薩超中二果雲超前三果欤。
一義雲瑜伽對法文。
有一性超前三果。
如廣說可讀(雲雲)。
此永超僧都義也。
一義雲。
指獨覺一座成覺。
雲更有一種超前三果欤。
難雲。
非想地惑有漏道不伏故。
無超前三果得第四果人雲。
唯識論雲。
說有漏道雖不能伏分别起惑及細俱生(雲雲)。
細俱生者。
俱生身邊見也。
爾者此俱生身見欲界第九品之惑也。
見道已前不能伏之。
雖然以見道智斷彼不伏之身見種子。
得第三果。
例非想地煩惱雖不伏之。
見道合斷盡得第四果欤。
就中述記中。
超越第三果人彼未伏身見種子見道智斷不斷雲二義。
初義例欲界系末那煩惱不判得第三果(雲雲)。
次雲。
今解亦斷不可說以先不伏故即言不斷。
見惑不伏入見斷故。
但有漏道。
既是事觀不伏理。
或入現觀時。
實亦斷。
雖無正文。
任意取舍。
據此釋者。
三界見惑并欲界第九品惑雖是未伏。
于見道斷之見。
非想一地何雲未伏不斷耶答。
見惑凡位伏不伏事如上抄。
不伏者外道位也。
入佛法已可伏之也。
次俱生身見。
前八品伴。
第九品身見主也。
八品伴已被伏故。
第九品主無力而被斷也。
非想一地九品主伴未伏故不能斷也。
難雲。
雖有漏道不伏見惑。
七方便位修理觀伏之者。
非想地亦雖事觀不伏。
七方便位修理觀何不伏之欤。
答。
分别多分迷理故。
理觀伏之。
俱生多分迷事故。
以事觀伏之。
理觀不伏欤。
故述記雲。
何以世間道伏修不伏見。
修道所伏之惑一且迷事生(雲雲)。
尋雲。
止觀第六雲。
超果凡有四。
一本斷超(超越一來不還)。
二小超(家家一間)。
三大超。
本者凡地聽法門。
唱善來成阿羅漢。
四大大超(佛取義也)。
彼宗學者。
第三大超。
前三果得第四果人也心得(雲雲)。
如何。
答。
可彼宗尋檢。
又集量論。
以有漏智斷非想煩惱(雲雲)。
此興福寺永超僧都幼少時。
于睿山戲作書。
此文。
無本說事也。
不可用(雲雲)。
智論七十雲。
是諸禅定有二種。
若有漏若無漏。
有漏即是凡夫所引○無漏是十六聖行。
若有漏道。
依上地邊離下地欲。
無漏道離自地欲及上地欲。
以是義故。
凡夫于有。
頂處不得離欲。
更無上邊故(文)。
俱舍二十三雲。
阿羅漢果必無初得。
見道無容斷修惑故。
世道無容離有頂故(文)。
同二十四雲。
有頂由無漏。
餘由二離染(文)。
廣賢聖章雲。
第七顯得頓漸者○凡位超者。
前之三果可有超義。
必非第四。
以有頂惑非世間道能伏滅故。
瑜伽對法文有一種超前三果。
如彼廣說(文)。
賢聖義略問答第四雲。
問。
入聖已去超一果之類可有。
付之十住斷結經中說一來果相雲。
或有超越取第四果。
不使依滞住阿那含(文)。
是豈非超第三果取第四果欤。
加之述記文釋欲界地九品惑斷之義。
若不出觀。
即斷九品(文)。
是又超第二一果得第三果見。
雲何。
答。
是第十卷同學抄論義也。
彼不許超一果之類。
會雲。
斷結經或有超越者。
指超越一來之體。
取第四果者。
舉極果也。
不住那含者。
不留第三果一生取第四果雲心。
述記大抄會雲。
此文總也(雲雲)。
意雲。
一觀中或斷三品四品。
或斷五品六品(為言)。
今望品品出觀之類。
雲若不出觀等也。
或又頓出離人釋欤。
百法抄第九雲。
第二見後束惑超者○問。
有得初果超第二取第三否。
又有得第二超第三取第四果否。
有二說。
一雲不得。
以加行劣故。
煩惱缺故。
慈恩雲。
唯有預流非餘果故。
第二解亦有得初果已頓斷欲界九品超第二取第三。
亦有得第二超第三取第四者。
為上二界八地九品束為九品。
若欲界下三品。
在上二界下三品中。
入觀起九無間九解脫道。
證至第九品時。
不名第三名第四果。
又有得第三超第四向而取第四果者。
即約上界八地九品合為九品。
一處頓斷取第四果也(文)。
複古雲。
折玄雲。
問。
還許得初果已超二證三否。
得二果已超三證四否。
答。
若依大乘。
亦許此義。
今依小乘。
不爾。
為得初果已欲拟進斷三界修惑時。
必須依九品次第而斷之。
惑既有次第。
得果亦然(文)。
問。
分别起煩惱九地九品之别可有欤。
答。
付之。
答。
準義林第二斷惑章釋。
六識相應分煩惱所知。
分别俱生現種習氣皆九地界系在之。
但彼章雲。
見道十惑九品定然粗細異故。
俱生六惑斷即不同。
身見邊見及此相應唯第九品。
九地而論。
但有九品。
瞋唯一地九品。
餘獨頭貪慢癡等八十一品。
地各九故(文)。
第七相應九品有無二釋也。
但當章付二乘斷惑之漸頓。
見惑迷理頓斷故。
但約谛理而非無九地九品之别。
俱生分品别類之惑故。
分九地九品也。
九。
問。
付次第證人。
且初果上唯上唯斷欲界修惑一二品。
或斷五品。
不斷第六品。
經生之斷可有欤。
答。
當章雖不分明。
準清涼大師解釋。
不許此類也。
付之慈恩大師對法抄中。
一品二品五品斷家家可有見。
又述記十末。
若九品别斷。
出觀若不出觀斷九品者(文)。
别抄同之。
既有九品别斷出觀者。
豈無一品二品斷等人欤。
加之斷八品在第九一品名一間。
何無五品斷之家家欤。
答。
論第一卷同學抄。
許一品二品五品斷家家。
俱舍小乘一途性相會也。
一間例難如抄釋。
抄第十(下梵行品)雲。
第二十四論雲○但應建立一來向果。
頌曰。
斷欲三四品三二生家家斷。
至五二向斷六一來果。
釋曰○若三緣具轉名家家。
一由斷欲修惑三四品故。
二由成無漏根故。
三由更受三二生故。
頌中略無成根。
以理合相。
略故不說。
斷三品名受三生。
若斷四品名受二生。
謂九品能潤七生。
且上上品惑能潤兩生。
上中下中上各潤一生。
中中中下合潤一生。
下三品惑共潤一生○所以無斷一二品惑名家家者。
以得初果起大加行。
必無斷第二不斷第三有生死者。
上無斷五生家家者。
由斷第六即證一來。
無一品惑能障于果故。
若無一品能障果者。
何以有斷八品未斷第九而有生死。
答。
第九一品。
一者斷竟得果。
二複超欲界故。
此第九能障于果。
六不超界故不障果。
言家家者。
家不一故。
家家有二。
一天家家。
成于欲天受三二生。
二人家家。
即于人中受三二生後證圓寂○次明不還雲。
斷七惑八品一生名一間○以下三品共潤一生故。
斷七八。
餘第九在亦有一生而為間隔故。
名一間(文)。
一生者一半生也。
但慈恩大師略章曰。
一生或半生在名為一間(文)。
樸楊周記雲。
謂有一大生之因。
名一種子(文)。
同學抄會雲。
章文先德(常騰)會雲。
一生惑半生在名為一間(雲雲)。
煩惱惑也。
周記且不正義述欤。
燈雲。
唯有一少生之業名一種子(文)。
抄十九(下)雲。
智論文名家家者。
亦俱舍義。
頌曰。
斷欲三四品○問。
何故無斷一品二品五品名家家耶。
答○謂由聖者得初果。
已斷欲修惑起大加行。
必無未斷一大品結(三品名一大品也)。
有生死故○斷第五品必斷第六者。
謂斷第六品證一來果。
以無一品能障得果故。
斷五品必斷第六(文)。
抄上引智論以初果向見道名八人地之事。
見道之中有八人故也。
謂極七反家家一間等之向故也。
智論文名家家者。
指上所引智論文也。
爾者一二五品斷家家無之雲事。
大小一同性相欤。
期後檢。
十。
問。
大乘心分品潤生義之義可有欤。
答。
章下文。
最鈍須陀洹極七反(雲雲)。
又抄兩處分品潤生義與俱舍等一同也。
付之。
上上品二生上上品二生
上中品一生四生上中品四生
上下品一生上下品二生
中上品一生中上品一生
中中品二生中中品二生
中下品一生中下品一生
下上品下上品半生
下中品一生一生下中品一生
下下品下下品半生
抄心。
燈。
第一釋上分品潤生義畢雲。
此上略舉。
未細尋文。
如有誤處。
當可正之。
上依随轉。
大乘無文。
據大乘宗。
未必彼分品潤生。
何以故。
瑜伽雲。
全界一切煩惱皆能潤生。
若如彼說。
上上品惑能受二生。
預流果人餘惑。
誰遮不令共潤。
但上品潤故應相潤。
猶斷一品。
餘惑但能潤。
于五生力勢漸微。
餘者準此(文)。
此釋心者。
上上品者。
與餘惑共潤生。
上中品者。
與餘惑共潤五生。
乃至下上品與下二品共潤一生也。
又菩薩以俱生煩惱僧祇之間潤無量半。
豈唯七反欤。
故知分品潤生。
小乘一途之法相欤。
抄釋亦小乘一途之法相釋欤。
十一。
問。
于八十一品俱生惑。
雲何建立後三果欤。
答。
章文雲。
欲前六品盡處立第二果。
九品盡立第三果。
上二界盡立第四果(雲雲)。
付之煩惱品數增減無何故欤。
答。
大乘義章第十二(上)雲。
問曰。
何故斷見谛惑要盡方出斷修數出。
釋有兩義。
一見谛惑迷心易滅。
其猶折石不假中息○修惑難除。
如絕藕糸。
一觀相不能斷盡故。
須數出○二見谛惑能感三途苦報。
畏苦清猛。
為是不息○修惑能招人天生死。
人天優遊。
厭畏心貫。
是故數息○問曰。
等是修惑之中。
何故斷除欲界。
中息制果。
上界不爾。
解有三義。
一欲界惑凡夫多起。
習使力強難可制斷。
故須中息。
上界煩惱凡夫本來起之希少。
使分輕薄不假中息。
亦能斷盡二欲界惑多難可斷盡故。
須中息。
上界惑少。
不息能盡彼。
雲何少瞋恚悭嫉無慚愧等彼處無故。
三欲界煩惱二因緣起。
一者因力。
不斷使性及邪思惟。
二者緣力。
所謂色欲聲香味觸等。
以是二力起惑難斷故。
須中息。
上界煩惱雖從起。
緣力微劣易可裁斷。
不息能盡方息制果。
斷後三盡制一果乎。
釋言。
前六過是粗重。
聖人于此厭畏憎強故。
盡方息。
後三輕微畏厭情少故。
後别斷制一果矣。
又粗易斷。
倍盡方息故。
斷前六共制一果。
細難舍遠故。
斷後三立一果耳。
若爾上界煩惱轉細轉難舍。
應制多果。
此如前釋。
更有餘義。
後審論之(文)。
十二。
問。
頓出離人斷修惑時。
經幾時欤。
答。
章雲。
三種九品各初一品一時頓斷(雲雲)。
知以九無間九解脫之時。
頓斷三界俱生煩惱也。
故述記十末雲。
三界九品同為一品。
合為九品(文)。
與今章義同欤。
集引百法鈔雲。
三界九地俱生煩惱八十一品都束為九品。
九地上上為一品。
上中為一品。
乃至九地下下為一品。
即斷此九品時。
而有二類。
一者容預斷九遍入觀斷。
斷至第九品時。
便超中二而得第四。
二者糸遍斷。
斷即一入觀起九無間解脫(文)。
問。
頓出離人于何位伏俱生煩惱欤。
答。
顯幽鈔(從方師)雲。
超中二果以見道智一時伏九地八十一品煩惱(文)。
菩提院雲。
一入觀斷盡諸惑之人。
起一加行勝進九無間解脫也(雲雲)。
一加行勝進者。
見道以後之伏道也。
問。
頓出離人依何地欤。
答。
章依未至(雲雲)。
付之。
述記十末二釋。
一初未至四禅下三無色(雲雲)。
二雲。
唯依初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