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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新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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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車上。

    有個某甲從這車旁經過,偷眼一看,見車上沒有别人,就去搶張的錢。

    張某有病不能抵擋,被某甲把錢搶了去。

    張某不顧有病,用盡全身力氣爬起來,遠遠跟在某甲身後。

    走了不多時,見某甲進了一個村子,他仍緊跟不放,也進了村子。

    随後又見某甲進了一家門裡,張某不敢進人家的宅子,便從短牆上向裡張望。

    恰好某甲放下錢回頭一看,也看見了張某,就跑出來抓住張某喊抓賊,并将張某綁起來送到縣署去見石縣令,惡人先告狀,誣告張某做賊。

    石公問張某,他詳細說明了經過,喊冤叫屈。

    石公因沒有什麼證據,就責令他們先回去。

     張某與某甲下了大堂,都說縣官沒有青紅皂白,石公隻當沒聽見。

    下堂後,石公回憶起某甲很早就欠賦稅,就派人去某甲處追交,結果,第二天,某甲就拿了三兩銀子來納稅。

    石公問他銀子是哪裡來的,某甲說:“賣了衣物換來的。

    ”并且說得有名有姓。

    石公命人去問納稅人中有沒有與某甲一個村的,正好某甲的鄰居也來了。

    石公就傳來問他說:“你是某甲的鄰居,他的銀子是哪裡來的,你當然知道。

    ”鄰人說:“不知到。

    ”石公又對某甲說:“鄰居都不知道你的錢是哪裡來的,一定來路不明。

    ”某甲一聽便害怕,使眼色給鄰居說:“我賣了某東西、某家具,你豈不知道?”鄰人急忙說:“對!對!是有這個事。

    ”石公生氣地說:“你必定與某甲一同偷過,不動大刑你不會說實話。

    ”鄰人一聽要動大刑,就趕忙說:“因為我們是鄰居,沒有敢說實話。

    現在大刑眼看就到了我身上了,還隐瞞什麼?他實在是搶的張某的錢。

    ”石公問出了真情,便放了鄰人。

     這時,張某因丢了錢,還在城裡未走。

    石公就命某甲把錢還給張某。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石公為官是真心為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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