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見一些。
但是,統合所有形式的普羅主義的一個事實就是,所有國家(甚至那些&ldquo右翼&rdquo政權)的無産者,多年來一直受到持續不斷的恭維。
其自然而然的結果就是:他們的自滿程度,超過記錄在案的任何貴族。
他們深信,無論這世界有何過錯,那也不是他們的錯。
對于任何罪惡,難辭其咎的必然是他人。
于是,一旦讨論上帝之存在,他們無論如何也不會認為祂是他們的法官。
相反,他們是祂的法官。
假如祂提出有理有據的辯護,他們将會考慮,或許還會判祂無罪。
他們沒有任何恐懼、愧疚或敬畏之感。
從一開始,他們就想着上帝對他們的義務,而不是他們對祂的義務。
即便上帝對他們有義務,也非關救贖,而隻是關乎世俗:社會安定,制止戰争,更高生活水平。
評判&ldquo宗教&rdquo,全看它對這些目标是否有所貢獻。
這就牽涉到了下一問題。
5.講求實際(Practicality)。
人變得像非理性的動物一樣&ldquo實際&rdquo。
在給普通受衆作演講時,我再三發現,基本不可能讓他們理解,我之所以推崇基督教,是因為我認為其斷言客觀地真(true)。
他們對真理還是謬誤的問題,根本不感興趣。
他們隻想知道,基督教是否能&ldquo撫慰人心&rdquo(comforting),是否會&ldquo激動人心&rdquo(inspiring),是否對社會有用。
[在英國,我們在此則遇到特殊困難,因為普通說法&ldquo信&rdquo(believein)有兩個含義。
(1)因為&ldquo真&rdquo而接受(toacceptastrue)(2)贊同(toapproveof),比如,&ldquo我信自由貿易&rdquo。
于是,當一個英國人說他&ldquo信&rdquo基督教或他&ldquo不信&rdquo基督教時,他可能根本不在想真理(truth)。
頗為經常的是,他隻是在告訴我們,他是否贊同作為社會機構的教會。
]與這種非人的講求實際(unhamanPracticality)緊密相連的是,對教條(dogma)的冷漠與蔑視。
流行觀點是無意識的調和論調(syncretistic),人們廣泛相信:&ldquo所有宗教其實都是一回事。
&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