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它們生産蜂蠟完全是為了自己。
如此看來,似乎真和美都不能說擁有内在的價值了,那麼善又如何呢?在探讨善之前,我首先想談一談愛。
由于有些哲學家認為,因為愛能夠對一切價值觀兼容并包,所以它自然應當被視為人類最高的價值觀念。
柏拉圖主義和基督教教義結合起來為愛賦予了一種神秘的意義。
由&ldquo愛&rdquo這個字眼生發的聯想為它增添了一種情感,讓它比單純的&ldquo善&rdquo更加激動人心。
相比之下,善未免顯得瑣碎而無趣。
但是愛卻包含着兩種不同的含義:一種是純粹而簡單的愛,也就是性愛,另一種則是仁愛與恩情。
我想即便是柏拉圖都不能對這兩種愛作出嚴格的區分,在我看來,他似乎是将伴随着性愛而來的歡喜、力量感以及洋溢全身的活力感歸因于另一種愛,也就是他所謂的&ldquo神聖之愛&rdquo,而我則傾向于把它稱作仁愛,即便此舉會讓它不可避免地沾染上俗世愛情的種種缺陷。
因為愛情會流逝,愛情會消亡,人生中最大的悲劇并不是失去生命,而是喪失去愛的能力。
生命中最大的噩運莫過于你愛着的人不再愛你,而任何人對此都無能為力。
當拉羅什富科發現,在一對相愛的人之間總會有一方主動去愛,而另一方隻是等着被愛,他便用格言警句揭示出了這種不對等,并指出正是這種不對等阻礙了人們在愛情中獲得完美的幸福。
何況不管人們如何厭惡那個事實,不管人們多麼急于否認它,愛情都是依賴于性腺的某種分泌物而存在的,這一點毋庸置疑。
絕大多數人不可能一直因為同一個對象的刺激而持續分泌這種物質,而且随着時間的流逝,人們的性腺也會萎縮。
但是人們在這個問題面前表現得異常虛僞,他們不願意面對真相,隻會自欺欺人,哪怕愛情已經逐漸消退為所謂的&ldquo堅定而持久的喜愛&rdquo,他們居然也能揚揚自得地欣然接受,就好像和喜愛與愛情是一回事似的!&ldquo喜愛&rdquo的産生源于習慣、利益關系、生活的便利以及對陪伴的需求,它給人帶來的并非喜悅,而是舒适與慰藉。
人類是不斷變化的生物,變化如同空氣一般無處不在,難道人類本能中我最為強大的性本能就能脫離變化的法則嗎?今年的我勢必與去年的不同,我們愛着的人也是如此,倘若時刻處于變化之中的我們依舊愛着另一個變化了的人,那當然是一樁幸事。
但是大多數時候我們卻需要做出可悲而絕望的努力,逼着自己去愛那個我們曾經愛過、如今卻發生了變化的人。
因為當我們臣服于愛情的威力時,它的強大會讓我們相信這份愛會永遠持續下去。
所以當愛情消退之後,我們便會為此感到羞愧,感到自己受到了欺騙,責怪自己不夠堅定,然而我們應當将變心視作人類本性的自然影響。
人類的經驗使得他們對愛情的感受五味雜陳,他們懷疑過它、時常詛咒它,卻也同樣頻繁地贊美它。
反人類的靈魂向往自由,因此除了某些短暫的時刻,他們總會把愛情所需的屈從與忍讓視為誤入歧途。
愛情能夠帶來人類能力所及之内至高的幸福,但這種幸福實在是難得一見,更難得以不含任何雜質的形式出現。
愛情書寫的故事往往要以悲劇收場。
許多人憎恨愛情的力量,并且祈禱着自己能從愛的重負之下解脫,他們擁抱着捆綁自己的枷鎖,卻也清楚地知道那是對自己的束縛,并同樣因此而憤恨不已。
愛情并非總是盲目的,而天下最可悲的事情莫過于明知某人并不值得去愛,卻還是全心全意地愛着這個人。
仁慈之愛沒有愛情那種短暫易逝的特性,這種特性也正是愛情不可彌補的缺陷。
誠然,仁慈之愛中也并非完全不包含性愛的成分。
這就像是跳舞一樣,人們跳舞是為了享受随着節奏舞動的快樂,而不一定是想要和舞伴上床,但是隻有在即便和舞伴上了床也不會覺得惡心的前提下,跳舞才會令人愉快。
在仁慈之愛中,性本能得到了升華,但它依然将自己特有的溫暖與活力寄托在這種情感上,仁慈之愛是&ldquo善&rdquo之中更好的一面,它為善所包含的某些嚴厲的特質平添了一絲溫情,從而讓人更加容易踐行克制、耐心、自律和寬容等略次一級的美德,因為這些品德原本正是善之中那些偏向被動、不容易引起人們興趣的要素。
在世間萬物之似乎中,唯有善良可以宣稱其目的就是它本身,而美德便是對美德本身的報償。
說了這麼多,我得出的卻是一個相當普通的結論,這讓我相當慚愧。
依照我喜歡語出驚人的本性來說,我當然很想用什麼令人震驚的宣言或者詭辯為我的書畫上句号,或者抛出一番玩世不恭的妙語,好讓讀者會心一笑。
但此時我能說出來的話卻和任何一個抄本上都能見到的言論沒什麼區别,在每一座布道台下都可能聽到這樣的話語,我繞了一個巨大的圈子,最終發現的也不過是一個人盡皆知的結論。
我極少對事物懷有什麼崇敬之情,因為世界上的崇敬之情早就過剩了,而有些事物實際上根本不值得尊崇。
何況如今我們的崇敬也往往隻不過是對那些不甚感興趣的事物做出些例行公事的緻敬而已。
對于過去的偉大人物&mdash&mdash比如但丁、提香、莎士比亞和斯賓諾莎等等&mdash&mdash我們緻以敬意的最好方式便是不去刻意尊崇,而是将他們當作我們的同時代的熟人一樣看待。
這樣一來,我們既能對他們獻上最高的贊美,那種親近感又能讓我們覺得他們是鮮活而富有生命力的。
不過當我偶然遇到真正的善良時,我也會發現心中自然而然地湧出崇敬之情,哪怕這些罕見的良善之人并不像我期待的那樣聰明,也不會影響我對他們的尊敬。
童年時代的我是一個憂傷的孩子,那時的我經常一夜又一夜地做夢,夢裡我在學校的生活也是一場夢境,從這場夢境中醒來之後我會發現自己還在家裡,發現母親還在我身邊。
對我來說,母親的過世是五十年的時間都不能徹底彌合的創傷。
我已經很久沒有做過那樣的夢了,可是我卻依然沒有徹底擺脫人生是一場幻境的感覺,我在這場幻境中忙忙碌碌地做着各種事情,因為生活說到底就算這樣,不過即便我身處其中,我也能置身事外地審視,并由此認清這場幻境的面目。
每當我回顧自己的一生,回想那些成功與失敗、歡樂與痛苦、欺騙與成就,以及層出不窮的錯誤,都會發現這一切看上去晦暗而模糊,怪異地缺乏某種真實感。
或許是因為我的心靈無處栖居,所以即便我的理智再也無法與上帝或永生相容,對這二者遺傳自先祖的渴望依然深深地埋藏在我心中。
有時我也隻好退而求其次,假裝在我迄今為止遇到過的善之中&mdash&mdash這種事雖然不多,但說到底也不算罕見&mdash&mdash終究有一些是發生在我自己的現實生活裡。
或許我們能夠在善良中找到的既不是生命的理由,也不是對生命的闡釋,而隻不過是一種辯白。
在這漠然無情的天地之間,我們從生至死都難免被種種險惡環繞,而善雖然未必是對這一切的挑戰或反饋,但它至少是對我們獨立存在的肯定,它是幽默對荒誕而悲哀的命運的反駁。
善與美不同,它即便達到極緻也不會讓人厭倦,而善又比愛更偉大,因為時間并不會讓它褪去光彩。
但是善良是通過正确的行為體現出來的,然而在這本就毫無意義的世界裡,誰又能分辨什麼行為才是正确的呢?正确的行為并不會以獲得幸福為目的,如果它的确帶來了幸福的結果,那也隻不過是極其幸運的巧合而已。
衆所周知的是,柏拉圖曾經勸說哲人們放棄恬靜的沉思生活,讓他們投身到繁雜動蕩的世俗事務之中,以此宣告應當将責任置于享樂欲望之上的主張,而我想或許我們每一個人偶爾都會有這樣的抉擇時刻:雖然明知結果并不會為當下或未來帶來幸福,但我們還是選擇了行動,因為我們相信這樣做是對的。
那麼究竟什麼才是正确的行為呢?就我個人而言,路易·德·雷昂修士給出了最好的答案,他的說法也不難遵循,因為人性的弱點難以與它的力量匹敵。
我也不妨在此用雷昂修士的話為本書作結:生命之美無外乎克盡本分,順應天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