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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書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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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各樣主觀的猜謎式的“索隐”。

    近年考證《紅樓夢》的改從作者的生平家世等等客觀方面來研究,自比以前所謂“紅學”着實得多,無奈又犯了一點過于拘滞的毛病,我從前也犯過的。

    他們把假的賈府跟真的曹氏并了家,把書中主角寶玉和作者合為一人;這樣,賈氏的世系等于曹氏的家譜,而《石頭記》便等于雪芹的自傳了。

    這很明顯,有三種的不妥當:第一,失卻小說所以為小說的意義。

    第二,像這樣處處粘合真人真事,小說恐怕不好寫,更不能寫得這樣好。

    第三,作者明說真事隐去,若處處都是真的,即無所謂“真事隐”,不過把真事搬了個家,而把真人給換上姓名罷了。

    因此,我覺得讀《紅樓夢》,必須先要确定作者跟書中人物的關系,尤其是雪芹本人跟“寶玉”的關系。

    且分作兩層來說: (一)書中人物有多少的現實性?看本書第一回及脂硯齋評,當初确有過一些真人;有幾個特出的人,如林黛玉、王熙鳳之類,真實性更多。

    但雖有真人做模型,經過作者文學的手腕修飾以後,卻已大大改變了原有的面貌。

    如将近事一比,即容易了然。

    如魯迅先生的《阿Q正傳》,據說紹興确有過一個阿桂。

    魯迅小說裡的阿Q,雖以真的阿桂為“範”,卻并非當真替阿桂寫傳,如阿Q大團圓,阿桂并未被殺之類。

    以此推想,曹雪芹即使有個情人叫“阿颦”,評書的還想為她畫像,但真人的美麗怕決趕不上書中的“潇湘妃子”。

    她工愁善病,或者有之。

    這樣說來,書中人物的現實性是有限制的,作者的意匠經營,藝術的修飾,占了重要的地位。

     (二)為什麼要這些人物?即書中人物功能的問題。

    這些人,若大若小,男男女女,生旦淨末醜角色各異,卻大夥兒都來表演這整出的戲叫《紅樓夢》。

    所以他們在某種情況下都可以代表作者的一部分,卻誰也不能,誰也不曾代表他的全體。

    書既自寓生平,代表作者最多的當然是賈寶玉。

    但賈寶玉不等于曹雪芹,曹雪芹也不等于賈寶玉。

     就曹雪芹不等于賈寶玉這一點來說,作者的範圍比書中主角照例寬得多,如焦大醉罵,即作者借此大發牢騷;妙玉說“文是《莊子》的好”,即作者贊美《莊子》;黛玉跟香菱談詩,不妨看作悼紅軒的“詩話”。

    如寶玉的《芙蓉诔》、黛玉的《葬花吟》,同樣地有資格收在曹雪芹的文集裡。

    就賈寶玉不等于曹雪芹這一點來說,書中寶玉的一言一動,未必合于曹雪芹的日記。

    寶玉和他本家的關系,未必都合曹氏的譜系。

    如曹家有過一個王妃,曹雪芹的姑母,而書中元春卻是寶玉的姊姊。

    如曹寅隻有一個親生兒子曹,次子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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