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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延續:過去和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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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農或分成制佃農的地區,小農經濟還受大地産主束縛,幾乎在所有地區,它還受資本主義經營者束縛,後者往往是貸款人,又是轉運商,可以對生産者強行規定産品價格,并更巧地利用行情賺錢。

    小農們的經濟地位在許多方面很不穩定。

    不過,總的來說,它無疑還是勝利渡過了19世紀和20世紀初期。

    在最近的大戰和戰後最初歲月中,小農經濟經曆了糧食危機以及随後的金融危機(跟百年戰争及戰後的情況完全相同),依靠法律條文的力量,在相當部分土壤上維持了統治,并征服了數目驚人的耕地面積。

    小農在今天仍然代表着一股強大的經濟力量和社會力量,盡管這麼說有些平庸,但這是一個毋庸置疑的真理。

    他們把自己關閉在土地中,拒絕改變土地的結構,很少對突如其來的革新感興趣,&mdash&mdash老奧利維埃·德·塞爾早就說過:&ldquo莊嚴以古老的方式侍弄土地&rdquo,&mdash&mdash他們很難擺脫祖傳的習慣方式,他們接受進步的新技術十分緩慢。

    盡管人們對各種形式的機器越來越熟悉,盡管新的革命已經引入了集體意識中,而且對它無疑可抱極大期望,小農經濟至今仍未将土地改良推進多遠。

    不過,農業的變遷至少還沒把它壓碎。

    法國仍是一個土地屬于衆多農民的國家。

     *** 往日之事,今日之師。

    今天法國農村面貌中幾乎沒有一個特點不能從對過去時代演變的研究中得到解釋。

    農業無産者人口的外流嗎?這是雇農與耕農舊的對立的結果,而這種曆史一直可以追溯到中世紀,在當時的文獻中,就有關于勞力徭役與耕犁徭役的對立的記載。

    土地形狀上的傳統主義,共同耕作方式對新精神的長期抵抗,農業技術進步的緩慢,這一切的原因不都在于小農經濟的頑固性嗎?遠在王家法庭最終批準法律承認自由租地耕種者的權利之前,小農經濟就名正言順地建立在領主的習慣法基礎上,并且從地多人少這一現象中找到了它經濟上的存在理由。

    但是小農并非唯一持有土地的人;大地産主同他們過去進行過、現在仍進行着激烈的競争。

    沒有大地産主,農業革命将是不可能的,它正是從大地産主那兒尋到了出發點;大地産主還創立了現代的領主兼資産階級的資本主義農業經營。

    在長形的敞地地區,小塊分割的土地與我國最古老的農業文明同樣古老;從家長制份地過渡到以後年代的默認公地的家庭變遷過程,可以為我們提供研究這種進步的鑰匙;小塊土地的集中,在農村生活中新經濟制度的實行則解釋了例外情況。

    至于長形敞地、不規則敞地和圈地的基本差别,至于北部、東部與南部鄉村、西部小莊在風俗習慣上,在集體心理狀态上不同程度(北部、東部較強烈,而南部、西部較弱)的平行差别,則需要從土地占有的各插曲階段中、從社會結構的特點上來探知答案,遺憾的是,各階段的特點并未留下文字記載的資料就消失在往昔的濃霧之中了。

    在具有思索精神的人看來,這些觀察中包容着農村問題研究的濃厚趣味。

    确實,哪裡能夠找到一種更急切地竭力抓住曆史真正本質的研究方法呢?在人類社會進化的不斷過程中,震動波也由一個分子到一個分子傳播到遙遠的遠方,而發展階段任何一個時期上的智力水平不論多麼高超,都不能隻以它對最近階段曆史的考察來達到這樣遙遠的距離。

     *** [1]關于革命,對照G.Lefebvre的文章,載Annalesd&rsquohistoireéconomique,1929(配有一份文獻索引可使我免去其他的文摘);G.Bourgin的文章,載Revued&rsquohistoiredesdoctrineséconomiques,1911. [2]Arch.Nat.,F10284(1793年8月29日)。

     [3]Arch.Nat.,F10212B. [4]〔L.Merlet〕,L&rsquoagriculturedanslaBeauceenl&rsquoanII,1859,p.37. [5]改革在阿爾薩斯已部分實現,至少在官方已實現:見上文第252頁注1。

     [6]1670年10月26日蘇瓦松總督的信,見VierteljahrschriftfürSozial-undWirtschaftsgeschichte,1906,p.641.關于新耕作法是否應保留什一稅制度,在18世紀經常争論不休;這個問題似乎以一種有利于什一稅征收者利益的方式解決了。

     [7]牧草、糧食和葡萄收獲同樣仍有法律保護,但是其中唯有葡萄種植似乎具有真正實踐上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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