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城袁守定易齋着
民不可遽杖
一杖之易系人生平
杖人之病
不行鞭杖
老幼不加杖
用杖以不及為得中
愛人者必有天報
作威緻兇
酷吏傳不可不讀
酷吏之稱
循吏酷吏之分
下馬風
變化氣質
仁厚是第一美德
公廉慈愛得民之本
去思碑
戒石銘
報收成
赈饑之法
斟酌米價
赈饑以近民為主
分鄉平粜
通融平粜之法
張虛聲以勸粜
官錢運籴
查災必親至其鄉
查赈為難
善于勸赈
安富
遇富民無禮則緩急無所恃
強者綏之以德
恭敬可以攝勇
誤用不畏強禦一語
以仁心行弊政
敢于不善人
敬老
谘問耆老
禮士
無失士心
廣謀議納谏诤
載色笑者起芳風
采謗言以改過
随處咨詢得失
振興學校
教士讀書作文
敬老敬士之效
杖士人有咎
優禮學行節孝之人
上下之情必通
慰以農裡之言
以教為本
為民遠慮
為民興利
善補地方之所不足
為民省錢
毋以遊戲之事費民力
義渡
火巷
收錢糧稅契
催科不擾
慎票差
慎興作
興作之法
以身先民
差役循舊例
差役以田為斷
差役在撙節調劑
舊制須作意行之
舊俗所便勿遽改
革敝俗須有道
變移惡俗若行所無事
○民不可遽杖
民不可遽杖。
平民一經受杖。
則終身玷蔑雖創既平扪之猶有餘痛嘗見有無辜受杖父母妻子相視環泣雖族鄰慰之。
終邑邑無色。
竟有憂憤成病而卒。
及自盡者。
每念及此。
大可畏也。
○一杖之易系人生平
範忠宣尹洛。
多惠政。
後為執政。
其子道經河南。
少憩村店。
有翁從家出。
注視其子曰。
明公容類丞相。
乃其家子乎。
曰然。
翁不語。
入具衣冠。
出拜。
謂其子曰、昔丞相尹洛。
某年四十二。
生平麤知守分。
偶意外争鬬。
事至官。
得杖罪。
吏引某褰裳行刑。
丞相召某前。
問曰、吾察爾非惡人。
膚體無傷。
何為至此。
某以情告。
丞相曰、爾當自新。
免罰放出。
非特某得為完人。
此鄉化之。
至今無争者。
觀此可見人不幸而偶得微罪。
上之人寬而宥之。
使得自完。
必感而思勉。
若依法杖之。
則自視缺然。
不複愛惜。
而其流愈下矣。
然則一杖之易。
系人生平。
籲、可不慎哉。
○杖人之病
杖人之病有數端。
一是天姿溪刻。
深求百姓之過。
一是火氣盛。
觸之辄動。
一是習以為常。
視同遊戲。
一是見道不真。
以為合當如此。
一是才短。
不足以詟服人。
故以刑威之。
然欲矯數者之病須是學道學道則見理明。
不恃此為政。
學道則能擴充其才。
不假刑服。
學道則變化氣質。
不至以民嘗其怒。
學道則心常提撕。
不敢稍放以厲民。
論語曰、君子學道則愛人。
斯言盡之矣。
○不行鞭杖
劉寬厯三郡。
吏人有過。
但用蒲鞭罰之。
示辱而已。
崔伯謙為濟北太守。
改鞭用熟皮。
不忍見血。
朱邑為桐鄉啬夫。
以愛利為行。
未嘗笞辱人。
司馬朗為當塗長。
政務寬惠。
不行鞭杖。
而民不忍犯。
裴子野為諸曁令。
不行鞭罰。
民有争者。
示之以理。
徐有功為蒲州司法。
寬仁為治。
任滿事治。
不杖一人。
彼數公者、所至何嘗不治哉。
益知任刑者之太草草矣。
○老幼不加杖
凡老幼有事在官。
雖有罪不可予杖。
呂叔簡所謂老不打。
少不打。
是也。
周禮司刺。
掌三赦之法。
一赦曰幼弱。
再赦曰老旄。
三赦曰惷愚。
重罪且赦。
況輕罪乎。
○用杖以不及為得中
事期于中。
過與不及。
非中也。
然有以過為得中者。
行過乎恭。
喪過乎哀。
用過乎儉。
是也有以不及為得中者刑罰是也試觀尚書。
流宥五刑。
金作贖刑。
罪疑惟輕。
甯失不經。
五刑不簡。
正于五罰。
五罰不服。
正于五過。
王制、附從輕。
赦從重。
春秋傳、善善也長。
惡惡也短何莫非不及之謂乎
○愛人者必有天報
厯觀前史。
所謂酷吏者。
皆锲薄小人。
假刑立威。
使庭市流血。
視民如仇。
民亦仇之。
其究也後嗣不昌。
而身亦卒不克免。
所謂循吏者。
皆寬厚長者。
以德化民。
不事鞭撲而事亦治。
視民如子。
民亦父母視之。
其究也後嗣克昌。
而身亦大有譽慶。
魯恭曰、愛人者必有天報。
豈虛語哉。
○作威緻兇
洪範曰惟辟作福。
惟辟作威。
臣無有作福作威。
臣之有作福作威。
其害于而家。
兇于而國。
藐茲下吏。
受一方之寄。
顧喜怒任性。
水火由已。
虎哮獅吼。
欲以詟服斯民。
其兇也必矣。
○酷吏傳不可不讀
觀漢書所載郅都周纡董宣輩。
公正體國。
清介無私。
擊鋤貴豪。
纔如振箨。
發擿奸伏。
有若神明。
皆廉能吏也。
祇為治嚴峻。
便同失□。
史臣廁之酷吏。
與惡人為伍。
而風斯下矣。
又魏書亦列郦道元于酷吏傳。
道元名士多讀奇書。
所撰水經注。
至今傳焉。
祇為治威猛。
便堕陷至此雖孝子慈孫。
末由湔洗。
然則為治者。
烏可尚嚴哉。
所當以前事為戒。
諸酷吏傳不可不讀也。
○酷吏之稱
郅都為治嚴酷。
号曰蒼鷹。
嚴延年用刑急迫。
決囚至血流數裡。
号曰屠伯。
羊祉天性酷忍。
頗為深文。
所經之處。
人号天狗。
王志愔以剛鸷為治。
号為皁鵰。
谷楷吵一□。
而性嚴忍。
号為瞎虎。
卞衮性慘毒。
專事棰楚。
有大蟲之号。
吳淵所至有能名。
而政尚嚴酷。
有蜈蚣之謠人奈何不為祥麟威鳳使人願得而見之而顧同擊物之鷹鹯噬人之豺虎使人望而畏之惡而避之哉由擇術之不審也。
○循吏酷吏之分
權德輿曰、得柔之道者為循吏失剛之理者為酷吏夫既具柔德。
又合于道。
其被于民也。
如惠風之噓物。
所滋長者多矣。
既已剛中。
又不中理。
其被于民也。
如疾風之蕩物。
所覆折者多矣。
以吏言之。
則一為偱吏。
一為酷吏以人言之則一為吉人一為兇人而其分途之初祇是剛柔異用慎哉
○下馬風
俗初到官。
每事敲撲。
以立威棱。
謂之下馬風。
此大謬也。
使其後由之而不改。
則為暴虐。
使其後倦而漸反其所為。
則為縱弛吏民有以窺吾之深淺而作奸不可止矣何如正已不忒處事得中自然則而象之。
服而從之。
所謂不怒而威于鈇钺也。
陸象先按察劍南。
政尚仁恕。
司馬韋抱真谏曰、公當峻撲罰以示威。
不然、民慢且無畏。
對曰、政在治之而已。
何必刑罰以樹威乎。
卒不從而蜀化。
最為知道。
○變化氣質
人不必多才祇寬和則民受其福人雖多才祇躁急則民受其害西門豹性急。
乃佩韋以自緩。
人必變化氣質。
乃可臨民。
○仁厚是第一美德
天姿仁厚居官第一美德近吾豐有父母滿公岱者。
滿洲人。
天性長者。
寬恕有容。
未嘗求民之失。
而善煦妪之。
嘗自春迄冬。
僅用杖二十。
吾豐劇邑。
素稱難治。
公不事鞭撲。
而事亦治。
吾豐猾役。
夙善剝民。
公不妄鞭撲。
所以民不畏役。
而無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