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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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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警察按住了他。

    來隊長說:“這都是為你好。

    ” 聽來隊長的語氣,好像是怕他想不開,做出愚蠢的事來。

    他有些精神恍惚,來隊長一定看出來了,要不來隊長不會這樣對待他。

    他現在享受着犯罪嫌疑人的待遇:被審訊和失去自由。

    他的心亂了,妻子的死已讓他的心亂了,現在他的心更亂了。

    他認為他的處境是不真實的,他們一定弄錯了,他們很快就會明白過來,然後向他賠禮道歉。

    他雖然準備原諒他們,但也很難保證不說幾句牢騷話發洩發洩胸中的憤懑。

    可是現實并沒有給他這樣的機會。

     他選擇了配合。

    因為他也是警察,所以理所當然地對這種職業表現出了足夠的尊重。

    中午前他寫好了“情況說明”,交給來隊長。

    來隊長看都沒看,就塞進了口袋。

     他看一眼外邊的霧,想着中午為青青做什麼飯。

    離家的時候,女兒的眼神讓他難忘,他有一種揪心般的疼痛。

    女兒肯定已經意識到了什麼,因為她沒問昨天夜裡她母親為什麼沒回來。

    他問來隊長:“我可以走了吧?” “不,還不行。

    ” “為什麼?” “還需要你配合做些調查。

    ” 這是一種委婉的說法,也就是說他被限制了人身自由。

    他想他們大概要做些核實工作吧,他很可能要到晚上才能回去。

    他想給女兒打個電話,說他中午有事回不去了。

    然後他還要給母親打個電話,讓她去照看一下青青。

    如果母親問起林岚,他就支吾過去,等晚上回去再告訴她實情。

    另外,也該告訴嶽父嶽母實情啦。

     可是他一個電話也沒打成,他剛掏出手機,就被沒收了,吵鬧也沒用。

     “你現在還不能打手機,”來隊長說,“我們會通知你家人的。

    ” “我女兒中午吃飯怎麼辦?” “你放心,不會讓她挨餓的。

    ” 來隊長這時走到他身邊拍拍他的肩膀,憐憫般地看他一眼,這一眼讓他不寒而栗。

     中午,他被送到了看守所,單獨關在一間有鐵栅欄的屋子裡。

    這兒通常是關押犯罪嫌疑人的,他曾多次來過這兒,那時的身份與現在不同,是他往這兒送犯罪嫌疑人,而今天是他被别人送到這兒。

    他無比憤怒,大喊大叫;押送他的人對他有些不客氣,動作有些粗魯。

    而看守所裡的人對他倒是不錯,勸他先吃點東西,把心放寬,沒有過不去的坎兒。

     他中午沒吃飯,他還不習慣看守所的飯菜。

    他天真地想着晚上就會被人放出去,可晚上沒人來放他。

    他晚飯也沒吃。

    他有些擔心女兒,但無法與外面聯系。

     夜裡他又餓又冷,心亂如麻,一刻也睡不着,時而困獸般地在隻有幾平方米的小屋子裡踱來踱去,時而坐到硬闆床上長時間發呆,像一截無知無覺的木頭。

     小屋中黑糊糊的,什麼也看不到,但他能感覺到濕漉漉沉甸甸的霧正從窗縫中絲絲縷縷地滲入,來與他為伴。

    霧,他想,說不定已經滲入了他心中,要不他怎麼會如此迷惘、困惑和沮喪呢。

    他一會兒想想妻子,一會兒想想女兒,一會兒想想父親母親,一會兒想想嶽父嶽母,一會兒想想自己……什麼也想不明白……所有的一切都攪在一起,像一團霧…… 第二天早上,馬啟明頭發亂蓬蓬的,眼窩深陷,目光呆滞,面色灰暗,走路搖搖晃晃的,仿佛一夜之間蒼老了許多。

    來隊長來提審他時,都有些認不出他了。

     他以為來隊長是來放他的,誰知可怕的命運才剛剛開始…… 再叙述下去有些過于殘忍了,簡單地說,在7天7夜車輪般不間斷的審訊後,他承認他殺了人,他氣若遊絲地說:“我承認,我什麼都承認。

    ” 這時他願意承認世上一切罪行,無論多麼可怕,無論多麼令人發指,無論後果多麼嚴重。

    他隻希望盡快死去,對他來說,死亡不啻為一種幸福。

    他承認殺人的動機是:因為發現了妻子的奸情,出于妒忌和仇恨而行兇。

     這是一個合情合理的動機,也是一個完全站得住腳的動機。

    遺憾的是他沒能幫助來隊長找到兇器,那把行兇殺人的手槍下落不明,為此他沒少吃苦頭。

    審訊人員到他提供的一個個地方搜尋了幾次,自然是一無所獲。

    他們不願再瞎折騰了,就反複問他是不是把手槍扔江裡了;他還能說什麼呢,隻得說是。

     一個月後,法院進行了審判,馬啟明當庭翻供,辯護律師也為他做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最後法院仍以“證據确鑿,本人供認不諱”,判處他死刑。

     楔子雖然畫上了句号,但并不等于故事已經結束。

    明眼的讀者一下子就能看出其中還埋藏着秘密。

    是的,的确如此。

    可是要洞悉這秘密卻不容易,甚至需要穿過下面這個曲折而驚人的故事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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