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好即受病
在官不可偶有所好。
但示人以所好病即緣所好而人盆花幅草。
皆足為累。
明施邦曜為福建左布政使。
有饋之朱墨竹者。
家人請受之。
邦曜曰、不可。
我受之。
彼即得乘間以嘗我。
我則示之以可欲之門矣。
當路而開可欲之門。
則投之者衆。
為累不誠大哉。
○所産之物不入私室
伏暅為東陽太守。
郡多麻苎。
家人乃至無以為繩。
張戬為司竹監。
舉家不食筍。
包孝肅為端州守。
地産佳硯。
公歸不持一硯。
餘靖知廣州。
地多寶貨。
公北歸無一南物。
吳隐之自番禺歸。
其妻劉氏赍沈香一斤。
隐之見之。
投于湖亭之水。
所莅之地。
所産之物。
雖微必絕之。
不以入私室。
可謂厲志矣。
○雖小節能委曲用意
趙軌為齊州别駕。
東鄰有桑椹落其家。
軌悉拾還其主。
何遠為武昌太守。
武昌俗皆吸江水。
盛夏遠患水溫。
每錢買民井寒水。
不取錢者。
則摙水還之。
查道知虢州。
嘗出按部。
路側有佳棗。
從者摘以獻道計值挂錢于樹而去。
三者雖小節。
皆能委曲用意。
其介如此。
○官物亦不用
陳修為豫章太守。
不然官薪。
巴祇為揚州刺史。
夜與士對坐暝暗之中。
不然官燭。
林孝澤臨清漳。
一夕視事竟。
有持燭送至闑内者。
孝澤曰、此官燭也。
何可用之私室。
亟命持去。
阮孝緒父為湘州從事。
随父之官。
不書官紙。
以成父之清白。
夫薪曰官薪。
燭曰官燭。
紙曰官紙。
此官物也。
官用之可也。
而猶不用。
其它不足以染之可知矣。
○衣履所需買之他所
今必欲載米之任難已。
飲食之物。
不能不市于所治。
其它衣履所需。
必豫為計。
買之他所。
歐陽文忠公厯典大郡。
除飲食外。
不買官下一物。
皇甫無逸為同州刺史。
凡所貨易。
皆往他所。
向敏中知廣州。
至荊南。
即豫市藥物以往。
在任一無所需。
古人操嚴若此者。
匪惟恐累清德亦防病民蓋出入之間。
必假胥吏之手。
苟有損抑。
則所傷多矣。
○問市價
凡初到官。
令保長報市中薪米諸時值。
呈市中通用等。
署中照式校等一具。
用以出銀市物。
銀固封钤圖記。
書銀數錠塊于上。
此亦宜民之一道。
○豫籌去時行裝
在官必豫籌去時行裝。
書幾食庋。
切勿輕置。
楊誠齋立朝。
不市一物。
恐累歸擔。
範右丞赴任。
祇攜三石。
思便行裝。
陸長源為汝州刺史。
送車祇二乘。
潘镗為蒲城令。
丁憂去任。
治裝不滿一車。
官至去任。
則囊橐之有無見矣。
去任而無與俱焉。
則來清去白矣。
○勿染陋規
凡莅一方。
必有相沿未革之項。
謂之陋規。
胥吏曰、此舊例也。
官曰、前官有異乎。
胥吏曰、厯來如此。
無異也。
官曰、如此洵舊例矣。
不知白簡中所列罪迹。
皆其所謂蹈常襲故者也。
祇争發覺與不發覺耳。
既發之後。
則為贓矣。
舊例雲乎哉
○鼓鐘于宮聲聞于外
人之愛身。
必甚于愛賄。
而往往以賄易身何也大都以為行事密人不知也不知今夕受賄。
明日則喧傳阖衙矣。
再明日則喧傳阖城矣。
再明日喧傳道路矣。
詩曰、鼓鐘于宮。
聲聞于外。
○革門包
官府之弊如積塵。
雖屢掃之。
不能盡也。
如所謂門包者。
所在皆有。
雖屬微塵。
大為官累吾方禁胥役不得問贓于百姓而先令家人問贓于胥吏可乎曩在桂陽州。
下車之初。
即取胥吏勿。
遞門包互結。
一吏有犯。
罪及同房。
一役有犯。
罪及同班。
而一切苞苴之風。
掃地盡矣。
或曰、如所言。
不嫌于苛察乎。
餘曰不然。
宅門家人。
重給工食。
恩禮以遇之。
固當我從也。
○儉
在官必崇儉。
必齩得菜根斷。
乃可行其志若妄費則用不支将不免濫取矣李若谷為長社令。
日懸百錢于壁。
用盡即止。
馮元淑厯浚儀始平二縣。
所乘馬不與刍豆。
令其作齋。
吳隐之為廣州刺史。
常食不過菜及幹魚。
蒲克仁知泰和縣。
經旬不知肉味。
王琎為甯波太守。
自奉儉約。
嘗見魚肉兼馔。
撤而瘗之。
世号埋羹太守。
此等高風儉德。
百世下咀之猶有餘味。
○衣取章身宜衆
晏子澣衣濯冠以朝。
到溉朝服。
時多穿補。
盧懷慎奉身之具。
祇一布囊。
包孝肅服用儉樸。
雖貴如素士古人衣雖惡。
自彼視之。
至文也。
今雖不能布袍繩帶。
追蹤古人。
但取章身宜衆足矣。
若過于鮮麗。
即書所謂服美于人。
一望知其非良吏也。
○勤
人官一方。
則受一方之寄。
必為民出力。
自強不已。
而後不為民病。
若好逸懷安。
案牍冗塌。
則宅門以外守候而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