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王妃。
時冊稱安王,為祐棨伯父,故其常祭祀号安王稱王伯,清江王稱王考。
其所居宮,王氏仍世子府内,而本生母趙氏,入居永壽宮。
輔導官謂非宜,言于王,上奏其生在安王卒後,未嘗為嗣,欲加重私親。
事下禮部,移江西守臣勘複,乃謂安王伯父之稱,本諸祭詞,唯稱清江王為王考,于義未協。
按禮,諸侯之子為天子後者,稱于所後之天子,而不得稱于所生之諸侯;别子之子為諸侯後者,子為天子,而父非天子,則必追尊之诏,已布于天下,乃可稱其父為天子,子為諸侯,而父非諸侯,則必追封之請,已允于天子,乃敢稱其父為諸侯。
今之親王,即古諸侯也,今之郡王,即古别子也,親王所主祭之王,則諸侯之祢廟也。
淮王既不後于其伯,則非為人後者。
欲乞以清江王追封入廟,與安王同為三世之穆,似兩得之。
又生母趙氏,未得進封,遽稱國母,先居永壽宮,此則其非據者。
于是禮部尚書劉春,謂安王雖未封而卒,今已追封為王,祐棨雖生于安王卒後,今既入繼親王,則實承安王後矣。
皆朝廷之命,非所承也。
乃更欲追封其本生之父,則安王封谥之命,将安委乎?徒欲顧其私親,而不知繼嗣之重,事體殊淚。
況安王既追封入廟,為三世之穆,清江又欲進封,則一代二穆豈禮哉?況廟号稱呼?不可以制冊為據,唯當以所後為稱。
其清江王祀事,宜令次子祐揆主之,淮王無與焉。
所居宮,則安王妃遷入永壽宮,清江王妃退居清江府,斯禮、典、法、令。
皆得矣。
诏以其援據甚明,從之。
此事上處分在正德八年。
按前江西守臣所議,即他日張、桂等繼統不繼嗣,非為人後之說也。
禮卿劉春所議,即大廷公論力诤,以為上承孝宗之嗣,一代無二昭二穆之說也。
次子祐揆主清江王祀事,即進封崇仁王為興王,奉興邸祀之說也。
至于生母趙氏退居清江郡王府,則當時章聖蔣後尊居大内,舉朝無敢以為非者,其時情勢,又非藩國比也。
淮事去世宗議大禮未十年,而取舍從違,矛盾颠倒,一至于此。
非天子不議禮,信哉!其後,嘉靖中,見澱竟加封為淮王,谥曰端。
蓋議禮新貴人,正借以伸己說也。
劉春之議,至是诎矣!
【藩國随封官】先朝親王出閣,例選翰林二人侍講讀。
天順初,英宗從李賢議,改用進士二人,授翰林檢讨。
及之國,即升其國左、右長史。
從行歲久,加服俸,終身不得他遷。
士人苦之。
弘治間,進士十人被選,至與太宰耿文恪相诟詈,互呼為畜生。
嘉靖間,吳秀水鵬秉铨,亦以選藩僚為中書劉芬所窘辱,雖皆受重譴不顧也。
及萬曆戊寅,潞王出閣,輔臣始議定:既授史官,效勞年久,俸滿升參議以出。
諸進士始免曳裾之憂,此江陵公曲體人情處也。
是時先人同年董樾、徐聯芳,俱以此官外轉藩臣,遂為本朝創典。
然二公俱不振。
到萬曆壬寅,福王講讀,用韓孫愛、陳翔龍拜檢讨,亦遵董、徐往例,需次參藩。
然在都下時,雖隸人亦以假翰林呼之,又絕望華要,居平多邑邑。
至于長史,皆于藩封定期之頃,吏部乘間奏用進士部郎充之,膺此選者,如長流安置,舉家哀恸。
因思史官為王官,固為失意。
永樂二十二年,仁宗第八子滕王,之國雲南,上命左庶子姚友直升雲南參政,掌滕府長史司事。
雖其時親王體峻,特屈宮僚為相,然其法自可師。
後世若遵此例,人必樂就。
無論史職郎官,俱無辭矣。
況以三品大吏,統八所屬官,體統截然,郡縣亦無取相撓,此最善法也。
姚後終太常寺卿,時同封者,有鄭、越、襄、荊、淮、梁、衛七國,如鄭府左長史,則以春坊左司直王淪升任,尋入為戶部郎中,升左侍郎,巡撫兩浙,卒于景泰初元;右長史,則以吏部考功員外郎何源升任,尋入為文選司郎中,後終江西布政使,卒于正統初年;越府右長史,則以刑部員外周忱升任,入為戶部侍郎,撫江南,終尚書,卒于景泰四年,谥文襄;襄府左長史,則以詹事府丞周孟簡升任,至宣德五年庚戌終于官;梁府右長史,則以吏部郎中宋子環改任,後改越府,宣德八年終于官;衛府左長史,則以春坊左司直金實升任,至正統四年為會試同考,卒于京;右長史,則以四川道禦史楊黻升任,後亦卒于官。
皆不幸早殁,未得他徙。
初未嘗锢之也。
英、憲以後,始漸不然矣。
長史驟貴者,無如世宗入紹之張、袁二公,俱峻登揆地。
然張景明為左長史,二十年而殁,距上龍飛未浃月也。
雖得贈太子少保、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谥恭僖,然緣慳極矣。
右長史袁宗臯,亦二十年自興邸來,峻拜禮書文淵閣,不三月而卒于位,猶之不用也。
豈設醴祿料,天賦自有限耶!
【安置二庶】天順三年十月,淮揚巡撫都禦史滕昭上言:“建庶、吳庶。
俱安置鳳陽,官軍巡警擊柝,聲聞陵寝。
或有不逞之徒,事出意外,卒難防範。
乞将二庶送有軍衛城池,或即移鳳陽廢中書省,嚴加防範”。
上曰:“安置已定,不必動”。
至成化三年九月,南司禮太監覃包等奏:“建遮、吳庶,自天順初安置鳳陽,其帶帳幔靴,俱已敝盡。
又人口一十八名,歲給布缣綿絮,今死亡者五人,因而減給。
所買女奴六人,俱無衣布,宜為修補。
”诏下工部勘給之。
時吳庶先卒,懿文太子之後,僅存建遮一人,其後釋放又卒,嗣遂絕。
兩朝仁厚,雖加優恤,而無救于若敖之餒。
若滕昭者,身為節钺大吏,但知逢迎希寵,其識反出中官之下,真名教罪人也。
【下殇追封】本朝皇子下殇,無追冊者。
唯蔚悼王,為孝宗張後嫡出,破例追封,然年亦三歲矣。
若嶽懷王厚熙,為興獻王之長子,世宗同母兄也,生僅五日而薨。
嘉靖四年。
诏追封嶽王,谥曰懷。
時章聖太後在養。
悼憶長子,故上追崇,以上承慈意,不失為孝。
然竟無名可諱,至三十九年,始追賜今名,亦異矣。
至嘉靖十六年之穎殇王,則生僅一日而薨;十六年之薊哀王,則生僅半月而薨,亦追加王爵,賜上谥,何也?因思成化元年正月十九日,上第一子生,為昭德宮萬貴人所生,本年十一月廿六日薨,時萬寵冠後宮,吳後亦因之而廢,所生乃元子,且已及期月,竟不加封,亦不賜名。
時李文達當國,蓋以下殇未足當儲位之重,其見卓矣。
至世宗長子,以嘉靖十二年八月生,十月薨,為閻妃所出,甫兩月耳,追名載填冊,谥為哀沖太子,與憲宗朝迥異矣。
時永嘉張文忠第三次為首揆。
【慶府前後遭變】慶王為太祖第十六子,初之國韋州,徙甯夏,在今鎮城中。
傳至王台浤,先以正德五年安化王寘鐇之亂,守國在勞,特賜敕慰谕,且以黃金三百、白金五千赍之。
未幾,督兵太監張永、都禦史楊一清,參其谄谀寘鐇,稱臣卑辱,奉旨追還賜敕及所賜物。
至嘉靖四年,又坐不法,降庶人,以兵圍守之。
止給祿三百石,又徙西安府禁锢。
台浤四傳而為今王伸域,以萬曆十九年襲位,二十一年遭劉哱之變,為所劫質,亦谄附亂卒,以求苟免。
奉嚴旨切責,後事平,自言困辱之狀,又撫按奏慶獻王妃方氏,抗節不受污以死,得旌,且遣官撫慰,賜金修葺宮殿。
蓋前王先賞後罰,後王先貶後褒,雖所被國典不同,總之變起意外,屈節兩番,抑揚互見,言之均堪泚頰。
建國雖二百年,盡喪親藩之體,可恨亦可羞矣!
【二郡王建白】嘉靖初年,襄府棗陽王祐楒,疏請追崇興獻王,如張、桂言,并及宗室久锢窮困,欲開四民業,以安貧宗,且省祿糧。
得旨褒其興國議,而宗室事不允行。
三朝以來,諸建白者及策士者,往往談及此事,終龃龉中格。
至今上始決意下令,一節宗人,俱得充諸生應舉,為中外官,天潢二百餘年抑郁之氣始吐矣。
又嘉靖九年,禮部因覆慶府豐林王台瀚疏,上手作書,與諸親藩,欲将帝子應封者俱止為郡王;而親王次子,俱封鎮國将軍。
先以書示少傳張璁,璁謂:“果如此,天下将謂主上薄于本根,非親親盛節。
不如節其歲祿,如京朝官本折兼支為便計。
”上遂持不下,而減祿之議亦格。
至末年,始定《宗藩條例》一書,于是減省祿米,而諸藩亦自謂損祿以纾民困,因為成例,以至于今。
竊謂世宗此舉,盡善盡美,天子之子有限,而藩王支子無窮,帝子得郡王,如靖江王府事例,體不加貶;其王子皆鎮國,則冊世子、冊妃及建府第等費,以至儀衛宮屬,又細而校尉樂戶之屬,所費不赀,皆得省罷;又體統不太崇重,與地方長吏不至争禮相诟病。
況奉國中尉之下,舊不降爵,此議若行,又可遞降至七八品。
其裨國計甚大。
永嘉當國,肯任勞怨,獨此事不能将順聖意,使宗藩不億,漫無節制。
民生日匮,隐憂正大。
惜哉!
【鄭王直谏】鄭王厚烷,以嘉靖十年獻白鵲二于朝,上大喜,命獻之宗廟,薦之兩宮傳示百僚,庶職廷臣多獻賦以彰聖德。
時太常卿管國子祭酒許論,上《白鵲論》,司業陳震上《聖德感靈鵲頌》,尤為上所嘉納,命付史館。
是為獻瑞禽之始。
至十八年,厚烷又奏境内溫縣産瑞麟,蓋又踵各撫按獻瑞之後矣。
至二十七年,又上疏勸上修德講學,并上《四箴》及演連珠十首,以上簡禮怠政,飾非惡谏,及神仙土木為規。
上大怒,手批其疏曰:“爾探知宗室謗讪,故爾效尤。
彼勤熨一無賴子耳,爾真今之西伯也?”未幾,因鄭王上表,誤失稱臣,遂削爵锢高牆。
所謂勤熨者,故周府鎮國中尉也,亦以是年先上疏,譏切上齊醮興作,且以秦皇、漢武、梁武、宋徽為喻,上已斥為庶人,锢之鳳陽矣。
鄭王之疏即繼之,氣亦甚狀。
但貢谀于先,而切谏于後,似乎市名釣奇。
史稱其好為詭激不情之事,非誣也。
隆慶初,複爵赦還國,增祿四百石,壽考無恙,直至今上辛卯年始薨。
嘉靖六年,河南靈寶縣,河清五十裡,鄭府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