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的聯合,比起現在他以高盧總督的身份下令向元老院和統帥進軍,将會更合适更有利。
當然,這個計劃的成功取決于龐培是否會和氣地按照盧卡會議的保證,仍然讓恺撒成為羅馬紀元706年即公元前48年的執政官。
但即使是失敗了,對于已經多次做出最大限度忍讓的恺撒而言,通常也是有利的局面。
一方面,這将為恺撒在高盧達成目标獲得時間,另一方面,首先破壞關系并導緻内戰的憎惡将落在對手身上,這對于恺撒和元老院多數派與實利派,尤其是和自己士兵的關系,都非常重要。
恺撒便按照這個想法行事。
他當然要武裝自己,到了羅馬紀元702年即公元前52年,至羅馬紀元703年即公元前51的冬天,通過招募新兵,他的軍團數量達到了十一個,其中包括從龐培那裡借調過來的士兵。
但同時,他公開贊賞了龐培在執政期間的工作和首都秩序重建的效果,拒絕聽取好管閑事的朋友所提出的警告,把這當作诽謗,認為把災難推遲一天就能獲得一份利益,忽視他所能忽視的,忍受他所能忍受的&mdash&mdash唯一不變的就是堅決要求當他在羅馬紀元705年即公元前49年高盧總督任期結束時,按照共和國法律和他的同僚能依照的約定,允許他在羅馬紀元706年即公元前48年第二次擔任執政官。
準備攻擊恺撒
正是這個要求現在演變成了外交戰争的戰場。
如果恺撒被迫在羅馬紀元705年即公元前49年12月的最後一天辭去總督職務,或者延遲到羅馬紀元706年即公元前48年1月1日之後才前往首都任職,那麼在總督和執政官之間,他将有一段時間沒有擔任公職,因此可能遭到刑事訴訟。
按照羅馬的法律,隻能對無公職人員提起訴訟,公衆有理由相信他将遭遇和米洛一樣的命運,因為加圖早就準備對他提起控訴,龐培很可能就是那個可以的保護者。
阻止恺撒擔任執政官
現在,恺撒的對手有一個很簡單的辦法來達到目的。
按照現行選舉法,參加執政官選舉的每位候選人,有義務在選舉前即就職前半年,親自向負責官員報名,登記在官方候選人名單上。
這項純屬形式上的義務通常可以被免除,在盧卡會議上,人們理所當然地認為恺撒可以免于履行此義務。
但是,相關法令并未頒布,現在立法機構由龐培掌控,所以關于此事,恺撒全得依賴競争對手龐培的好意。
讓人費解的是,龐培放棄了這個确保他穩赢的方法。
在他專政期間(羅馬紀元702年即公元前52年),經其同意,通過保民官法令免除了恺撒親自報名的義務。
然而,很快新的選舉法頒布,用一般條款重申了候選人必須親自報名的義務,對于此前由人民決議所免除該義務的人員,并未附加相應的例外條款。
嚴格說來,這部後頒布的通法廢除了給予恺撒的特權。
恺撒抗議道,這個随後附加的條文未經特殊人民法令的批準,所以僅僅是在已頒布的法律中插入的條文,在法律上隻能視為無效。
因此,龐培本來隻要依法辦事就行,他卻先要主動讓步,然後又反悔,最後用背信棄義的方式來為反悔找借口。
縮短恺撒的總督任期
他們這樣做的唯一目的,就是要間接縮短恺撒的總督任期,同時頒布的關于總督的法規,是要直接達到這個目的。
最後,根據龐培和克拉蘇所提議的法律,恺撒的任期确定為十年,按照通常的方式計算,即從羅馬紀元695年即公元前59年3月1日,至羅馬紀元705年即公元前49年2月末。
然而,按照以前的慣例,執政官和法務官在任職期結束後,可以立即擔任行省總督和地方行政官員,所以恺撒的繼任者不能從羅馬紀元704年即公元前50年,而隻能從羅馬紀元705年即公元前49年的官員中任命,因此不能在羅馬紀元706年即公元前48年1月1日前就職。
所以,恺撒在羅馬紀元705年即公元前49年的最後十個月還擁有軍權,不是基于龐培&mdash李錫尼法律的規定,而是按照舊例,即定期的統帥在任職期滿後,仍然擁有軍權直至繼任者到來。
但現在,自從羅馬紀元702年即公元前52年新法頒布之後,不得任命在外的執政官和大法官為總督,但已經在外五年或五年以上者則可以擔任總督。
因此,以前首都官員可以立即擔任統帥,而現在規定首都官員和擔任統帥之間要有一定的間隔。
那麼,每一個總督依法出現空缺時,很容易直接從别處找人來填補。
所以在這個問題上,高盧行省的統帥更換在羅馬紀元705年即公元前49年1月1日,而不是羅馬紀元706年即公元前48年1月1日。
顯而易見,在這些規章制度中,龐培極度的虛僞和拖延伎倆,與共和派狡猾的形式主義和法律學識結合了起來。
多年前,當國家法律武器還不能運用之前,他們就已經在按部就班地準備着,一方面迫使恺撒在龐培向他允諾的任期屆滿時辭去統帥職務,即羅馬紀元705年即公元前49年3月1日,并安排繼任者,另一方面,将選舉中把他選為羅馬紀元706年即公元前48年執政官的投票視為無效。
恺撒無法阻止這些活動,隻能保持沉默,順其自然。
商讨召回恺撒
因此,一切依照憲法的程序逐漸緩慢地發展。
按照習慣,元老院必須讨論羅馬紀元705年即公元前49年的總督人選,對于前執政官,在羅馬紀元703年即公元前51年初讨論,對于前大法官,在羅馬紀元704年即公元前50年初讨論。
羅馬紀元703年即公元前51年初,元老院首次讨論關于任命兩高盧地區的新任總督問題,這讓由龐培推動的憲政派和元老院裡恺撒的支持者,第一次公開發生沖突。
執政官馬爾庫斯·馬塞盧斯提議,讓自羅馬紀元705年即公元前49年3月1日起一直擔任行省總督的蓋烏斯·恺撒,将他的兩個行省交給那一年即将擔任總督的兩位執政官。
水閘一旦打開,長久壓抑在胸中的憤怒立刻噴湧而出,在這次讨論中,加圖派将把恺撒的想法全部和盤托出。
他們認為特别法律所賦予的總督恺撒不用親自前來報名參選執政官的權利,已經被随後所頒布的人民法令取消,那麼人民法令中所寫的保留項就是無效的。
按照他們的意見,征服高盧的事務現在已經結束,元老院應該讓恺撒立即解散服役期滿的士兵。
他們宣稱恺撒在上意大利所授予的公民權和建立的殖民地是違法的和無效的。
下面這件事可以更清楚地說明此問題:一位受人尊敬的元老來自恺撒的殖民地科莫,即使那裡沒有公民權隻有拉丁權,但此人有權要求羅馬公民權,執政官馬尼利烏斯命人對他施以鞭刑,而這隻允許用于非公民。
當時,恺撒的支持者中要屬蓋烏斯·維利烏斯·潘撒(GaiusVibiusPansa)最為出名。
他的父親曾被蘇拉剝奪公權,而他還能進入政壇,曾擔任恺撒軍團的軍官,此時為保民官。
支持者們在元老院宣稱,從高盧的現狀和公正的角度考慮,都不能提前召回恺撒,而應該允許他兼任統帥和執政官。
他們還明确指出,幾年前,龐培就是這樣同時兼任西班牙總督和執政官,甚至在當下,他除了擔任首都糧食供給的監管要職外,還是意大利和西班牙的最高統帥。
事實上,所有适齡的參軍人員都向他宣誓,而且還未解除誓約。
一切開始走上正軌,但它的進程卻沒有因此而加快。
元老院中的多數派看見破裂在即,幾個月也不召開一次頒布法令的會議,另外幾個月就消磨在龐培一本正經的拖延之中。
最後,龐培終于打破沉默,用他一貫的冷漠和猶豫,但非常明确地站在憲政派一方反對他曾經的盟友。
他立刻堅決地拒絕了恺撒黨讓他們的領袖兼任執政官和行省總督的要求,并直接粗魯地指出,在他看來這個要求就好像讓兒子鞭打自己的父親。
就龐培不允許恺撒直接兼任執政官和行省總督而言,他在原則上同意了馬尼利烏斯的提議。
雖然沒有做出任何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聲明,但他暗示,或者可以允許恺撒無需親自前來報名參選羅馬紀元706年即公元前48年的執政官,并且可以留任總督最長至羅馬紀元705年即公元前49年11月13日。
但同時,恺撒的代表請求推遲任命繼任者直到羅馬紀元704年即公元前50年2月的最後一天。
這可能是依據龐培&mdash李錫尼法律的條款,即禁止在恺撒任總督的最後一年之前,在元老院讨論任命繼任者的事宜。
這位積習難改的拖延者同意了他們的請求。
因此,元老院據此頒布了法令(羅馬紀元703年即公元前51年7月25日)。
高盧總督的填補問題被安排在羅馬紀元704年即公元前50年3月1日,但是他們甚至從現在就開始企圖解散恺撒的軍隊&mdash&mdash正如以前通過人民法令解散盧庫勒斯的軍隊一樣,他們勸說恺撒的老兵向元老院申請退伍。
實際上,恺撒的支持者盡其所能,利用保民官的否決權來取消這些法令,不過龐培非常明确地宣稱,官員必須無條件服從元老院,說情或類似的陳舊陋習都無法改變這一結果。
現在,龐培讓自己成了寡頭黨的喉舌,他們的意圖顯露無遺,就是一旦獲勝,就要按照他們的意思修改憲法,甚至一切稍微涉及的人民自由也要被廢除。
毫無疑問,他們攻擊恺撒時,完全不利用公民大會,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這樣,龐培和憲政黨正式宣布聯合。
顯然,已經通過了對恺撒的判決,隻是把頒布日期推遲了。
次年的執政官選舉也證明完全對恺撒不利。
恺撒的安排
當他的對手利用黨派策略進行備戰時,恺撒已經成功撲滅了高盧的叛亂,恢複了整個被征服地區的和平。
早在羅馬紀元703年即公元前51年夏天,恺撒就以邊界的防禦為借口,将其中一個軍團調往北意大利,而事實顯然是如今高盧開始不再需要駐軍了。
如果先前他沒有注意到,現在無論如何都注意到了,就是他的刀必須對準自己的同胞。
然而,因為剛剛平定了高盧,他很想把軍團留在這裡一段時間,甚至盡量拖延下去。
他知道元老中大多數人都非常愛好和平,盡管宣戰的壓力來自于龐培,但他仍然不想放棄制止他們宣戰的希望。
他甚至毫不猶豫地做出巨大犧牲,隻要能避免和最高管理層公然對抗的局面。
羅馬紀元704年即公元前50年春天,元老院應龐培的建議,要求龐培和恺撒分别提供一支軍團參與即将開始的帕提亞戰争。
當雙方同意這個建議時,龐培要求恺撒歸還幾年前借給恺撒的軍團,以便将其派往叙利亞。
恺撒遵從要求,提供了雙倍的兵力,因為不管是元老院法令的适宜性還是龐培要求的公正性,它們本身都沒有争議,而且對恺撒而言,遵守法律和行為忠誠比幾千個士兵更重要。
兩個軍團沒有延遲,立即交由政府指揮,但是他們沒有将軍團派往幼發拉底河,卻将士兵們留在卡普亞,準備為龐培所用。
這讓公衆再一次有機會,将恺撒為避免決裂所付出的巨大努力與他的對手背信棄義的備戰行為進行對比。
庫裡奧
為了和元老院論戰,恺撒不僅成功收買了當年兩位執政官之一的盧奇烏斯·埃米利烏斯·鮑盧斯,而且更重要的是,他還收買了保民官蓋烏斯·庫裡奧。
庫裡奧可能是當時衆多放蕩不羁者中最為聲名顯赫的人士,優雅的風度,流利機敏的辯才,詭計多端、精力充沛但堕落的性格,更加刺激他在懶散的生活中變得強大,但是他的生活非常放蕩,喜歡借貸,而且道德和政治上缺少原則,據估計,他的債務高達六千萬塞斯特斯。
他以前曾向恺撒毛遂自薦但被回絕,後來他的才華打動了恺撒,最終讓恺撒将他收入帳下,雖然價格昂貴,但物有所值。
關于召回恺撒和龐培的争論
在庫裡奧擔任保民官的第一個月,他裝作獨立的共和派人士,怒斥了恺撒和龐培的行為。
他利用手段讓自己表面上看來是個中立人士,在羅馬紀元704年即公元前50年3月,當關于高盧總督填補的提議再次提交元老院讨論時,他完全同意這項法令,隻是要求該法令應該同時适用于龐培和他的特别統帥。
他的理由是隻有廢除一切特殊職位,才能讓國家事務符合憲法,龐培僅僅是由元老院任命為行省總督,和恺撒一樣不能違抗命令,如果隻免除兩位統帥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