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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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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節、散騎常侍、平西將軍、秦州刺史。

    〔五〕太安五年卒,高宗甚悼惜之。

    贈鎮南大將軍、定州刺史,諡曰文昭公。

     孝伯體度恢雅,明達政事,朝野貴賤,鹹推重之。

    恭宗曾啟世祖廣徵俊秀,世祖曰:「朕有一孝伯,足治天下,何用多為?假復求訪,此人輩亦何可得。

    」其見賞如此。

    性方慎忠厚,每朝廷大事有不足,必手自書表,切言陳諫,或不從者,至於再三。

    削滅稿草,家人不見。

    公庭論議,常引綱紀,或有言事者,孝伯恣其所陳,假有是非,終不抑折。

    及見世祖,言其所長,初不隱人姓名以為己善,故衣冠之士,服其雅正。

    自崔浩誅後,軍國之謀,鹹出孝伯。

    世祖寵眷有亞於浩,亦以宰輔遇之。

    獻替補闕,其跡不見,時人莫得而知也。

    卒之日,遠近哀傷焉。

    孝伯美名,聞於遐邇,李彪使於江南,蕭賾謂之曰:「孝伯於卿遠近?」其為遠人所知若此。

    孝伯妻崔賾女,高明婦人,生一子元顯。

    崔氏卒後,納翟氏,不以為妻也。

    憎忌元顯。

    後遇劫,元顯見害,世雲翟氏所為也。

    元顯志氣甚高,為時人所傷惜。

    翟氏二子,安民、安上,並有風度。

     安民,襲爵壽光侯,司徒司馬。

    卒,贈郢州刺史。

    無子,爵除。

     安上,鉅鹿太守,亦早卒。

     安民弟豹子。

    正光三年上書曰: 竊惟庸勳賞勞,有國恒典;興滅繼絕,哲後所先。

    是以積德累忠,春秋許宥十世;立功著節,河山誓其永久。

    伏惟世祖太武皇帝,英叡自天,籠罩日域,東清遼海,西定玉門,淩滅漠北,飲馬江水。

    臣亡父故尚書、宣城公先臣孝伯,冥基感會,邀幸昌辰,綢繆幃幄,繾綣侍從,廟算嘉謀、每蒙顧採。

    于時儲後監國,奏請徵賢,詔報曰:「朕有一孝伯,足以治天下,何用多為?」其見委遇,乃至於此。

    是用寵以元、凱,爵以公侯,詔冊曰:「江陽之巡,奇謀屢進,六師大捷,亦有勳焉。

    」出內勤王,寵遇隆厚,方開大賞,而世祖登遐。

    梓宮始遷,外任名嶽。

    高宗沖年纂運,未及追敘。

     臣行舛百靈,先臣棄世,微績未甄,誠志長奪,搢紳僉傷早世,朝野鹹哀不永。

    臣亡兄襲,無子封除。

    永惟宗構,五情崩圮。

    先臣榮寵前朝,勳書王府,同之常倫,爵封堙墜,準古量今,實深荼苦。

    竊惟朝例:廣川王遵、太原公元大曹等,並以勳重先朝,世絕繼祀,或以傍親,或聽弟襲,皆傳河山之功,垂不世之賞。

    況先臣在蒙委任,〔六〕運籌幃帟,勳著於中,聲傳於外。

    事等功均,今古無易。

    是以漢賞信布,裁重良平;魏酬張徐,不棄荀郭。

    今數族追賞於先朝之世,先臣絕封於聖明之時,瞻流顧侶,存亡永恨。

    竊見正始中,爰發存亡之詔,褒賢報功之旨。

    熙平元年,故任城王澄所請十事,復新前澤,成一時之盛事,垂曠代之茂典,凡在纓紱,誰不感慶?蓋以獎勸來今,垂範萬古。

    且劉氏偽書,翻流上國,尋其訕謗,百無一實,前後使人,不書姓字,亦無名爵。

    至於張暢傳中,略敘先臣對問,雖改脫略盡,自欲矜高,然逸韻難虧,猶見稱載,非直存益於時,沒亦有彰國美。

    乞覽此書,昭然可見。

    則微微衰構,重起一朝,先臣潛魂,結草於千載矣。

     卒不得襲。

     孝伯兄祥,字元善。

    學傳家業,鄉黨宗之。

    世祖詔州郡舉賢良,祥應貢,對策合旨,除中書博士。

    時南土未賓,世祖親駕,遣尚書韓元興率眾出青州,以祥為軍司。

    略地至于陳汝,淮北之民詣軍降者七千餘戶,遷之於兗豫之南,置淮陽郡以撫之,拜祥為太守,加綏遠將軍,流民歸之者萬餘家,勸課農桑,百姓安業。

    世祖嘉之,賜以衣馬。

    遷河間太守,有威恩之稱。

    太安中,徵拜中書侍郎,民有千餘,上書乞留數年,高宗不許。

    卒官,追贈定州刺史、平棘子,諡曰憲。

     子安世,〔七〕幼而聰悟。

    興安二年,高宗引見侍郎、博士之子,簡其秀俊者欲為中書學生。

    安世年十一,高宗見其尚小,引問之。

    安世陳說父祖,甚有次第,即以為學生。

    高宗每幸國學,恒獨被引問。

    詔曰:「汝但守此至大,不慮不富貴。

    」居父憂以孝聞。

    天安初,拜中散,以溫敏敬慎,顯祖親愛之。

    累遷主客令。

     蕭賾使劉纘朝貢,安世美容貌,善舉止,纘等自相謂曰:「不有君子,其能國乎?」纘等呼安世為典客,安世曰:「三代不共禮,五帝各異樂,安足以亡秦之官,稱於上國。

    」纘曰:「世異之號,凡有幾也?」安世曰:「周謂掌客,秦改典客,漢名鴻臚,今曰主客。

    君等不欲影響文武,而殷勤亡秦。

    」纘又指方山曰:「此山去燕然遠近?」安世曰:「亦由石頭之於番禺耳。

    」國家有江南使至,多出藏內珍物,令都下富室好容服者貨之,令使任情交易。

    使至金玉肆問價,纘曰:「北方金玉大賤,當是山川所出?」安世曰:「聖朝不貴金玉,所以賤同瓦礫。

    又皇上德通神明,山不愛寶,故無川無金,無山無玉。

    」纘初將大市,得安世言,慚而罷。

    遷主客給事中。

     時民困飢流散,豪右多有占奪,安世乃上疏曰:「臣聞量地畫野,經國大式;邑地相參,緻治之本。

    井稅之興,其來日久;田萊之數,制之以限。

    蓋欲使土不曠功,民罔遊力。

    雄擅之家,不獨膏腴之美;單陋之夫,亦有頃畝之分。

    所以恤彼貧微,抑茲貪欲,同富約之不均,一齊民於編戶。

    竊見州郡之民,或因年儉流移,棄賣田宅,漂居異鄉,事涉數世。

    三長既立,〔八〕始返舊墟,廬井荒毀,桑榆改植。

    事已歷遠,易生假冒。

    強宗豪族,肆其侵淩,遠認魏晉之家,近引親舊之驗。

    又年載稍久,鄉老所惑,群證雖多,莫可取據。

    各附親知,互有長短,兩證徒具,聽者猶疑,爭訟遷延,連紀不判。

    良疇委而不開,柔桑枯而不採,僥倖之徒興,繁多之獄作。

    欲令家豐歲儲,人給資用,其可得乎!愚謂今雖桑井難復,宜更均量,審其徑術,令分藝有準,力業相稱,細民獲資生之利,豪右靡餘地之盈。

    則無私之澤,乃播均於兆庶;如阜如山,可有積於比戶矣。

    又所爭之田,宜限年斷,事久難明,悉屬今主。

    然後虛妄之民,絕望於覬覦;守分之士,永免於淩奪矣。

    」高祖深納之,後均田之制起於此矣。

     出為安平將軍、相州刺史、假節、趙郡公。

    敦勸農桑,禁斷淫祀。

    西門豹、史起,有功於民者,為之修飾廟堂。

    表薦廣平宋翻、陽平路恃慶,皆為朝廷善士。

    初,廣平人李波,宗族強盛,殘掠生民。

    前刺史薛道〈摽寸〉親往討之,波率其宗族拒戰,大破〈摽寸〉軍。

    遂為逋逃之藪,公私成患。

    百姓為之語曰:「李波小妹字雍容,褰裙逐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疊雙。

    婦女尚如此,男子那可逢!」安世設方略誘波及諸子姪三十餘人,斬于鄴市,境內肅然。

    以病免。

    太和十七年卒于家。

    安世妻博陵崔氏,生一子瑒。

    崔氏以妒悍見出,又尚滄水公主,生二子,謐、郁。

     瑒,字琚羅。

    涉歷史傳,頗有文才,氣尚豪爽,公強當世。

    延昌末,司徒行參軍,遷司徒長兼主簿。

    太師、高陽王雍表薦瑒為其友,正主簿。

     于時民多絕戶而為沙門,瑒上言:「禮以教世,法導將來,跡用既殊,區流亦別。

    故三千之罪,莫大不孝,不孝之大,無過於絕祀。

    然則絕祀之罪,重莫甚焉。

    安得輕縱背禮之情,而肆其向法之意也?正使佛道,亦不應然,假令聽然,猶須裁之以禮。

    一身親老,棄家絕養,既非人理,尤乖禮情,堙滅大倫,且闕王貫。

    交缺當世之禮,而求將來之益,孔子雲『未知生,焉知死』,斯言之至,亦為備矣。

    安有棄堂堂之政,而從鬼教乎!又今南服未靜,眾役仍煩,百姓之情,方多避役。

    若復聽之,恐捐棄孝慈,比屋而是。

    」沙門都統僧暹等忿瑒鬼教之言,以瑒為謗毀佛法,泣訴靈太後,太後責之。

    瑒自理曰:「竊欲清明佛法,使道俗兼通,非敢排棄真學,妄為訾毀。

    且鬼神之名,皆通靈達稱,自百代正典,敘三皇五帝,皆號為鬼。

    天地曰神祇,人死曰鬼。

    易曰『知鬼神之情狀』,周公自美,亦雲『能事鬼神』,禮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

    是以明者為堂堂,幽者為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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