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尚書胡濙:聞民間自宮者甚多,可榜谕敢犯者及投王府勢宦之家,俱如舊例處以不孝。
然天順二年七月,命宮監徒四十四名,女口八十人,送浣衣局又何也?此後不複用宮刑,而禁自宮加厲。
弘治六年五月,軍人馬英妻羅氏,自宮其幼男馬五,事覺,羅氏坐下手之人當斬律,刑部郎王嘉慶等三人改議杖罪,上怒,谪嘉慶于外,羅氏坐死如律。
以孝宗仁恕,而痛嫉此事乃爾。
正德二年九月申嚴自宮之禁,但有潛留京師者論死。
時宦官寵盛,愚民盡閹其子孫以圖富貴,有一村至數百人者,雖禁之莫能止。
是月即審錄重囚,有自宮坐罪者十二人,拟以可矜,上謂年幼,姑系之勿釋。
至八年三月,又嚴自宮論斬之法,武宗最任内臣,亦力禁如此。
嘉、隆而後,自宮者愈禁愈多,其入内與宮婢配偶不必言,乃出外恣遊狹邪,即妓女亦願與結好,倡家所雲“守死哭嫁走”者,靡不有之。
昔南宋大珰陳源,得宮人菊部頭為婦,為高宗再宣入禁中,源結恨而死,豈此曹之前茅欤?古人以宮者守内,今雖宮不足以止淫矣。
餘謂都下椓人之鬧坊曲,江南髡牝之溷閨房,違男女之性,變交接之具,真宇宙間兩大妖孽。
若其中每伏勾引奇禍,則髡牝之毒尤烈矣。
自宮之禁,惟今上壬辰年處滇事用律文,先是黔國公沐昌祚以縱下人貪虐,為撫按所參,内有私閹男子李時李名,上命立斬之。
按楊用修雲,黔公府舊有内使二十人名到坐。
【中官蔭胄子】内臣恩澤蔭弟侄為錦衣者,累朝俱有之,惟任子則罕見。
弘治十五年,太監莊旺死,其名下尚膳太監王安等,為旺侄比例乞恩,送監讀書,給事倪儀劾安故違成憲,妄請宜罪。
禮部亦謂昔無此例,近太監孫振侄漢得請,故安等引以為例,并漢遣回,上從其言,自是中官無複敢以胄子請者矣。
天順三年左順門正忽思忽奏:臣海西女直人,自洪武入内廷,有侄佟預,在京生長,粗知章句,故鄉萬裡,無家可歸,欲圖報效,無由進身,乞入國子監讀書。
上從之。
蓋又不始于孫振矣。
是時曹吉祥之侄欽,方封昭武伯用事,又何有于一胄子也!
【考察内官】弘治十七年,以西方災異日聞,吏科給事許天錫上言,乞定京官考察之制,謂十年大疏宜以六年為率;又言輔導之臣,不能引咎避位,今縱不能如古策免三公,欲将文武大臣暫革公、少之銜,待天意既回還職;又内府二十四監局,掌印佥書太多,乞敕司禮監會同内閣,将各内官内使考察,嚴加裁革,南京監局亦行一體考察。
上曰:此奏深切時弊,其詳議以聞。
既而吏部覆奏:京察六年一舉,永為定制。
其大臣兼宮少銜者,惟英公張懋、大學士劉健等凡六人,其革留惟上命。
上是其議,惟宮、少銜免革。
而考察中官一事,吏部不覆奏,内閣不主張,即言官亦不再請,遂使給事谠言,付之逝波。
時秉铨者馬端肅,當國者劉文靖,且值孝宗聖主,而捍格如此,豈路馬不當齒耶?何況因循至今日,敢複糾及閹尹耶?令人浩歎。
許天錫在省垣建白最多,俱中肯綮,至正德二年為工科都給事中,為劉瑾所憎,欲羅織之,于六月初一日自經死,蓋畏橫禍淩辱,甘心溝渎也。
天錫,福建閩縣人,弘治癸醜進士。
【鎮滇二内臣】太監錢能,女直人,兄弟四人俱有寵于成化間,曰喜、曰福者,俱用事先死,能号三錢,出鎮雲南,其怙寵驕蹇,貪淫侈虐,尤為古所未有。
其時有二事最可資笑:雲南有富翁病癞,其子頗孝,能召其子曰:汝父癞傳于軍士不便,且又老矣,今将沉于滇池。
其子大恐,出厚赀乃免。
又王姓者,業賣槟榔緻富,人呼為槟榔王家,則執其人曰:汝庶民也,敢惑衆僭号二字王,複盡出所有方免。
後繼之者雖貪求無厭,聞斯事未嘗不失笑也。
能後守備南京,弘治末老死京師,正德初賜葬最勝寺,人疑無天道。
其幼畜錢甯于滇,晚俾專鎖鑰。
能病,甯利其所有,遂進毒于能而死。
甯初名福甯兒者是也,本李巡檢之家生子,然則能之惡,亦不為漏網。
錢甯後被武宗異眷,至賜國姓,其授刺公卿,直書皇庶子朱甯,後以交通甯庶人,為同類江彬所發,奪爵下獄。
至世宗登極,甯坐寸磔。
其子永安,官後府右都督,時方八歲,亦坐斬,報應之說似亦不誣。
至弘治中,内官吉慶出守金齒路,選京師惡少從行,括民财不遺锱铢,勢若擄掠,所收貨皆寶石,擇最珍者椟以自随,籍扃一室,晝夜守之,群傔垂涎不能得,日謀所以死慶者。
會慶病渴,各傔禁水弗與,醫來私賂之,進金石藥,慶燥極,呼親信出椟中寶易水活命,得寶者複馳去不顧,慶突地而号,發焦膚裂死。
從者各載貨逃去,屍蛆逾月,官司方為瘗之。
成化中無足論,若孝宗朝号極治,而中官之橫至此,即滇南一方,而普天可知矣。
究皆為輿佁所毒,多藏之能殺身至此哉!世廟初政,毅然盡革之,真千古卓見。
今上二十六年,又遣中使楊榮入滇,開采諸礦,因而搜取寶石,詐擾諸夷,土司俱蠢蠢謀亂,若不撤回,西南憂未艾也。
若天津之馬堂,福建之高寀,遼東之高淮,徐州之陳增,湖廣之陳奉,廣東之李鳳、李敬,通灣之張烨,湖口之李道,儀真之暨祿,兩淮之魯保,山西之孫朝,陝西之梁永,江西之潘相,宣大之王虎,河南之胡濱,幾遍天下,其播毒皆楊伯仲也。
【請内官體訪考察】正統五年,南京禦史魏淡,為堂官右副都禦史朱與言,論其老疾緻仕,乃疏言南京諸司,富者朋此為私,貧者孤立無助,若憑風憲考察,少合公論。
守備太監劉甯,忠直公平,乞令體察。
上不許,并其疏不行。
景泰二年,鎮守福建刑部尚書薛希琏,奏請會同右監丞戴細保,考察文武方面官員。
吏科糾之雲:考察之任,向不以屬内臣,希琏乃借以媚權,殊失大體,有負重任,乞正其罪。
上诏考察,仍如舊例,宥希琏不問。
正統初年,王振已盜權,魏淡以此逢迎求複官,而其計不得行。
景帝待中官最嚴,希琏獻媚,至欲以黜陟大權歸宦寺,其罪正合結交近侍,紊亂朝政之律。
乃帝終不怒,自福建任滿,又改鎮山東。
英宗複辟,又召入為南京刑部尚書而卒于位,皆不可解之事也。
【老兒當】武宗初年,選内臣俊美者以充寵幸,名曰老兒當,猶雲等輩也。
時皆用年少者,而曰老兒,蓋反言之。
其後又有金剛老兒當,其人皆用事大珰,如張忠輩皆在其中,則見之彈章者,此則不得其解矣。
正德末年,京城内建造鎮國府,及老兒院等大工,蓋又與至尊并列,俱嘉靖初年拆毀。
【閹幼童】英宗朝最嚴自宮之禁,而臣下不奉行者,則時時有之。
如正統十四年。
麓川之役,靖遠伯王骥、都督宮聚,奏征思機發,擅用閹割之刑,以進禦為名,實留自用,為四川衛訓導詹英所奏,上以骥有功姑宥之。
至天順四年,鎮守湖廣貴州太監院讓,閹割東苗俘獲童稚一千五百六十五人,既奏聞,病死者三百二十九人,複買之以足數,仍閹之。
事聞,上降旨切責讓,并責巡撫都禦史白圭,以不能救正而已。
此兩事猶曰用兵誅叛,翦其逆種也。
至如正統間,福建總兵甯陽侯陳懋,進淨身幼男百八人,收之;又如正統四年,雲南三司揀選黔公沐斌家閹者福住等十六人,年幼堪用,上命送司禮監;又景泰間,鎮守福建右監監丞戴細保,送淨身小口陳石孫等五十九人,帝命送司禮監,此又無罪而刑矣。
豈閩中為唐、宋中官窟宅,至今尚然,即古所稱私白者耶?又如景泰五年七月,永興王志濮擅收閹者十四人,诏宥其罪,收入司禮監,則又勳臣藩府違禁閹割,不究其罪,且收其人,是主上先置三尺于高閣矣。
欲厘敝習,不亦難乎?
【内臣辱朝士】成化二十一年,尚寶司丞許浣,遇太監鄧才濩于途不避,令人以杖棰之,碎其牙牌,事聞下浣及才于錦衣獄,既而才浣送司禮監治之,浣杖三十複職。
弘治二年掌尚寶司□政□溥為尚寶監奉禦姜榮所毆,破鼻流血。
事聞,上怒,杖榮三十,降小火者,以溥忍辱不言,有玷朝列亦冠帶閑住,則内官為得計矣。
後至隆慶二年,亦有内官許義詐人财事發,巡城禦史李學道不待奏請,竟笞之,群閹忿恨,次日聚毆學道于左順門。
上大怒,杖之百,戍為首者于煙瘴,其馀俱發孝陵充淨軍。
又萬曆三十年,禮部侍郎敖文桢過宣武門,遇三醉閹乘馬突過,無端肆詈,且行兇肆毆,碎其扇轎,敖避門官郭成家,比錦衣官校至救解,亦被毆,或雲鄭妃宮内侍也。
明日疏控于朝,今上亦大怒,痛治此宦,斥為淨軍。
此二事為得體雲。
然迩年礦稅諸珰,淩轹督撫大臣,屬視藩臬監司,參提郡邑長吏,缙紳慘禍,又不可勝紀矣!
【内官被劾重譴】嘉靖二十六年,南京守備司禮少監邱得,請複守備廳諸役,科道官雷賀等劾之,謂得為江彬餘黨,向充孝陵淨軍,又夤緣起用,已為幸矣。
今明旨清役,而得故違冒請,宜正其罪。
上即命革去新增軍丁,邱得仍充淨軍。
從來參及大珰,未有立斷快意如此者,肅皇真聖之英者也。
又内臣侯章之母,殺使女而支解藏之,事發拟絞,世宗命立斬之。
又己亥歲,世宗自幸承天還,獻後梓宮南發。
禦史劉士逵劾内官監丞閻绶、錦衣指揮趙俊,奉命整理梓宮,乃绶狠戾,俊貪穢,乞賜裁斷。
上曰:趙俊屢差,未聞若是。
必是同閻绶習染為非,俊令改過任事,绶著捕系解京治之。
其裁抑中官如此。
【内臣賜私印】先朝多賜大臣印記,自蹇、夏諸公始,後漸及大珰。
世宗朝,凡文武貴幸者俱有賜,獨不聞及大臣。
今上初賜馮保,曰“光明正大”,曰“汝作舟楫”,曰“爾惟鹽梅”,則直以宰相待之,非複先朝所刻“金貂貴客”之比矣。
又有曰“魚水相逢日,風雲會合時”,蓋又封聯也。
馮印俱牙刻,未幾籍沒,不知諸印亦入天府否?馮保之初得罪也,止降奉禦南京孝陵司香。
其後數年,名下官某上疏,乞上恩召保還京,始谪保為淨軍,發孝陵種菜。
馮别号雙林。
【紀述内臣】古來史冊,自範蔚宗始紀宦者傳,後代述史者因之,然未有特作一書者,惟唐末緻仕樞密使嚴遵美,有《南北司治亂志》。
遵美于閹宦中号賢者,是時呼朝士為南司,而宦者為北司,以典兵在禁城之北。
所謂左右神策兩中尉居之,蓋猶以樞密及兩中尉與宰相對稱,不專屬中官也。
邱文莊在先朝曾上《大學衍義補》一書,孝宗嘉納,累朝俱置之講幄。
然當時譏其中獨無内官一款,實迎合中涓,遂蒙聖眷,或論者苛責之過。
近日今上二十年,四川佥事張世則上所撰《貂珰史鑒》,則專指中貴人,蓋采掇載籍,而有評有考有論,又為贊為箴為詩,其中備列善惡,上下其章于禮部,時部覆極稱許之,謂内書堂宜進世則所進,與《忠鑒錄》同立課程,使其口誦心維,可以遷善改過。
上命留覽,但不聞發付史局,人間亦無刻本,恐遂湮沒不傳,可惜可歎!
【王振恩┰】正統已巳之難,全由王振,英宗锢南内者七年,亦良苦矣。
複辟之冬十月,即用太監劉恒等言,命招魂以葬振,次年又下廣西參政羅绮于法司禁锢之。
绮,磁州人,為仇家告,其本州同知龍約自京還,傳言當今又寵宦官,镂香木為王振形葬之,绮聞而笑,遂有是命,約與绮俱以妖言論斬。
又一年,智化寺住持僧然勝,又奏故太監王振有功社稷,已賜祠名旌忠,立碑于祠前,再乞贈谥為萬世勸,上命禮部議之。
至天順六年,然勝又奏智化寺成于太監王振,舊有賜經及敕谕,正統十四年散失無存,乞仍頒賜,以慰振于冥漠。
上又從之。
蓋振之罪,上通于天,而英宗之寵眷生死不替,正如唐德宗奉天圍困解後,尚思盧杞欲召用之也。
王振像尚存智化寺中,至今香火不絕,異哉!
天順七年,河南裕州民告其知州秦永昌貪暴,上命錦衣官校核之,逮至京師鞫,籍沒其家,斬永昌于市。
時五月初旬,非行刑時也,且以部民讦州官至論殊死,此古來奇事。
時曹、石雖誅,而告密之風轉熾。
始掌錦衣者為逯杲,以酷暴激曹欽,及杲見殺,門達繼之,酷加甚焉,故終天順一朝,刑戮乃爾。
【陪臣飛魚服】正德初年橫賜,如武弁自參遊以下,俱得飛魚服,此出劉瑾右武,已為濫恩。
至湖廣荊州知府王绶者,貪暴一方,遇朝觐時,都察院署其考曰:兩司畏其脅制,而考語欺天;百姓苦其誅求,而怨聲動地。
時以為實錄,然為劉瑾所厚,終不敢去也。
绶自陳有捕盜功乞恩,上命賜以飛魚服,日衣以坐堂,愈肆其虐。
以郡守得此,真異事矣!其時有日本國使臣宋素卿者入貢,賂瑾黃金千金,亦得飛魚,則本朝外夷陪臣未有賜者,尤奇之奇者也!素卿名朱缟,本浙之鄞人,至嘉靖間,遂啟倭賊入犯之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