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德琳如同背景音樂一般,她充耳不聞。
她幾乎沒聽清他們說什麼,因為他們什麼都不知道。
沒有從經過的車子裡開槍這回事,雖說死神任性随意,湊巧找上了這個年輕姑娘。
她的槍,她父親的槍。
那把手槍饒了瑪德琳不死,卻攫取了這個年輕姑娘的命。
真是說對了,劍不血刃是無法插回劍鞘的;在台上公開展示的槍還得在落幕前開上一槍才行。
現在落幕了,原本的喜劇變成了悲劇。
一陣警笛響起,一輛警車正在駛來,但她幾乎沒聽到。
她正看着這個姑娘的眼睛,而正當她努力看進那雙眼睛時,她從中看到姑娘的生命消逝了。
姑娘在她的懷裡一陣戰栗,随即不動了。
電燈亮着,收音機開着。
她一整夜亮着燈坐在房間裡,收音機響着,等待着警察上門找她。
她想,警方來她房間敲門隻是個時間問題。
如果警方真的來了,她會讓他們進屋,告訴他們所發生的一切。
她是如何想自殺的,又是如何幸免于一死的,以及街對面的一個姑娘如何被一隻無形之手選中而死于非命。
而更為平淡無奇的是,她又是如何草率地扔下手槍,結果一顆子彈穿過敞開的窗戶,擊中了一個活生生的姑娘。
那麼,她會面臨什麼後果?
她不知道。
她所做的事從技術角度來看不是謀殺,的确隻是一個意外,但這并不意味着法律會認為她毫無責任,這可是一樁刑事事故,所以她當然會為此受到某種懲罰。
這很理所當然,因為她剝奪了一個姑娘的性命,法律無論加諸她何種懲罰都屬公平。
所以,她等待着警方的來臨。
她方才就在那個姑娘生命消逝之際悄悄地抽身走了。
她輕輕地在人行道上放下了那姑娘的腦袋。
人群閃開一條路,她走了出去,随即人群又圍攏着姑娘的屍體,根本沒注意瑪德琳。
但肯定會有人注意到她,會有人對警方說些什麼,然後哪怕是為了獲得她作為目擊證人的證詞,警方也會登門找她。
或許那個姑娘受到槍擊時她恰好在現場呢,或者她看清了那個殺手,甚至記下了車牌号碼呢。
所以她理所當然地要受到詢問,這樣警方可以斷定她知道什麼或不知道什麼了。
收音機響着。
窗外,警車來來去去,人群散了。
那把手槍在天鵝絨包裡,仍留在她随手扔過去的桌子上。
從她坐的地方,能看到天鵝絨包上那個破洞,有着槍藥灼燒的痕迹,子彈就是從那裡飛出去的。
假如她知道警方不會來找她的話,或許她已經再次拿槍對着自己了。
但她完全期待他們登門,心甘情願地就她的行為聽任處罰。
甚至等到天邊破曉,她還在等待警方的來臨。
但是,警方沒來。
她等待了兩天。
她一直沒離開房間,不吃不喝,也根本無法說她是否睡覺了,她一直坐在椅子裡,她眼睛時而睜着,時而閉着。
兩天之後,她明白警方不會來找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