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談穿着和舉止

首頁
前挂的軍階官銜。

    無怪乎,那些頭戴寬邊熨鬥帽,腰系淡藍色腰帶的小姑娘竟會垂下眼簾,整個兒給征服了。

    男人利用衣服赢得美人心竟然如此有效。

    可是,穿着口袋式的褲子和猴兒般的上衣,你能期望得到什麼呢? 衣服對我們産生的影響比我們想象的要大。

    我們的舉止就是取決于我們的服裝。

    倘若叫一個人穿上極不舒服的破爛舊衣,他走起路來就會低着頭,躲躲閃閃的,好像出去找晚飯喝的啤酒似的。

    可是這同一個人倘若讓他穿上華麗的外衣和雪白的細麻襯衫,那麼他就會沿着主要大街高視闊步地走去,手裡揮動着手杖,眼睛瞧着女孩子,一副洋洋得意的模樣,活像一隻矮腳公雞。

     衣服能改變我們本來的性格。

    一個人帽子上插着羽毛,腰間挂着短劍,衣袖上點綴着許多蓬松的雪白飾物,他不禁會露出兇狠膽大的神情。

    可是,穿上寬松的長大衣,他就會跑到街燈柱子後面躲藏起來,向警察呼喊求救。

     我毫不猶豫地承認,在那些穿絨面呢和花呢的人士身上,你能找到從前穿絲綢和天鵝絨的人士同樣的、也許還更多的真正優點、誠實品質、深摯愛情,以及諸如此類屬于炸牛排和葡萄幹布丁之列的所有美德,然而那種&ldquo騎馬持槍為着意中人的愛情而沖殺&rdquo和&ldquo為着意中人的微笑而投身戰鬥&rdquo的騎士精神,卻需要鋼鐵的撞擊聲和羽毛的沙沙聲,才能将其從墳墓裡召喚出來,那種精神在滿布灰塵的帷幕中間,在腐朽曆史的發黴書頁底下已安眠很久了。

     世界一定是愈來愈衰老,我想;如今世人穿的衣服是多麼素淨呀。

    我們經曆了人類的嬰兒期,那時到處亂跑身上一絲不挂,隻有寬松的長袍,而且赤足走路也很喜歡。

    随後是粗魯的野蠻時期,也就是我們人類的兒童時期。

    那時對身上穿些什麼毫不介意,但認為全身刺上花紋很好看,而頭發是決不梳理的。

    此後,世界逐漸長大,成了年輕人,而且變成了花花公子模樣。

    它打扮自己,一頭蓬松的卷發,一身血紅色的緊身衣,然後出去追求女人,誇誇其談,跳跳蹦蹦&mdash&mdash大膽地表現自己。

     可是,所有這些快樂而傻氣的青春歲月業已過去,如今我們非常冷靜,非常嚴肅&mdash&mdash而且有人說,非常愚蠢。

    在目前19世紀[2],世界已成了莊重的中年紳士,它若看見自己身上穿着漂亮的服裝就會大為震驚。

    于是就穿黑上衣和黑褲子,戴黑帽子,穿黑靴子,所以,哎呀呀,确實成了非常體面的紳士&mdash&mdash真想不到以往曾穿花裡胡哨的衣服,像行吟詩人或騎士侍從那樣四處遊蕩呢!啊,可好!到了這個年紀我們更加理智了。

     或者,至少我們認為自己是如此。

    理智和沉悶總是連在一起的,這是當今一條普遍的原理。

     跟黑色經常連在一起的還有一個品質,就是善良。

    你會注意到,那些的确非常善良的人穿的衣服全是黑色,甚至連手套和領帶也是如此,也許不要多久他們還會穿黑襯衫呢。

    那些中等善良的人平時醉心于穿淺色褲子,有些人甚至還穿花花綠綠的背心。

    另一方面,那些對未來身份毫不在意的人卻穿淺色套裝四處招搖;我們還知道,有些可憐蟲竟如此堕落,還要戴雪白的帽子呢。

    不過這種人上流社會決不談論他們。

    我也許不該在此提及他們。

     順便說說,既然談到淺色套裝,你有沒有注意到你第一次穿一套新的淺色服裝出門時,旁人是用什麼眼光注視着你?後來,他們就不再那樣注意了。

    到你第三次穿這種衣服,倫敦市民就已習以為常。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