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件事,于是準備外出。
嫂嫂問我:“你是去公司嗎?”我沒有回話就出門了。
我當然不是去公司,也不是去慰問初代的母親。
那天早上要舉行初代的撿骨儀式。
啊,我是為了去見死去的戀人那令人悲痛的骨灰,而前往忌諱的地方。
我正好趕上儀式,碰上初代的母親和親戚拿着長筷子,舉行撿骨儀式。
我不合時宜地向她母親緻哀後,恍恍惚惚站在火化爐前。
這個時候,沒有人制止我無禮的行為。
我看見隐亡[以守墓、下葬為業的賤民,火葬時負責燒屍。
]用金火箸粗魯地敲碎骨灰塊。
然後他就像冶金師從坩埚的鐵渣裡翻尋某種金屬似的,随随便便挑出死人的牙齒,裝進備好的小容器裡。
看到我的戀人随便被當成“東西”對待,我幾乎能感受到身上某處隐隐作痛。
但是,我并沒有後悔過來。
因為我一開始就懷着一個純真的目的。
我趁大家都不注意的空當,躲過衆人的目光,從鐵闆上偷了一把灰——悲慘地化成灰燼的我戀人的一部分。
(啊,我寫下了多麼令人羞恥的事啊。
)然後逃到附近一個廣闊的野地,像個瘋子似的,大聲說出愛戀的話語,然後将它——将那把灰、将我的戀人——吞進胃裡去了。
我倒在草地上,為了異常的亢奮而痛苦掙紮。
“我想死!我想死!”我呐喊着、翻滾着。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就在那兒躺着。
但是丢臉的是,我并沒有堅強到去死。
也興不起自我了斷、以便與戀人在黃泉相聚的傳統念頭。
相反地,不想死的我堅定地下了一個決心。
一個僅次于自殺的傳統做法的決心。
我憎恨奪走我心愛戀人的兇手。
這與其說是為了安慰初代在天之靈,倒不如說是憎恨我自己。
我打心底詛咒兇手。
不管檢察的懷疑、警察判斷,我無論如何都無法相信初代的母親就是兇手。
但是既然初代是被人所殺,就算找不到竊賊出入的形迹,但兇手必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