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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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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石。

    我們必須懂得,個體生活在他的文化中,其文化又依靠個體而存在。

    這種對社會&mdash&mdash心理問題的興趣與曆史方法并行不悖,沒有絲毫的對立。

    相反,它顯示了文化變遷中那種具有生機的動力進程,并使我們能夠估價我們從對相關文化的詳盡比較中所取得的證據。

     由于資料的特點,文化生活問題,常常表現為文化各個方面之間的相互關系的問題。

    在某些情形下,這種研究會使我們更好地理解某一文化的整合的強度或者不足。

    它清楚地表明了各種文化類型的整合形式,這些形式證明,文化不同方面的關系都遵循最大分異的模式,而且無益于普遍歸納。

    但是,這種研究很少能夠而且隻是以間接的方式引導人們去認識個體與文化之間的關系。

     這就要求對文化特質有深入的了解,要求知道控制個人與團體行為的種種觀念。

    本尼迪克特博士稱這種文化特質為文化的結構。

    在本書中,作者把這個問題擺到了我們面前,并用各自充滿着一種主導觀念的三種文化例證作出了具體的說明。

    這種處理方法與解決社會現象問題的功能方法不同,與其說它關心的是每一文化内容的功能關系,不如說它關心的是那種對基本觀念的發現。

    除了在一般結構範圍以外,它都不是曆史的方法,但隻要這種結構沿續下去,它就會對仍從屬于它的變化方向予以限制。

    與文化内容的變化相比較,結構常常有很顯著的持久性。

     正如作者指出的,并不是每一文化都由一個主導特質将其特征化的,但可能的是,我們越是了解驅動個體行為的文化内驅力,就越會發現,那些較為普遍的情感的壓抑和行為的觀念,能夠對那些從我們的文明出發被認為是異常的态度作出說明。

    作者按照一種新的見解去看待一切被視為社會的或非社會的,正常的或異常的事物的相對性。

     作者所選擇的極端例子更加清楚地表現出了這個問題的重要性。

     弗蘭茨·博厄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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