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mdash&mdash說話的人應該為自己感到羞愧&mdash&mdash?一個人意識到自己衣着漂亮會使内心感覺一種幸福;那是宗教也無法賜予的幸福。
恐怕這些憤世嫉俗的人有時候也是正确的罷。
我知道,在自己是個年輕小夥子的時候(如故事書中所說,那是許多許多年以前的事),為了高興起來,往往要把所有最漂亮的衣服穿在身上。
假如有任何事情惹我惱怒,我也照此辦理&mdash&mdash比如說,洗衣婦不要我當雇主;或者我那首無韻詩被十次退回,并附有編輯的祝賀,說他&ldquo很遺憾,由于篇幅有限不能采用你的大作”或者受到我熱愛的女人故意冷落,雖然從沒有人像我這樣愛她&mdash&mdash順便說一句,戀愛準有各種各樣方式,這種事确實非同一般。
我們大家都把好衣服這樣穿上,這在從前是根本沒有的事。
我不知道将來我們的玄孫們會想出什麼辦法。
到那時,他們如果堅持不願跟以往任何辦法相沖突,那就非把裝束打扮轉移到頭上去不可。
好了,我剛才在說,發生這類不愉快的事而自己完全感到沮喪的時候,就穿上所有最漂亮的衣服出門去。
這一來便把正在消失的自尊心找回來了。
戴着發亮的新帽子,穿着折縫筆挺的褲子(這是由于小心放在床下的緣故&mdash&mdash不是說放在地闆上,你知道,而是壓在床闆和床墊之間),馬上就覺得自己是一位重要人物,而世上還有其他洗衣婦;不錯,甚至還有你可以去愛的其他女孩子,她也許對聰明英俊的青年會表示欣賞呢。
我可不在乎,因為我做事是不考慮後果的。
我會去追求另外的女孩子,我覺得穿上這身衣服足以辦得到。
談戀愛時,衣服起着不可思議的重要作用。
這簡直就是成功的一半。
無論如何,年輕人是這樣想的,所以為了戀愛而打扮自己一般都要花費兩個小時。
頭半個小時在試圖決定穿淺色套裝,戴褐色圓頂禮帽,帶一根手杖呢,還是穿黑燕尾服,戴高頂禮帽,拿一把新傘。
不論哪種決定,他拿穩都不會碰上好運。
假如穿淺色套裝,拿根手杖的話,會忽遇下雨,所以到了女方家裡已是淋得透濕,渾身稀泥,而整個晚上都消磨在掩飾靴子的努力中。
另一方面,假如決定戴高頂禮帽,帶雨傘的話&mdash&mdash誰也不會夢想到戴高頂禮帽出門而不帶雨傘,因為那樣做就好比讓嬰兒(願上帝保佑他)蹒跚走路而沒有保姆。
的确,我是多麼讨厭高頂禮帽啊!我有一頂戴了很久的高頂禮帽,我可以告訴你。
我戴它隻是在&mdash&mdash唔,不管什麼時候戴它罷。
我戴它已有很長的時間。
我目前這一頂已戴了五年。
去年夏天,它的款式還有點老式,可是現在那種款式又重新流行起來了,因此我看上去倒時髦得很。
且回過來談我們的年輕人和他的戀愛吧。
假如他出門戴着高頂禮帽,拿把雨傘,下午的天氣卻變得可怕地熱,臉上汗水把小胡子上抹的香皂全都沖出來了,還把前額上梳理得很美的卷發變成了一绺軟弱無力的頭發,活像一堆海草。
命運之神對這可憐蟲是決不照顧的。
他要是碰巧抵達女的家門口而又保持着适當的儀表,她卻已經跟表兄出門去了,而且很晚也不會回家。
這位年輕情人給笨拙的現代服裝搞得如此狼狽可笑,因此對七十年前那些打扮得圖畫一般漂亮的情郎準會羨慕不已!瞧瞧他們吧(請看聖誕節卡片),卷曲的頭發,整潔的帽子,鑲嵌在緊身褲裡的優美的雙腿,帶波浪般皺邊的、輕巧的黑森靴[1],手裡拿的手杖,以及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