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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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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多取,但不得過二十名。

    ”則并宣德舊額,亦不複遵矣。

    時掌春曹者為胡忠安(濙),其人以模棱緻高位,宜有此等議論。

    至正德三年,則科場定制明備已久,又用給事中趙铎疏,下禮部議增解額:陝西為百名,河南九十五名,山東、山西俱九十名。

    是時劉瑾、陝西人;焦芳、河南人;故比周為奸,厚其桑梓。

    而齊、晉二省,則以餘潤見及,遂超江、浙、閩、楚四大省,而出其上。

    又二年芳逐瑾誅,是科其說不複行。

    然是時周陽曲(經)以宗伯主議,何以附和至此,豈亦以身為山西人耶?先是弘治間李廣之死,六科十三道糾周賄賂交結諸狀,周恚辨甚厲。

    今視此舉,無乃不誣。

    未幾殁,而易名文端。

    時周婿曹元為逆瑾私人,新入輔政,遂得上谥。

    按正統初廣解額,江西僅六十五人。

    河南僅五十人,乃宣德八年,一甲三名鐘複,已中江西鄉試一百九名;三甲進士楊玉,已中河南鄉試一百二十七名。

    此則不可曉矣。

     【奏讦考官】自來子弟不第,父兄無奏讦考官者,惟景泰丙子順天鄉試,内閣陳循、王文有之。

    循言子瑛,文言子倫,文字俱優,不為試官劉俨、王谏所識拔,欲罪之。

    賴大學士高谷力為救解,俨等宥罪?瑛、倫俱許會試。

    次年丁醜正月,睿皇複辟,而王文就誅。

    陳循遣戍矣。

    此事古今創見,宜其不旋踵而敗,後人亦無敢效之者。

    惟嘉靖甲午順天鄉試,吏部尚書兼兵部尚書汪鋐,以子不與中式,乃指摘場弊,劾考官廖道南、張衮,且以太祖誅劉三吾為言。

    道南等即引陳、王及劉俨故事以答,上兩不問。

    次年鋐亦劾罷,旋死。

    鋐之橫惡,此特其一端,且狠暗無識,至此更為可笑。

    此後二科,為庚子順天鄉試,掌詹事禮部尚書霍韬,亦以子畿試不錄,恚甚,欲糾主司童承叙、楊惟傑,其門生李開先力勸之曰:“公有子九人,安知無入彀者,姑聽之。

    ”韬次子與瑕,果中廣東鄉試第九名,霍乃止疏不上,未幾亦卒于位。

    自制科以來,大臣僅有此三次舉動。

     至霍渭厓則正當主上眷知,其疏果上,必有非常處分,賴李中麓巽言而止,總之舐犢情深,裂四維而罔顧,或誅、或竄、或自斃,俱近在歲月間,則其心死久矣。

     【減場解元】正統甲子科,四川鄉試,以周洪谟為解元,其卷減場止五篇,考試官為監利縣教谕楊述所特拔。

    明年乙醜舉一甲第二人,曆官史局。

    至成化十六年,洪谟為禮右侍郎,上《疑辨錄》三卷,訂《朱熹集注》、五經、四書之誤,欲乞聖裁,親加筆削,寫其誤者于前,續今所訂者于後,賜以書名,如漢《白虎通》之類。

    上曰:“漢唐宋諸儒,四書、五經注釋,各有原委,永樂間,儒臣奉敕纂修考訂,悉取其不悖本旨者,錄之天下,習學已久。

    洪谟乃以一己之見紛更,不許行。

    ”次年周即正位宗伯,其在掌行多所建白,亦不盡允行。

    憲宗升遐,首上疏駁禦制《太學碑》、《靈濟宮碑》、《東嶽碑》、《顯佑宮碑》、《延福宮碑》、《戒百官敕谕》,及龍文春景詩諸文字用字訛謬,宜令改正,及憲宗谥議中含譏讪,宜速逮萬安等治罪。

    時孝宗初登極,山陵甫畢,敢糾先帝制作之失?且句摘字貶,不遺餘力,是誠何心?豈以辨疑一錄見斥于憲宗,故以此逞其憾耶?是時萬文康已去位,又其鄉人也。

    蓋借以擠其在事劉博野、尹泰和等耳。

    上命九卿翰林會議,皆引經傳子史,以證先帝聖制,曾無一字之誤。

    且谥議為禮部掌行,當日何以不言,不過希恩于己,嫁禍于人,蓋已直抉其隐矣。

    覆疏上,得旨:“禦制文字,考訂不差。

    洪谟妄肆诋毀,本當重治,姑罰俸三月。

    ”于是六科韓重等、十三道劉憲等,皆群起彈治之。

     上以洪谟挾私偏執,但已罰治,姑宥為言,蓋全大臣體也。

    使當日言官,追論其鄉試五篇之卷,冒冠賢書;又獻書為先朝所擯,故行謗讪,豈惟不得仍居秩宗,且掇大禍矣。

    乃終無一人及之者,次年洪谟罷去,殁而得易名文安,固聖朝優容;而一時士風之厚,朝論之平,亦不可誣也。

    成化末年,占城國王古來,為安南所逼,棄國來求救。

    洪谟在禮部,請命廣東官送之還國,尹直诘之曰:“還國遭殺奈何?”洪谟曰:“于彼殺之,我無預矣。

    ”其經濟如此。

     【順天解元】順天解元,向有被議者,以辇下人衆,妒口易生也。

    如予所知,景泰四年癸酉第一名羅崇嶽,江西廬陵人,以冒籍斥。

    七年丙子,第一名徐泰,直隸江陰人,以内閣大學士陳循、王文論列,覆試得留。

    此二事,《英宗實錄》中俱不詳載。

    至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第一名章禮浙江餘姚人,以冒籍被劾,覆試得留。

    萬曆十六年戊子,王衡直隸太倉人,以大學士錫爵子見疑,覆試得留。

    萬曆三十八年庚子,第一名趙維寰浙江平湖人,以文體被參,禮部覆試,罰科,舉人之有罰科自此始。

    要之博洽如王,經學如趙,無忝榜首,亦遭指摘,世共冤之。

    當太倉公之為子辨覆試也,引章禮為言,而不及徐泰,蓋偶不記憶耳。

     【京闱冒籍】國初冒籍之禁頗嚴,然而不甚摘發。

    惟景泰四年,順天舉冒籍者十二人,時禮部主事周骙,請照例論罪,已中式者斥不錄,未中式者終身不許入試。

    既而言者以為過刻,始令斥回者仍許再試,其中汪諧者,次科即聯捷矣。

    至成化四年,星變考察,南京科道交章劾吏部左侍郎章綸,縱子元應,冒籍京衛軍餘,僥幸京闱中式,并其他罪宜究,上命禮部右侍郎、刑科都給事中毛宏,往按得實,奏請區處。

    上以事在革前,姑宥之。

    但革斥元應,令再入試,又中浙江第二十名,遂以乙未科登高第,為顯官矣。

    至嘉靖二十二年癸卯,順天中式陸光祚、毛延魁、陳策、俱以冒籍被劾。

    禮部請發回原籍,上命姑準存留,但不許今科人入試,而貸其父叔侍郎陸傑、太仆卿毛蕖、鴻胪卿陳璋罪。

    至四十三年甲子順天鄉試後,給事中辛自修,又糾章禮等五人冒籍,诏覆試,僅斥二人,而章禮即以乙醜登第,餘考官監試俱無所問。

    至今上十三年乙酉科,順天場後,冒籍之說紛起,既而給事中鐘羽王發之。

    為浙人馮詩等八名,俱奉嚴旨,詩等二人,枷示順天府前,滿日同六人俱發為民,禁锢終身。

    是時訊治既酷,二生被重創,荷三木,窮冬盛寒,皆瀕死而蘇。

    八人中史紀純之父為編修钶,至革職閑住;提學禦史董,以失覺察調用;正主考左谕德張一柱調南京。

    蓋自來冒籍受法,未有此嚴峻且濫及者。

    逮其後再有議,則寬政普及矣。

     【薛文清主試】英宗天順元年,南京之試,閣臣許彬子名起,與忠國公石亨侄名俊者,同登進士。

    時有詩曰:“閣老賢郎真慷慨,總兵令侄獨軒昂者”指此也。

    但登科錄刻許起書兄越為奎文閣典籍,遍考列朝無此官,然刻錄必不誤。

    蓋英宗時猶仍國初舊制設員,今《實錄》、《會典》諸書俱不載,則舊官之不傳多矣。

    所雲“吳節隻知通賄賂,賢孫全不曉文章”,固為仇口;若所雲“問仁既已無顔子”指“克己複禮”一節題,芟去首句,此卻不妨;至“祭告如何有太王”,則《詩經》後稷配天,程文果有此語,其說似難通;至若“告子冒名當問罪,周公渫井亦非常”,因《孟子》題為公都子之言而去之,直雲告子,《周易》井卦卻引周公,其說出國初趙東山,亦微有可議。

    是年薛文清為主考,此何等人品學術,尚遭謗讪,下第舉子之口,真可畏哉!是年同考翰林典籍徐佖、刑科左給事司馬恂,俱書貢生系舉人;供給官大興、宛平二縣主簿,俱同名姓王珙,一為丙辰貢士,一為壬戌貢士,俱歲薦也;領房同考,為尚寶少卿兼編修錢溥,以從五品兼正七品,其書批語銜直稱少卿;而正主考禮左侍兼光學士薛瑄,以正三常正五,副主考通政參議兼侍講呂原,以正五帶正六,但書兼官為學士、侍講,而不及九列之銜。

    俱不可曉。

    錢溥本以《春秋》起家,是年閱本經,又兼看《詩經》,亦奇。

     【天順初元會試】英宗以天順元年正月十七日複位,二月會試,主考官為薛文清(瑄)、呂文懿(原),俱一時人望也。

     而許起、石浚登第時,父彬以侍郎學士為次揆,浚叔亨以忠國公為總兵官,時有作俚詩嘲主司曰:“閣老賢郎真慷慨,總兵令侄獨軒昂。

    ”蓋指起與浚也。

    至四年呂原再主會試,則浚先因亨敗,詐病居家褫奪,又以怨望磔于市。

    使在今日追論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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