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五十日,外州百日為限。
群官參議,鹹以時穀頗貴,請待有年。
上從之而止。
校勘記
〔一〕 自後諸逃戶占為細繭羅縠者甚眾 冊府卷四八七.五八二五頁、卷五0四.六0五四頁「細繭」作「紬繭」。
按北史卷九0仇洛齊傳作「紬綾」,疑「細」乃「紬」形近而訛,但本書卷九四仇洛齊傳也作「細繭」,今不改。
〔二〕 其司冀雍華定相泰 諸本「泰」作「秦」。
按下出麻布諸州中又見「秦州」,而此為出綿絹及絲之十九州之一,知非一州。
下文又舉「以麻布充稅」的郡縣有「秦州河東之蒲阪、汾陰」,與司、懷等州既在出綿絹州之中,而又舉出所屬個別郡縣「以麻布充稅」同例。
卷一0六下地形志下治蒲阪之「秦州」實為「泰州」之訛,已改正,(見地形志下校記〔三九〕,)此「秦」字及下文「秦州河東」之「秦」字也都是「泰」之訛,今同改。
〔三〕 懷州邵上郡之長平白水縣 諸本並作「懷州邵郡、上郡之長平白水縣」。
錢氏考異卷三0雲:「按地形志:(卷一0六上地形志上東雍州邵郡)皇興四年置邵上郡,太和中併河內,孝昌中改邵郡。
此文當雲『邵上郡』,誤多一『郡』字。
」按懷州無上郡,長平、白水也不得屬上郡,「邵」下衍「郡」字,錢說是,今刪。
冊府卷五0四.六0五五頁作「懷化郡、上郡之長平白水縣」,亦誤。
〔四〕 雍州馮翊郡之蓮芍縣 諸本「蓮」作「連」,冊府同上卷頁作「蓮」。
按本書卷一0六下地形志下和漢書卷二八上地理志上以及其他地志都作「蓮」。
當時地名雖多用同音或音近字,但據冊府知原文也作「蓮」,今據改。
〔五〕 徐州北濟陰郡之離狐豐縣 諸本無「陰」字,冊府同上卷頁作「濟北郡」。
錢氏考異卷三0雲:「當作『北濟陰郡』,志脫『陰』字。
」按卷一0六中地形志中徐州北濟陰郡屬縣有豐、離狐,錢說是,今補「陰」字。
濟北郡屬濟州,且無此二縣,冊府亦誤。
〔六〕 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 冊府卷四九五.五九二三頁、通典卷一田制上此句下並有注「不栽樹者謂之露田」。
魏收修史時似無必要對露田加以說明,疑是通典所加,冊府此條實據通典,今不補。
〔七〕 於分雖盈沒則還田不得以充露田之數 冊府同上卷頁通典卷一無「沒則還田」四字。
疑亦通典所刪,冊府據通典。
〔八〕 役有土居者 冊府同卷五九二四頁、通典卷一此句作「後有來居者」,疑是。
〔九〕 各隨地給公田 冊府同上卷頁「地」作「所」,卷五0五.六0六四頁作「近」。
按通典卷一作「匠」,乃「近」字形近而訛,疑作「近」是。
〔一0〕大率十匹為公調 諸本「公」作「工」。
冊府卷四八七.五八二六頁、卷五0四.六0五五頁、通典卷五賦稅中,通鑑卷一三六.四二七一頁都作「公」。
按「工調」無義,「工」字訛,今據改。
又通典「十匹」下有「中五匹」三字。
〔一一〕時儉則加私之一糶之於民 卷六二李彪傳「一」作「二」,通典卷一二輕重作「減私之十二」。
按所謂「加私之一」,當指加於糴入時之價,故下雲「歲兇則直給」,意謂兇歲糶出足以給往時糴入之直。
參卷六二校記〔四〕。
又「糶」字諸本訛作「糴」,今據冊府、卷四八七.五八二七頁、通典及李彪傳改。
〔一二〕石門 諸本「石」作「右」,冊府卷四九八.五九六四頁、通典卷二0漕運作「石」。
按地在「小平」、「白馬津」之間,應是黃河的津口。
水經注卷五河水篇稱:「順帝陽嘉中,又自汴口以東,緣河積石,為堰通渠,鹹曰金隄。
靈帝建寧中又增修石門,以遏渠口。
」水經注他處所見「石門」多處,唯此在「小平」及「白馬津」之間。
當即其地。
這裏「右」乃「石」形近而訛,今據改。
〔一三〕令州郡綱典各受租調於將所 諸本脫「受」字,不可通,今據冊府(同上卷頁)通典卷一0補。
又「將所」,冊府、通典並作「所在」,疑是。
〔一四〕同其陪徵 諸本無「同」字,冊府同上卷頁、通典卷一0有。
按文義當有此字,今據補。
〔一五〕孝昌二年冬 諸本「冬」作「終」,冊府卷四八七.五八二七頁、通典卷五賦稅中作「冬」。
按卷九肅宗紀,事在是年十一月丙午,作「冬」是,今據改。
〔一六〕授大州都 冊府卷五0九.六一0九頁「都」下有「統」字。
按上雲「本州統」,下雲「畿郡都統」,疑當有「統」字。
〔一七〕是時罷之 冊府卷四九三.五八九四頁「是時」作「既而」,通典卷一0鹽鐵作「先是」。
按「是時」不知何時。
據卷六顯祖紀皇興四年十一月稱「詔弛山澤之禁」,所雲「是時」,當即指皇興四年十一月,疑上本有敘此事文字,舊本已脫。
通典、冊府皆以意改。
〔一八〕於是圜貨始行 諸本「圜」訛「國」,今據冊府卷五00.五九九0頁、通典卷九錢幣改。
〔一九〕指謂雞眼 冊府卷五00.五九九0頁、通典卷九「雞」作「鵝」。
按「鵝眼錢」見宋書卷七五顏竣傳、隋書卷二四食貨志,乃南朝惡錢,似作「鵝」是。
但下文元澄再奏,仍作「雞眼」,或南稱「鵝眼」,北方自稱「雞眼」,今不改。
〔二0〕至今徒成杼軸之勞 通典「今」作「令」,疑是,但作「今」亦通,今不改。
〔二一〕今東尚有事 冊府(同上卷頁)、通典卷九「尚」作「南」。
按下元澄再奏,有雲:「但今戎馬在郊,江疆未一,東南諸州,依舊為便。
」這裏疑亦作「東南」是,但作「尚」亦通,今不改。
〔二二〕連邦隔貿 諸本「貿」訛「質」,不可通,今據冊府(同上卷頁)、通典卷九改。
〔二三〕分遣使人於二市賣之 諸本「賣」作「賞」,冊府卷五00.五九九二頁、通典卷九作「賣」。
按下雲「絹匹止錢二百,而私市者猶三百」,這裏說官使人在二市貶價賣絹,故雲「官欲貴錢」。
「賞」乃「賣」形近而訛,今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