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同 張烈
盧同,字叔倫,範陽涿人,盧玄之族孫。
父輔,字顯元,本州別駕。
同身長八尺,容貌魁偉,善於處世。
太和中,起家北海王詳國常侍。
稍遷司空祭酒、昌黎太守。
尋為營州長史,仍帶郡。
入除河南尹丞,遷太尉屬。
會豫州城民白早生反,都督中山王英、尚書邢巒等討之,詔同為軍司。
事平,除冀州鎮東府長史。
遭父憂解任。
後除司空諮議參軍,兼司馬,為營構東宮都將。
延昌中,秦州民反,詔同兼通直常侍,持節慰諭之,多所降下。
還轉尚書右丞,進號輔國將軍,以父諱不拜,改授龍驤。
熙平初,轉左丞,加征虜將軍。
時相州刺史奚康生徵民歲調,皆七八十尺,以邀奉公之譽。
部內患之,同於歲祿官給長絹。
同乃舉按康生度外徵調。
書奏,詔科康生之罪,兼褒同在公之績。
肅宗世,朝政稍衰,人多竊冒軍功。
同閱吏部勳書,因加檢覆,覈得竊階者三百餘人。
同乃表言:
竊見吏部勳簿,多皆改換。
乃校中兵奏按,並復乖舛。
臣聊爾揀練,已得三百餘人,明知隱而未露者,動有千數。
愚謂罪雖恩免,猶須刊定。
請遣一都令史與令僕省事各一人,總集吏部、中兵二局勳簿,對勾奏按。
若名級相應者,即於黃素楷書大字,具件階級數,令本曹尚書以朱印印之。
明造兩通,一關吏部,一留兵局,與奏按對掌。
進則防揩洗之偽,退則無改易之理。
從前以來,勳書上省,唯列姓名,不載本屬,緻令竊濫之徒輕為苟且。
今請征職白民,具列本州、郡、縣、三長之所;其實官正職者,亦列名貫,別錄歷階。
仰本軍印記其上,然後印縫各上所司,統將、都督並皆印記,然後列上行臺。
行臺關太尉,太尉檢練精實,乃始關刺省重究括,然後奏申。
奏出之日,黃素朱印,關付吏部。
頃來非但偷階冒名,改換勳簿而已,或一階再取,或易名受級,凡如此者,其人不少。
良由吏部無簿,防塞失方。
何者?吏部加階之後,簿不注記,緣此之故,易生僥倖。
自今敘階之後,名簿具注加補日月,尚書印記,然後付曹。
郎中別作抄目,〔一〕印記一如尚書,郎中自掌,遞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