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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在一些案例中)則是當事人暫時性地脫離自我隔絕狀态,轉變為其他什麼東西&mdash&mdash就其本身而言其實就是人對肉體疼痛的意識,這意識如此強烈,使當事人排斥其他修行方法。

    因為疼痛,這自我苦行之人确證了自身的存在;因僅僅關注自身受罪的身體,他便遺忘過去的罪孽、當下的挫折、對未來的強迫感與焦慮&mdash&mdash這些原本構成神經質自我的相當大的一部分。

    如此一來便有一條逃離自我的向下之路,使人進入純粹的肉體苦行的狀态中。

    但是這種自我苦行者無需停留在非個性化的意識之中,像那些利用&ldquo徒勞重複&rdquo達到自我超越的人一樣,他也可以利用這種暫時性的脫離自我的狀态,就像走過一座橋,向上進入靈修之生活。

     這也導緻了一個非常重要且困難的問題,即在何等程度上,在何種情況下,一個人可以利用向下的逃遁之路,作為走向靈性的、向上的自我超越的辦法呢?乍一看,似乎很明顯,向下之路永遠都不可能成為向上的路。

    但在&ldquo存在&rdquo的領域,事情并不像在我們那由詞語構建的漂亮整潔的世界那般簡單。

    在實際生活中,向下的運動或許有時會成為向上運動的開始。

    當自我的軀殼被打破,潛伏在個性之下的潛意識、生理上的他者之感開始浮出意識表面,有時我們一瞥之間,就發現了那飛逝的、天啟般的他者,就是那神聖萬有之疆域。

    但隻要我們被拘束在我們自己那隔絕的自我之中,我們就無法意識到那與我們相連的種種&ldquo非我&rdquo&mdash&mdash諸如器官的&ldquo非我&rdquo、潛意識的&ldquo非我&rdquo、精神介質(我們所有的思考、情感都在其中發生)中那集體的&ldquo非我&rdquo,以及那固有的、超越的聖靈之&ldquo非我&rdquo。

    任何對自我隔絕的逃離,即使采取的是向下的道路,至少也可能使人短暫意識到每個維度的&ldquo非我&rdquo的存在,包括那至高的&ldquo非我&rdquo。

    威廉·詹姆斯在《宗教經驗種種》一書中列舉了一些例子,在吸入一氧化氮之後,人會感知&ldquo麻醉般的天啟&rdquo。

    酗酒者有時也能體驗到類似神出現的情況,而且,幾乎每一個醉鬼在爛醉的過程中都可能有機會感知到如下的情況,即在一瞬之間,他們可能意識到在他們那支離破碎的自我中,一個&ldquo非我&rdquo的高級存在忽然現身。

    但要獲得這樣的天啟的閃光,代價是巨大的。

    對于那些吸毒者,聖靈現身的時刻(假如它真的到來)迅速讓位給非人的恍惚、狂怒、幻覺,緊随其後的,便是一種沮喪的宿醉感,最終對其身體、心智造成永久的、緻命的傷害。

    隻有在極其偶然的情況下才會出現一次&ldquo麻醉般的天啟&rdquo,就像其餘神出現的情況一樣,它激勵那承受者努力轉變自我,以達到向上的自我超越。

    此類事情确實曾發生過,但不能因此就要求使用化學方法以達到自我超越,因為這種方法實際上是向下的,絕大部分采用這種方法的人将變得堕落,在此堕落的狀态中,忽而進入非人般的狂喜,忽而意識到那極其可鄙的自我之存在&mdash&mdash以至于任何逃離(縱使采用藥物上瘾的慢性自殺方式)似乎都要比做一個人更好。

     凡對毒品而言屬實的,經過修改,亦将符合對世俗性行為的論述。

    道路是向下的沒錯,但滑落的過程中可能也偶然有神出現&mdash&mdash勞倫斯稱呼這樣的神為黯黑之神,它或許會僞裝,變得光輝明亮。

    在印度,有一種密宗瑜伽,建基于一種精緻的生理、心理控制術,其目的乃是為了将世俗性行為那向下的自我超越之路調整為向上的自我超越之路。

    在西方,與密宗瑜伽最相似的,乃是由約翰·漢弗爾·諾伊斯(15)設計,并由奧奈達公社的成員所踐行的那種性愛紀律。

    在奧奈達公社,世俗性行為不僅成功地表現出相當的文明,而且它還與新教相符合,且服從新教教義,牧師們嚴肅地宣講這樣的性行為,而信衆則熱誠地遵照執行。

     集體性谵妄比世俗性行為更徹底地瓦解了人的自我,它激發狂怒、罪惡、提升人受暗示的程度的作用,隻有藥物迷狂才能比得上,這樣的藥物包括酒精、印度大麻、海洛因。

    但是,即使一個身處亢奮暴民群體中的人,也或能碰見(在那向下的自我超越的相對初始階段)那超越自我之上的他者的真實現身。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一些最為狂魔亂舞的宗教大會上也會出現一些好事的原因。

    人群之中,既有好事發生,也會出現相當大的邪惡,這是因為那時的男男女女變得比平常更加易受暗示。

    在那樣的狀态之中,他們接受了強有力的布道,當他們清醒過後,卻仍然殘留着催眠時接受的命令。

     像煽動家一樣,宗教複興運動者和宗教儀式研習者将人們聚集起來,向他們灌輸足量的&ldquo徒勞重複&rdquo、韻律聲音,直至瓦解聽衆的自我。

    然後,與煽動家不同的是,他們向聽衆灌輸一些暗示,而這些暗示,卻可能是真正的基督主義。

    如果聽衆&ldquo接受&rdquo了這些,那麼他們那瓦解破碎的自我将在某種更高的維度上得以重塑。

     召喚暴民的政治家所發出命令的殘留影響倒也有可能重塑人的個性,但這些命令一方面是對仇恨的煽動,另一方面卻要求盲目地服從并給予一些補償性的幻覺。

    如果有人攝入大量的集體性迷狂的毒素,且被一個雄辯的瘋子(此人同時也是一個馬基雅維利(16)式的人物,善于挖掘人們的弱點)說服并受其引導,那麼這樣而來的政治&ldquo轉變&rdquo亦将導緻一個人新個性的産生,然而,這新的個性卻比舊個性更糟糕,且更加危險,因為他們所全心投入的黨派,其首要目标就是根除所有的對手。

     我對煽動家和宗教家進行了區分,認為後者有時能做些好事,而前者依其本性是不可能做什麼好事的,他們隻會做壞事。

    但不能因此就想象那些善于誘發集體性谵妄的宗教家就完全清白無辜,相反,他們要為過去時代裡制造的禍害負責,他們所制造的禍害,與今日革命煽動家們所制造的禍害(還要加上煽動家們的受害者接着制造的傷害)幾乎不分上下。

    在過去的六七代人的時光裡,縱觀整個西方世界,宗教組織作惡的能力已極大地衰落,這主要歸功于應用科學的驚人發展,以及由此而導緻的民衆對補償性幻覺的極大需求&mdash&mdash技術使這種幻覺具有了實證主義的風格,不再那麼形而上學了。

     煽動家提供了虛假的實證主義幻覺,而宗教卻沒有。

    當宗教的吸引力衰落之後,其影響力也就一落千丈,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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