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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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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十四下令,所有最近在魯昂議會上被判定為行巫術的人,應被判為流放。

    議會提出抗議,但是他們的抗議無論從神學的角度,還是法律的角度,都不能令國王改變主意。

    國王樂于看到女巫們不被燒死,流放足矣,就這麼定了。

     回過頭來考慮在盧丹發生的一切時,我們務必明确,修女們所謂的附魔,和其宣稱附魔的原因&mdash&mdash格蘭第施展了巫術,這是兩回事。

    下文我将主要探讨格蘭第的罪孽,關于附魔的問題,留待後面的章節讨論。

     特朗基耶神父是最早一批到達盧丹的驅魔人中的一員,他在1634年出版了《有關盧丹市烏爾蘇拉修會附魔事件及于爾班·格蘭第之審判的公正的訴訟程序實錄》。

    此書名很有欺騙性,因這本小冊子其實沒有任何&ldquo實錄&rdquo可言,它不過是辯解,是為驅魔人和法官們的行為進行修辭學上的防禦,以應對公衆明顯的懷疑和普遍的非難。

    很明顯,在1634年,絕大多數受過教育的人對修女們所謂的附魔一事的真實性深表懷疑,同時也相信格蘭第的清白,并對格蘭第受到不公平的審判感到震驚和厭惡。

     特朗基耶神父倉促出版此冊子,原希望憑他布道的雄辯,使讀者的看法回到正軌。

    但他的努力一點都不成功。

    不錯,國王和王後對盧丹附魔事件深信不疑,但朝臣們卻幾乎無一人相信。

    當時到盧丹看驅魔儀式的權貴之輩,甚少相信附魔一事的真實性。

    當然,如果附魔一事非真,則格蘭第自當無罪。

    絕大部分拜訪盧丹的外科醫生們在離開時,也深信他們所見的所謂附魔現象,完全是再自然不過,并無魔鬼作祟。

    梅納熱(34)、德奧弗拉斯特·何耨豆、伊斯梅爾·布利奧,所有這些作家和學者在論及格蘭第之死時,皆堅定地維護他的清白。

     站在這些懷疑者對立面的,是那些信奉天主教的文盲和大衆。

    (至于那些文盲的新教徒嘛,不用說,在格蘭第之死一事上,全體一緻地表示懷疑。

    )至于所有的驅魔人,他們看起來全都相信格蘭第犯有罪孽,而修女們也肯定附魔了。

    他們是如此堅信不疑,以至于像米尼翁教士一樣,他們幫助制造假證,以便将格蘭第送上火刑柱。

    (在唯靈論的曆史上,關于欺詐的作用是得到明确承認的,尤其是虔誠的欺詐,完全不與信仰相違背。

    )那麼神職人員們的意見呢?我們幾乎一無所知。

    但作為虔誠的教會人士,他們大概會站在專業的驅魔人,如米尼翁、巴雷和其他人一邊。

    但是世俗教士們呢?他們會否焦慮地相信甚至宣揚說,竟是他們中的一個人,将自己的靈魂賣給了魔鬼,并對十七名烏爾蘇拉修會的修女們施了符咒? 我們至少知道的是,在高階的神職人員中,關于格蘭第之死一事的意見可謂泾渭分明。

    波爾多大主教相信格蘭第的清白,至于修女們,她們是受米尼翁教士的蠱惑,同時受&ldquo慕男狂&rdquo的影響,才會有所謂的&ldquo附魔&rdquo。

     普瓦捷主教則不然,他相信修女們真的附魔了,而格蘭第就是一名巫師。

    那麼最高宗教權威,即紅衣主教對此事又是什麼樣的态度呢?後面我們将看到,在某種情況下,黎塞留對此事全然表示懷疑&mdash&mdash此事完全是一個騙局;但在另一種情況下,他則表現出如同一個燒炭工的信仰&mdash&mdash以一種匹克威克式的态度,有時甚至以一種非匹克威克式的态度,他認定這事完完全全是正确無誤的。

     不管是出于好心還是壞心,凡是巫術,皆是以超自然(雖然并非神聖)的手段,達到自然的目的。

    所有女巫都利用巫術和差不多是魑魅魍魉的力量,但其中一些女巫卻也是&ldquo舊宗教&rdquo(35)的信奉者。

     瑪格麗特·穆雷小姐(36)在她那本傑作《西歐女巫崇拜》的序言中寫道:&ldquo為了掃清認識上的誤區,我明确區分了&lsquo技術巫術&rsquo和&lsquo儀式巫術&rsquo。

    無論使用者自稱是巫師還是基督徒,無論使用相關巫術其目的是好是壞,是為了殺人還是為了療傷,隻要涉及到的是符咒、魔法,全部稱為&lsquo技術巫術&rsquo,這類符咒、魔法在每個民族、每個國家都很常見,在所有宗教中也都有祭司或信徒使用,它們是人類共同遺産的一部分。

    &hellip&hellip&lsquo儀式巫術&rsquo&mdash&mdash或者我更願意稱之為&lsquo狄安娜(37)崇拜&rsquo&mdash&mdash包括了在晚期中世紀時代被稱為&lsquo女巫&rsquo的那群人的宗教信仰和宗教儀式。

    有證據表明,在基督教信仰的潛流中,許多階層&mdash&mdash首先是較為無知的人群或人口密度較低地區的人們&mdash&mdash對&lsquo儀式巫術&rsquo有所信仰,這一信仰可追溯至基督以前的時代,似乎源自西歐古老的宗教。

    &rdquo 耶稣紀元的1632年,離西歐&ldquo改信基督教&rdquo已經過去了一千多年。

    雖然古老的生殖崇拜因長期&ldquo反政府&rdquo之故已經受到相當的破壞,但是,它卻仍然存在,仍然炫耀着它衆多的堅定信徒與殉教的烈士,仍然有其相應的組織&mdash&mdash按照科頓·馬瑟(38)的說法,該組織與他本人所在的公理教會(39)一模一樣。

    舊信仰存活這一事實,一定程度上似乎并不那麼令人震驚,因為倘若我們回顧危地馬拉印第安人的改宗史,便會很明顯地發現,雖曆經四個世紀的傳教,可此輩今日的天主教信仰并不比阿爾瓦拉多(40)進入危地馬拉後的第一代改宗的土著們更正宗。

     或許,再過個七八百年,中美洲的宗教境況将與十七世紀的歐洲相似,一大群基督徒殘忍地迫害一小群舊信仰的教徒。

     (在一些地區,&ldquo狄安娜崇拜&rdquo者們和他們的同情者在全體居民中或可能占據絕大多數的位置,比如,洛林、侏羅省和巴斯克地區(41),關于這些地方的&ldquo狄安娜崇拜&rdquo,雷米(42)、博蓋(43)、德·朗克(44)在十七世紀之初都分别有所記錄。

    從他們的著作中可以清晰看到,在這些偏遠地區,絕大多數人至少在某種程度上信奉舊宗教。

    作者們打賭說,這些人白天向上帝禱告,晚上則崇拜魔鬼。

    在巴斯克地區,許多神父常常做兩種彌撒,一種是向着白天使,一種是向着黑天使。

    德·朗克曾燒死三名這樣的神職人員,另外五人卻逃離了死牢,但他強烈地懷疑這種人仍然有許多。

    ) &ldquo儀式巫術&rdquo的核心典禮是所謂的&ldquo安息日&rdquo,這個詞來源不明,與希伯來文中那個同音詞其實毫無關系。

    &ldquo安息日&rdquo每年慶祝四次,分别是:2月2日的聖燭節、5月1日的五朔節、8月1日的收獲節,以及10月31日的萬聖節前夜。

    這些節日都很盛大,經常有成百上千的信徒不遠千裡來參加。

    在傳統宗教仍然存在的村莊中,在&ldquo安息日&rdquo之間,有每周一次的所謂&ldquo女巫會&rdquo,一小群人會聚集在教堂。

    而在四次重要的&ldquo安息日&rdquo時,魔鬼本尊永遠在場&mdash&mdash自然這是有人做它的化身,此化身者榮幸地代表着&ldquo狄安娜崇拜&rdquo中的兩面神,其特權或者來自家族世襲,或者是經過努力才取得。

    于是,崇拜者們向此神表達敬意,便親吻他背面的臉&mdash&mdash其實是一個面具,附在魔鬼臀部那條動物的尾巴下面。

    然後,便有一些信徒,至少是女性信徒,與此神進行交媾儀式,為了完成此儀式,化身者提前準備一個人造的陽具,或是牛角制的,或是金屬制的。

    在此儀式之後,便有一次野餐(因為&ldquo安息日&rdquo是在戶外舉行慶祝的,其地點靠近某些神聖之樹或石頭),人們歌舞歡樂,最終演變成一場混亂的交媾狂歡。

    毫無疑問,這一狂歡儀式源自原始的獵人和牧人們為促進自己賴以為生的動物多産而發明的魔術。

    在這樣的&ldquo安息日&rdquo,壓倒性的氛圍是一種親密的友情,以及無所顧慮、動物般的狂歡。

    參加這些儀式的很多人在被捕和受審之時,即使受到酷刑,甚至被釘在火刑柱上,都堅定地拒絕放棄自己的信仰,因這信仰曾給他們帶來如此巨大的幸福感。

     而在教廷和世俗管理人員的眼中,參加魔鬼的聚會比行巫術還要邪惡。

    一個女巫如果參加了&ldquo安息日&rdquo聚會,要比那單純在家中秘密行巫術的女巫更壞,因參加&ldquo安息日&rdquo聚會是公開承認自己更傾向于&ldquo狄安娜崇拜&rdquo,而不是基督教。

    此外,女巫的組織是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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