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嚴厲打擊整頓弊政。
他全面受理一切訴訟,無論訴訟人是意大利人還是本省人,是窮人還是富人。
一旦訴訟結果已定,他便迫使羅馬商人和土地承包人對受害人進行全額金錢補償,而且那些最出名也最肆無忌憚的代理人一旦被判罪當緻死,他會不理會任何賄賂将其處以絞刑。
元老院對他的行為極其認可,甚至在這之後命令亞細亞的所有官員應當視斯凱弗拉的管理為模範加以效仿。
騎士階級雖然不敢動那位勢力強大的貴族政治家,卻私下審訊他的同夥,最後竟在羅馬紀元662年即前92年審訊他的同夥中最重要的人物,他的副官普布裡烏斯·魯孚斯,審訊過程中無家屬為其辯護,隻有他那盡人皆知的美德和正直。
他被控告的罪名是他在亞細亞強行勒索苛捐雜稅,而控告人是一個叫阿皮奇烏斯(Apicius),本身就已經臭名昭著的人,所以他對魯孚斯的控告實屬荒謬,也就不攻自破。
資本家們也不想放棄任何一個羞辱魯孚斯的機會,魯孚斯傲然鄙視來自小人的花言巧語,也不要來自親朋的痛哭流涕,對自己的辯護更簡單扼要、直中要點,并且凜然拒絕了那高高在上的資本家夢寐以求的曲意逢迎。
他最終還是被定了罪,僅有的财産也被充公,以坐實他那莫須有的罪名。
他被發送到那個據說被他搜刮民财的省份,但在那裡他受到了來自四面八方的熱情款待,并在人們的贊揚稱頌中度過了自己的晚年。
這樣可恥的定罪可能是最聳人聽聞的,但這樣的例子絕非例外。
元老院被激怒了,不僅是因為對無辜純良的人濫用職法,更是因為最純最高貴的血統竟也不能遮掩那可能的一絲污點。
魯孚斯剛被驅逐,七十歲高齡的馬庫斯·斯考盧斯也以濫收苛捐雜稅之罪名被審訊。
斯考盧斯是最尊貴的貴族之一,做了二十年的元老院首領,即使他真的有罪,在貴族看來,這場審訊也是亵渎神靈。
此時卑鄙小人成了控告别人的專業戶,一個人無論品格貴賤、爵位高低、年長年幼,都逃不過這些小人的惡意攻擊。
賦稅審查委員會原本是人民的保障,現在卻成了災難的來源。
最臭名昭著的盜賊隻要能讓陪審員嘗到一點葷腥,加以賄賂,就可以免受懲罰、逍遙法外。
看起來好像其目的是讓羅馬政府再一次處于法庭控制之下,就像當年在迦太基法官主持理事會一樣。
蓋烏斯·格拉古之前曾經預言說,他的陪審員法之利劍将會被貴族社會所用,中傷他自己,這一預言在此得到了可怕的驗證。
李維烏斯·德魯蘇斯
騎士法庭被攻擊是不可避免的。
政府黨中但凡意識到民衆統治不僅是關乎權利更關乎責任,但凡胸中仍懷有高貴、榮譽、抱負,無不起身反抗這場可恥的、壓迫的政治控制,因為這種控制讓任何正義的行政管理化為泡影。
對魯提利烏斯·魯孚斯的诽謗定罪似乎成了一根号召人們立刻起義的導火線。
馬庫斯·李維烏斯·德魯蘇斯是羅馬紀元663年即前91年的護民官,在他看來,響應這個号召的人,非他莫屬。
德魯蘇斯的父親與他同名,在三十年前因首先發起運動推翻了蓋烏斯·格拉古,之後又因鎮壓了斯科底斯克(Scordisci)叛亂而出名。
同其父一樣,德魯蘇斯是一位名副其實的保守黨,這一點在薩托甯暴亂時已經充分顯示。
他出身于最上等的貴族之家,有着萬貫家财;在性情上,他也是一位名副其實的貴族&mdash&mdash高傲不馴,不屑于用榮譽的徽章為自己貼金鍍銀,但是在臨終前卻說世上将沒有第二個市民能與他相提并論;高貴意味着責任,這一至理名言曾經是也将繼續是他生活的準則。
他剛正不阿,對輕浮草率和貪污受賄異常反感,而在當時的公衆眼中輕浮和貪污卻是貴族的代名詞;他嚴于律己,可靠守信,受到民衆的尊重和愛戴。
盡管他很年輕,但憑着他的人格魅力和高尚品格已經在元老院中有着舉足輕重的地位。
他也絕非孤身一人。
馬庫斯·司考魯斯被判濫收苛捐雜稅,他在為自己辯護時,公然呼籲德魯蘇斯開展一場審判管理上的改革;他和著名的演說家盧西烏斯·克拉蘇是元老院中司考魯斯最熱誠的擁護者,或者兩人還是司考魯斯的同盟。
當政的貴族大多都不是德魯蘇斯、司考魯斯和克拉蘇的支持者。
元老院中資本家的忠實信徒比比皆是,其中最有名的有兩個:一個是當時的執政官盧西烏斯·馬庫斯·菲利普,無論是效力于騎士階級還是民主黨派,他都飽含熱忱與審慎;另一個是有勇無謀的昆圖斯·卡皮歐,他反對德魯蘇斯的改革主要是因為與德魯蘇斯、司考魯斯的個人恩怨。
比這些強有力的反對者更危險的是懦弱堕落的貴族群體,他們毋庸置疑想獨霸省政職權,但是最後卻又不介意與騎士階級分贓,而且在他們看來,通過阿谀逢迎或者巨款行賄對付傲慢的資本家從而讓自己遠離麻煩比與資本家冒險鬥争更加輕松有效。
隻看結果就知道與這些資本家同流合污更容易取得成功,沒有他們就不會達成既定目标。
溫和黨的改革嘗試
德魯蘇斯提議取消騎士階級公民的陪審職位,将此職歸還元老院,由此一來元老院職能擴大,所以又增加了三百名成員。
元老院設了一個特殊的刑事委員會,對之前已經定案或者尚未定案的陪審員受賄事件進行審查。
這樣他們的直接目标就達成了;資本家的政治特權被剝奪,而且還應對司法不公負責任。
德魯蘇斯的提議和計謀并非僅此而已,他的計劃絕非隻是當時的權宜之計,而是一個經過深思熟慮的全面改革。
他還提議增加糧食贈與,并通過永久發行一定比例的銅币和銀币來填補增加的開支;然後意大利境内可供分配的耕地其包括坎帕尼亞的領地以及西西裡島最好的土地,都被分配給殖民地的市民。
最後他又包攬了一個最引人注目的義務,那就是為意大利盟邦獲取羅馬公民權。
德魯蘇斯獲得的權力支持以及他的改革思想與蓋烏斯·格拉古如出一轍,在當時的貴族看來是獨一無二的,即使是有雷同也是純屬巧合。
就像暴政君主制對抗寡頭政治一樣,寡頭政治對抗金錢貴族也應該依靠受雇的有一定組織性的無産階級。
之前政府認為用公款雇傭無産階級簡直就是罪惡滔天,但是現在德魯蘇斯卻想雇傭無産階級去對抗金錢貴族,最起碼眼下是這樣。
他認為之前大多數貴族都同意了提比略·格拉古的土地法,那麼他們現在肯定也會同意此項改革的所有措施,因為此項改革旨在鏟除國家弊病,而無意于動搖上層根基。
誠然在移民和殖民問題上,他們不能像民主黨那樣深入,因為寡頭政治的權力主要在于對各省的自由控制,一旦有永久的軍事統治就會讓其陷入危局。
均衡意大利與各省勢力的想法以及向阿爾卑斯山以外殖民的想法與保守派的想法背道而馳,但是元老院可能會犧牲拉丁地區甚至是坎帕尼亞以及西西裡等地來提高意大利農民階級的地位,同時又保留其政權。
此外他們又要考慮,隻有貴族親自分配土地才能有效地避免将來的暴亂,就像德魯蘇斯所說:&ldquo将來的政治煽動家隻有分配塵土和太陽光的份兒。
&rdquo同樣,對統治者來說&mdash&mdash無論是君主還是王公貴族&mdash&mdash是否半個意大利或整個意大利都擁有羅馬公民特權實在是無足輕重,所以雙方改革者都同意通過合理擴大公民特權給予範圍這一明智之舉來防止弗雷格萊(Fregellae)再次發生大規模暴亂,而且雙方也都準備在人數衆多、影響力廣的意大利人之中尋找同盟。
在國家領導權問題上雙方分歧也很大,雙方的有識之士在改革措施和改革趨勢上卻又英雄所見略同。
就像西庇歐·埃米利亞努斯既是提比略·格拉古的敵手又是他改革的促進者一樣,德魯蘇斯也既是蓋烏斯的仇敵也是他的弟子和繼承者。
這兩位出身高貴、智商超群的年輕改革家有很多相似之處;如果抛卻政黨偏見,兩人的愛國熱情也是難分伯仲的。
關于李維烏斯律法
德魯蘇斯的律法如何被通過是一個問題。
就像當年蓋烏斯·格拉古一樣,德魯蘇斯首先提上日程的是陪審員法、土地分配法、糧食分配法等問題,而把授予意大利盟邦羅馬公民特權這一棘手議題暫行擱置。
資本家的反對最強烈,而且由于大多數貴族和公民議事會優柔寡斷,如果陪審法也要由投票來決定是否通過,那麼它也毫無疑問會遭到反對,所以德魯蘇斯将他的所有提議都包括在一項法律内。
因為所有市民都同意糧食分配法和土地分配法,所以他們也不得不通過陪審法,他在這些公民和意大利人的幫助下通過了這項法律。
意大利人大都堅定地站在德魯蘇斯這邊,除了一些大地主,特别是翁布裡亞和伊特魯提亞的地主,因為如果此法通過,他們的土地所有權就會受到威脅。
此法一直不能得以實施,直到德魯蘇斯命令法警将當時一直反對此法的執政官菲呂帕(Philippus)逮捕入獄。
人民将這位護民官視為恩人,在廣場上将其高高舉起為其鼓掌喝彩,但是投票結果不能決定此法能否實施,因為問題上升到了另一個層面,原因是當時的反對黨認為德魯蘇斯的律法與羅馬紀元656年即前98年的律法相沖突,所以被認為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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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羅穆盧斯,羅馬神話中的一個形象。
[2]哪一個是薩托甯在第一次做保民官時創設的,哪一個是在第二次保民官期間創設的,已經無法分清;而且也因為兩次立法他都遵循格拉古的方針,所以更加難以區分。
根據《名人傳》(DeVirisILL.,73.1)阿非利加土地法一定是在羅馬紀元651年即前103年設立的;這個日期正好與不久之前剛結束的朱古達戰争的日期相吻合。
第二次土地法設立于羅馬紀元654年即前100年,這個是證據确鑿的。
叛國罪法與糧食法的創設日期僅出于推測,前者創設于羅馬紀元651年即前103年,後者約創設于羅馬紀元654年即前100年。
[3]種種迹象都支持這個結論。
老昆圖斯·卡皮歐是羅馬紀元648年即前106年的執政官,小昆圖斯·卡皮歐是羅馬紀元651年即前103年或羅馬紀元654年即前100年的财務官,所以前者大概出生于羅馬紀元605年即前149年前後,後者出生于羅馬紀元624年即前130年或羅馬紀元627年即前127年前後。
前者死後無子嗣也正好與這個見解相符合。
因為小卡皮歐死于羅馬紀元664年即前90年,而老卡皮歐被流放到士麥那,其後孤獨終老,很有可能其子去世時他尚還在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