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敏、文思遒逸,才長吏治、堪幹政事者,以時發遣。
壬戌,詔諸州牧精品屬官,考其得失,為三等之科以聞,將親覽而升降焉。
詔徐、兗、光、南青、荊、洛六州纂嚴戎備,應須赴集。
十有一月,行幸委粟山。
議定圓丘。
甲申,有事於圓丘。
丙戌,大赦天下。
十有二月乙未朔,引見群臣於光極堂,宣示品令,為大選之始。
辛酉,驃騎大將軍、司州牧、鹹陽王禧為長兼太尉,前南安王楨復本封,以特進、廣陵王羽為征東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青州刺史。
甲子,引見群臣於光極堂,班賜冠服。
二十年春正月丁卯,詔改姓為元氏。
壬辰,改封始平王勰為彭城王,以定襄縣王鸞復封城陽王。
二月辛醜,帝幸華林,聽訟於都亭。
壬寅,詔自非金革,聽終三年喪。
丙午,詔畿內七十以上暮春赴京師,將行養老之禮。
庚戌,幸華林,聽訟於都亭。
癸醜,詔介山之邑,聽為寒食,自餘禁斷。
三月丙寅,宴群臣及國老、庶老於華林園。
詔曰:「國老黃耇以上,假中散大夫、郡守;耆年以上,假給事中、縣令;庶老,直假郡縣。
各賜鳩杖、衣裳。
」丁醜,詔諸州中正各舉其鄉之民望,年五十以上守素衡門者,授以令長。
夏四月甲辰,廣州刺史薛法護南叛。
五月丙子,詔曰:「農惟政首,稷實民先,澍雨豐洽,所宜敦勵。
其令畿內嚴加課督,惰業者申以楚撻,力田者具以名聞。
」丙戌,初營方澤於河陰。
遣使者以太牢祭漢光武及明、章三帝陵。
又詔漢、魏、晉諸帝陵,各禁方百步不得樵蘇踐蹋。
丁亥,車駕有事於方澤。
七月,廢皇後馮氏。
戊寅,帝以久旱,鹹秩群神;自癸未不食至于乙酉,是夜澍雨大洽。
丁亥,詔曰:「炎陽爽節,秋零卷澍,在予之責,實深悚慄,故輟膳三晨,以命上訴。
靈鑒誠款,曲流雲液。
雖休勿休,寧敢愆怠。
將有賢人湛德,高士凝棲,雖加銓採,未能招緻。
其精訪幽谷,舉茲賢彥,直言極諫,匡予不及。
又邪佞毀朝,固唯治蠹;貪夫竊位,大政以虧。
主者彈劾不肖,明黜盜祿。
又法為治要,民命尤重,在京之囚,悉命條奏,朕將親案,以時議決。
又疾苦六極,人神所矜,宜時訪恤,以拯窮廢。
鰥寡困乏、不能自存者,明加矜恤,令得存濟。
又輕徭薄賦,君人常理,歲中恒役,具以狀聞。
又夫婦之道,生民所先,仲春奔會,禮有達式,男女失時者以禮會之。
又京民始業,農桑為本,田稼多少,課督以不,〔九〕具以狀言。
」
八月壬辰朔,幸華林園,親錄囚徒,鹹降本罪二等決遣之。
戊戌,車駕幸嵩高。
甲寅,還宮。
丁巳,南安王楨薨。
幸華林園聽訟。
九月戊辰,車駕閱武於小平津。
癸酉,還宮。
丁亥,將通洛水入穀,帝親臨觀。
冬十月戊戌,以代遷之士皆為羽林、虎賁;司州之民,十二夫調一吏,為四年更卒,歲開番假,以供公私力役。
己酉,曲赦京師。
十有一月乙酉,復封前汝陰王天賜孫景和為汝陰王,前京兆王太興為西河王。
閏月丙辰,右將軍元隆大破汾州叛胡。
十有二月甲子,以西北州郡旱儉,〔一0〕遣侍臣循察,開倉賑恤。
乙醜,開鹽池之禁,與民共之。
丙寅,廢皇太子恂為庶人;丁卯,告太廟。
戊辰,置常平倉。
恒州刺史穆泰等在州謀反,遣行吏部尚書任城王澄案治之。
樂陵王思譽坐知泰陰謀不告,削爵為庶人。
二十有一年春正月丙申,立皇子恪為皇太子,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
己亥,遣兼侍中張彜、崔光,兼散騎常侍劉藻,巡方省察,問民疾苦,黜陟守宰,宣揚風化。
乙巳,車駕北巡。
二月壬戌,次於太原。
親見高年,問所不便。
乙醜,詔并州士人年六十已上,假以郡守。
先是,定州民王金鉤訛言惑眾,自稱應王。
丙寅,州郡捕斬之。
癸酉,車駕至平城。
甲戌,謁永固陵。
癸未,行幸雲中。
三月庚寅,車駕至自雲中。
辛卯,謁金陵。
乙未,車駕南巡。
己酉,次離石。
叛胡歸罪,宥之。
甲寅,詔汾州民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
丙辰,車駕次平陽,遣使者以太牢祭唐堯。
夏四月庚申,幸龍門,遣使者以太牢祭夏禹。
癸亥,行幸蒲阪,遣使者以太牢祭虞舜。
戊辰,詔修堯、舜、夏禹廟。
辛未,行幸長安。
壬申,武興王楊集始來朝。
乙亥,親見高年,問所疾苦。
丙子,遣侍臣分省縣邑,賑賜穀帛。
戊寅,幸未央殿、阿房宮,遂幸昆明池。
癸未,大將軍、宋王劉昶薨。
丙戌,遣使者以太牢祀漢帝諸陵。
五月丁亥朔,衛大國遣使朝貢。
己醜,車駕東旋,汎渭入河。
庚寅,詔雍州士人百年以上假華郡太守,九十以上假荒郡,八十以上假華縣令,七十以上假荒縣;庶老以年各減一等,七十以上賜爵三級;其營船之夫,賜爵一級;孤寡鰥貧、窮痾廢疾,各賜帛二匹,穀五斛;其孝友德義、文學才幹,悉仰貢舉。
壬辰,遣使者以太牢祭周文王於酆,祭武王於鎬。
癸卯,遣使祭華嶽。
六月庚申,車駕至自長安。
壬戌,詔冀、定、瀛、相、濟五州發卒二十萬,將以南討。
癸亥,司空穆亮遜位。
丁卯,部分六師,以定行留。
秋七月甲午,立昭儀馮氏為皇後。
戊辰,以前司空穆亮為征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冀州刺史。
甲寅,帝親為群臣講喪服於清徽堂。
八月丙辰,詔中外戒嚴。
壬戌,立皇子愉為京兆王,懌為清河王,懷為廣平王。
壬申,行幸河南城。
甲戌,講武於華林園。
庚辰,車駕南討。
九月丙申,詔曰:「哀貧恤老,王者所先,鰥寡六疾,尤宜矜愍。
可敕司州洛陽之民,年七十已上無子孫,六十以上無期親,貧不自存者,給以衣食;及不滿六十而有廢痼之疾,無大功之親,窮困無以自療者,皆於別坊遣醫救護,給醫師四人,豫請藥物以療之。
」丁酉,詔河南尹李崇討梁州叛羌,〔一一〕受征西源懷節度。
辛醜,帝留諸將攻赭陽,引師而南。
癸卯,至宛城,夜襲其郛,克之。
丁未,車駕發南陽,留太尉鹹陽王禧、前將軍元英攻之。
己酉,車駕至新野。
冬十月丁巳,四面進攻,不克,詔左右軍築長圍以守之。
乙亥,追廢貞皇後林氏為庶人。
十有一月甲午,蕭鸞前軍將軍韓秀方、弋陽太守王副之、後軍將軍趙祖悅等十五將來降。
丁酉,大破賊軍於沔北,獲其將軍王伏保等。
於是民皆復業,九十以上假以郡守,六十五以上假以縣令。
新野民張睹柵萬餘家,拒守不下。
十有二月庚申,破之,俘斬萬餘。
丁卯,詔流徒之囚,皆勿決遣,有登城之際,令其先鋒自效。
庚午,車駕臨沔,遂巡沔東還。
戊寅,車駕還新野。
己卯,親行營壘,隱恤六軍。
蕭鸞將王曇紛等萬餘人寇南青州黃郭戍,戍主崔僧淵擊破之,悉虜其眾。
以齊郡王子琛紹河間王若後。
高昌國遣使朝貢。
二十有二年春正月癸未朔,朝饗群臣於新野行宮。
丁亥,拔新野,獲蕭鸞輔國將軍、新野太守劉忌,斬之於宛。
戊子,鸞湖陽戍主蔡道福棄城遁走。
辛卯,鸞赭陽戍主成公期、軍主胡松棄城遁走。
壬辰,鸞輔國將軍、舞陰戍主黃瑤起及直閤將軍、臺軍主鮑舉,南鄉太守席謙相尋遁走,瑤起、鮑舉為軍人所獲送。
庚戌,行幸南陽。
二月乙卯,進攻宛北城。
甲子,拔之,鸞冠軍將軍南陽太守房伯玉面縛出降。
庚午,車駕幸新野。
辛未,詔以穰民首歸大順終始若一者,給復三十年,標其所居曰「歸義鄉」;次降者給復十五年。
三月壬午朔,大破鸞平北將軍崔惠景、黃門郎蕭衍軍於鄧城,斬獲首虜二萬有餘。
庚寅,行幸樊城,觀兵襄沔,耀武而還。
曲赦二荊、魯陽郡。
鎮南將軍王肅攻鸞義陽。
鸞遣將裴叔業寇渦陽。
乙未,詔將軍鄭思明、嚴虛敬、宇文福等三軍繼援。
辛醜,行幸湖陽。
乙未,次比陽。
戊申,詔荊州諸郡之民,初降次附,復同穰縣。
辛亥,行幸懸瓠。
夏四月甲寅,從征武直之官進位三階,文官二級,外官一階。
庚午,發州郡兵二十萬人,限八月中旬集懸瓠。
趙郡王幹薨。
五月丙午,詔在征身喪者,四品已下及卑兼之職給帛有差。
六月庚申,詔諸王將士戰沒皆加優贈。
秋七月壬午,詔曰:「朕以寡德,屬茲靖亂,實賴群英,凱清南夏,宜約躬賞效,以勸茂績。
後之私府,便可損半;六宮嬪禦,五服男女,常恤恒供,亦令減半;在戎之親,三分省一。
」是月,蕭鸞死,子寶卷僭立。
八月辛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