鉞用」。
十月,太白犯歲星。
歲為人君,而以兵喪幹之,且有死君篡殺之禍。
是月,熒惑守軒轅。
〔二一〕占曰「女主憂之,宮中兵亂」。
十一月,歲入氐。
氐為正寢,歲為有國之君。
占曰「諸侯王有來入宮者」。
五年二月,月入南鬥魁中,犯第四星。
占曰「大人憂,太子傷,宮中有自賊者;又大赦」。
既而宋孝武及宋後相繼崩殂,少主薦誅輔臣,釁連戚屬,群下相與殺之,而立宋明帝。
江南大饑,且仍,有肆眚之令焉。
先是,三年六月,太白犯東井;七月,火入井;四年五月,金、火皆犯上相;五年六月,火又入井。
占曰「大臣憂,斧鉞用」。
六年七月,月犯心前星。
是月,宋殺少主,其後有乙渾之難。
五年七月丁未,歲星守心。
心為明堂,歲為諸侯,為長子入而守之,立君之象。
占曰「凡五星守心,皆為宮中亂賊,群下有謀立天子者」。
七月己酉,有流星長丈餘,入紫微,經北辰第三星而滅。
占曰「有大喪」。
九月丁酉,火入軒轅。
十一月,長星出織女,色正白,彗之象也。
女主專制,將由此始,是以天視由之。
長星,彗之著,易政之漸焉。
冬,熒惑入太微,犯上將;十二月,遂守之。
占曰「公侯謀上,且有斬臣」。
六年正月乙未,有流星長丈餘,自五車抵紫宮西蕃乃滅。
天象若曰:群臣或修霸刑,而幹蕃輔之任矣。
且占曰「政亂有奇令」。
四月,太白犯五諸侯。
占曰「有專殺諸侯者」。
五月癸卯,上崩于太華殿,車騎大將軍乙渾矯詔殺尚書楊寶年等于禁中。
戊申,又害司徒、平原王陸麗。
明年,皇太後定策誅之。
太後臨朝,自馮氏始也。
或曰:心為宋分。
是歲六月,歲星晝見于南鬥。
鬥為天祿,吳分也。
天象若曰:或以諸侯幹君而代奪之。
是冬,宋明帝以皇弟踐阼,孝武諸子舉兵攻之,四方響應,尋皆伏誅。
有太白之刑與歲星之祐焉。
是歲三月,有流星西行,不可勝數,至明乃止。
至六月己卯,又有流星,多西南行。
星眾而小,庶人象也,星之所首,人將從之。
及宋討孝武諸子,大兵首自尋陽,進平荊雍。
其後張永之師敗績于呂梁,魏師盡舉淮右,俘其人,又西流之效也。
顯祖天安元年正月戊子,〔二二〕太白犯歲星。
歲,農事也,肅殺幹之,是為稼穡不登。
六月,熒惑犯鬼。
占曰「旱饑疾疫,金革用」。
八月丁亥,太白犯房。
占曰「霜雨失節,馬牛多死」。
九月甲寅,熒惑犯上將,太白犯南鬥第三星。
占曰「貴人將相有誅者」。
十一月己酉,太白又犯歲星。
或曰歲為諸侯,太白主兵刑之政,再幹之,事洊也。
是歲九月,州鎮十一旱饑。
十月,宋氏六王皆戮死。
明年,宋師敗于呂梁,江南阻饑,牛且大疫。
其後,東平王道符擅殺副將及雍州刺史,據長安反,詔司空和其奴討滅之。
九月,詔賜六鎮孤貧布帛,宋主以後宮服禦賜征北將士。
後歲夏,旱,河決,州鎮二十七皆饑,尋又天下大疫。
元年六月,太白犯左執法;十月,火又犯之。
占曰「大臣有憂,霸者之刑用」。
是歲六月,月犯井;十月,又掩之。
皇興元年正月,月犯井北轅第二星;八月,又蝕之。
占曰「貴人當之,有將死,水旱祥也」。
道符作亂之明年,司空和其奴、太宰李峻皆薨。
〔二三〕
皇興元年四月,太白犯鎮星。
占曰「有攻城略地之事」。
六月壬寅,太白犯鬼,秦分也。
二年正月,太白犯熒惑。
占曰「大兵起」。
是時,鎮南大將軍尉元、征南大將軍慕容白曜略定淮泗。
明年,徐州群盜作亂,元又討平之。
後歲正月,上黨王觀西征吐谷渾,又大破之。
二年九月癸卯,火犯太微上將。
占曰「上將誅」。
先是元年六月,熒惑犯氐;是歲十一月,太白又犯之,是為內宮有憂逼之象。
占曰「天子失其宮」。
四年十月,誅濟南王慕容白曜。
明年,上迫於太後,傳位太子,是為孝文帝。
宋志以為先是比年月頻犯左角,占曰「天子惡之」。
及上遜位,而宋明帝亦殂。
高祖延興元年十月庚子,月入畢口。
畢,魏分。
占曰:「小人罔上,大人易位,國有拘主反臣。
」十二月辛卯,火犯鉤鈐。
鉤鈐以統天駟,火為內亂。
天象若曰:人君失馭,或以亂政乘之矣。
乙巳,鎮星犯井。
夫井者,天下之平也,而女君以幹之,是為後竊刑柄。
占曰:「天下無主,大人憂之,有過賞之事焉。
」二年正月,月犯畢;丙子,月犯東井;庚子,又如之。
〔二四〕占曰:「天下有變,令貴人多死者。
」
三年八月,月犯太微。
又群陰不制之象也。
是時馮太後宣淫于朝,昵近小人而附益之,所費以鉅萬億計,天子徒屍位而已。
二年九月,河間王閭虎皮以貪殘賜死。
其後,司空、東平郡王陸麗坐事廢為兵,既而宮車晏駕。
或曰月入畢口為赦令。
二年正月,曲赦京師及秦涼諸鎮。
〔二五〕星及月犯井,皆為水災,且旱祥也。
是歲九月,州鎮十一水旱,詔免其田租,開倉賑乏。
四年九月己卯,月犯畢。
〔二六〕七月丙申,太白犯歲星,在角。
〔二七〕丁卯,太白又入氐。
〔二八〕太白有母後之幾,主兵喪之政,以幹君於外朝而及其宿宮,是將有劫殺之虞矣。
二月癸醜,月犯軒轅;甲寅,又犯歲星。
月為強大之臣,為主女之象,〔二九〕始由後妃之府而幹少陽之君,示人主以戒敬之備也。
五年三月甲戌,月掩填星。
天象若曰:是又僻行不制而棄其紀綱矣。
且占曰「貴人強死,天下亂」。
三月癸未,金、火皆入羽林。
占曰「臣欲賊主,諸侯之兵盡發」。
八月乙亥,月掩畢。
十一月,月入軒轅,食第二星。
至承明元年四月,月食尾。
五月己亥,金、火皆入軒轅;庚子,相逼同光。
皆後妃之謫也。
天若言曰:母後之釁幾貫盈矣,人君忘祖考之業,慕匹夫之孝,其如宗祀何?是時,獻文不悟,至六月暴崩,實有酖毒之禍焉。
由是言之,皇天有以睹履霜之萌,而為之成象久矣。
其後,文明皇太後崩,孝文皇帝方修諒陰之儀,篤孺子之慕,竟未能述宣春秋之義,而懲供人之黨,是以胡氏循之,卒傾魏室,豈不哀哉!或曰:太白犯歲於天門,以臣伐君之象;金、火同光,又兵亂之徵。
時宋主昏狂,公侯近戚冤死相繼。
既而桂陽、建平王並稱兵內侮,矢及宮闕,僅乃戡之。
尋為左右楊玉夫等所殺。
或曰:月犯歲、鎮,金、火入軒轅,皆饉祥也。
月掩畢,主邊兵。
四年,州鎮十三饑;又比歲蝗旱。
太和元年,雲中又饑,開倉賑之。
先是,四年四月丙午,有大星西流,殷殷有聲;十一月辛未,又如之。
是歲五月,宋桂陽王反于江州,間歲,沈攸之反于江陵,皆為大兵西伐。
時以江南內攜,又詔五將伐蜀。
太和元年五月庚子,太白犯熒惑,在張,南國之次也。
占曰「其國兵喪並興,有軍大戰,人主死」。
壬申,水、土合于翼,皆入太微,主令不行之象也。
占曰「女主持政,大夫執綱,國且內亂,群臣相殺」。
九月丁亥,太白晝見,經天,光色尤盛,更姓之祥也。
二年九月,火犯鬼。
占曰「主以淫泆失政,相死之」。
三年三月,月犯心。
心為天王,又宋分。
三月,填星逆行入太微,留左掖門內。
占曰「土守南宮,必有破國易代。
逆行者,事逆也」。
自元年三月至二年六月,月行五犯太微,與劉氏篡晉同占。
又自元年八月至三年五月,月行六犯南鬥,入魁中。
鬥為大人壽命,且吳分。
是時馮太後專政,而宋將蕭道成亦擅威福之權,方圖劉氏。
宋司徒袁粲起兵石頭,沈攸之起兵江陵,將誅之,不克,皆為所殺。
三年四月,竟篡其君而自立,是為齊帝。
是年五月,又害宋君于丹陽宮。
又元年十月,月犯昴,為刑獄事。
二年六月,月犯房。
占曰「貴人有誅者」。
或曰「月犯鬥,亦大臣之謫也」。
其後李惠伏誅,宜都、長樂王並賜死。
又元年二月壬戌,月在井,暈參、畢、兩河、五車。
占曰「大赦」。
至八月,大赦天下。
三年正月壬子,又暈觜、參、昴、畢、五車、東井。
至十月,大赦天下。
三年,自五月至十二月,月三入鬥魁中;四年五月庚戌、七月己巳,又如之;六年二月,又犯鬥魁第二星。
占曰「其國大人憂,不出三年」。
七月丁未,十月丙申,月再犯心大星;自四年正月至六年二月,又五幹之。
鬥為爵祿之柄,心為布政之宮,月行幹而轥之,亦以薦矣。
其占曰「月犯心,亂臣在側,有亡君之戒,人主以善事除殃」。
是時,馮太後將危少主者數矣,帝春秋方富,而承事孝敬,動無違禮,故竟得無咎。
至六年三月,而齊主殂焉。
或曰:月犯鬥,其國兵憂。
心又豫州也。
時比歲連兵南討,五年二月大破齊師于淮陽,又擊齊下蔡軍,大敗之。
先是三年八月,金犯軒轅;四年二月,又犯軒轅第二星;六年正月,又犯軒轅大星;八月,又犯軒轅左角。
左角,後宗也。
是時太後淫亂,而幽後之姪娣,又將薄德。
天若言曰:是無周南之風,不足訓也,故月、太白驟于之。
三年九月庚子,太白犯左執法;十二月丙戌,月犯之;〔三0〕四年二月辛巳,〔三一〕月又犯之;九月壬戌,太白又犯之;五年二月癸卯,月犯太微西蕃上將;至六年十月乙酉,熒惑又犯之。
夫南宮執法,所以糾淫忒,成肅雍;而上將朝庭之輔也。
天象若曰:王化將弛,淫風幾興,固不足以令天下矣,而廷臣莫之糾弼,安用之!文明太後雖獨厚幸臣,而公卿坐受榮賜者費亦巨億,蓋近乎素餐焉。
其三年九月,安樂王長樂下獄死,隴西王源賀薨;四年正月,廣川王略薨,襄城王韓頹徙邊;七月,頓丘王李鍾葵賜死;其後任城王雲、中山王叡又薨。
比年死黜相繼,蓋天謫存焉。
四年春月,又掩火,亦大臣死黜之祥也。
又比年,月再犯昴,亦為獄事與白衣之會也。
五年九月辛巳,填犯辰星于軫。
占曰「為饑,為內亂,且有壅川溢水之變」。
是歲,京師大霖雨,州鎮十二饑。
至六年七月丙申,又大流星起東壁,光明燭地,尾長二丈餘。
東壁,土功之政也。
是月發卒五萬,通靈丘道。
十月己酉,有流星入翼,尾長五丈餘。
七星,中州之羽儀;翼,南國也。
天象若曰:將擇文明之士,使于楚邦焉。
明年,員外散騎常侍李彪使齊,始通二國之好焉。
四年正月丁未,月在畢,暈參、井、五車,赦祥也。
四月,幸廷尉獄,錄囚徒。
明年二月,大赦。
是月,月在翼,有偏日暈,〔三二〕侵五車、東井、軒轅、北河、鬼,至北鬥、紫垣、攝提。
六年正月癸亥,月在畢,暈參兩肩、五車、胃、昴、畢。
至甲戌,天下大赦。
江南嗣君即位,亦大赦改元。
七年六月庚午辰時,東北有流星一,大如太白,北流破為三段。
十月己亥,星隕如虹。
是時,太後專朝,且多外嬖,雖天子由倚附之,故有幹明之謫焉。
破而為三,席勢者眾也。
昔春秋星隕如雨,而群陰起霸。
其後漢成帝時,旰日晦冥,眾星行隕,燿燿如雨,而王氏之禍萌。
至是天妖復見,又與元後同符矣。
十年八月辰時,有星落如流火三道;戊寅,又有流星出日西南一丈所,西北流,大如太白,至午西破為二段,尾長五尺,復分為二,入雲間。
仍見者,事薦也,後代其踵而行之,以至於分崩離析乎?先是,七年十月,有客星大如鬥,在參東,似孛。
占曰「大臣有執主之命者,且歲旱糴貴」。
十年九月,熒惑犯歲星。
歲主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