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
李善長曾請求專賣兩淮之鹽,設立茶法,都是在再三斟酌元制、去其弊端之後提出來的。
恢複制錢法,開礦冶鐵,制定魚稅,國家财富日益增加,百姓也不再貧困。
吳元年(1367)九月,朱元璋論平吳之功,封李善長為宣國公。
改官制,以左為大,以李善長為左相國。
朱元璋當初渡江時,經常使用重典。
有一天,他對李善長說“:法有連坐三條,不是太過分了嗎?”李善長因此請求除大逆之罪外,全部去掉連坐之罪。
朱元璋于是命令他與中丞劉基等裁定律令,頒示朝中内外。
朱元璋即帝位,追封自己祖先及冊立後妃、太子、諸王,都由李善長擔任大禮使。
太祖設置東宮官屬,以李善長兼太子少師,授為銀青榮祿大夫、上柱國,參與決定軍國大事,其他仍然如故。
不久,率禮官制定郊社宗廟之禮。
皇帝巡幸汴梁,李善長留守,一切事情李善長都可以不經請示靈活處理。
不久,李善長上奏确定六部官制,商議官民喪服及朝賀東宮禮議,奉命監修《元史》,編寫《祖訓錄》、《大明集禮》等書。
确定天下山川神癨封号,封立諸王,爵賞功臣,事無巨細,朱元璋都委托李善長與諸儒臣商議執行。
洪武三年(1370),大封功臣,皇帝說道“:李善長雖無汗馬功勞,但跟随我多年,供給軍糧,功勞很大,應當晉封大國。
”于是授他為開國輔運推誠守正文臣、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太師、中書左丞相,封為韓國公,年祿四千石,子孫世襲。
并授予鐵券,免李善長二死,其子免一死。
當時被封公者,有徐達、常遇春之子常茂、李文忠、馮勝、鄧愈及李善長六人,李善長位列第一,诏書中将他比作蕭何,對他褒獎備至。
李善長外表寬厚溫和,内心卻愛嫉妒,待人苛刻。
參議李飲冰、楊希聖,隻是稍微侵犯了他的權限,李善長馬上将其罪上奏皇上,黜免了他們兩人。
李善長與中丞劉基争論法令,以至于辱罵劉基,劉基心中不安,便告假回家。
太祖所任用的張昶、楊憲、汪廣洋、胡惟庸都獲罪,而李善長卻依附太祖如故。
富貴已極之後,李善長便逐漸志驕意滿,太祖開始有點讨厭他。
洪武四年,李善長因病辭官歸居,太祖賜臨濠地若幹頃,設置守墳戶一百五十家,賜給佃戶一千五百家,儀仗士二十家。
一年後,李善長病愈,太祖便命他負責修建臨濠宮殿,将江南富民十四萬遷徙濠州耕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