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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安傳(附錢用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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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幹擾。

    ”太祖說“:邪說幹擾正道,就如美味悅口,美色眩目。

    邪說不排除,則正道就難以興起,天下怎麼能大治?”陶安點頭說:“陛下所說的,可以說是探讨了事物的根本了。

    ”陶安侍候太祖十多年,在諸儒中和太祖的感情最深。

    到了擔任官吏侍從,越發受到恩寵。

    賜給禦制門帖子,說:“國朝謀略無雙士,翰苑文章第一家。

    ”當時人們認為十分榮耀。

    禦史中有人說陶安隐瞞了過錯。

    太祖反問道“:陶安難道有此事,你從哪裡得知的?”回答說:“外面都這樣說。

    ”太祖大怒,立即罷黜了他。

     洪武元年(1368)四月,江西行省參政空缺,太祖任命了陶安,谕之曰“:我渡江,你首先谒見于軍門,陳述王道。

    到幕府參議,使我受益頗多。

    繼而入翰林院,越發多地聽到你正直的議論。

    江西上遊地,沒有比你去鎮撫更合适的。

    ”陶安推辭,太祖不許。

    到任後,政績卓著。

    當年九月死于官位上。

    病情加重時,還草拟了時務十二事上奏。

    太祖親自寫文祭奠,追封為姑孰郡公。

     兒子陶晟,洪武中為浙江按察使,因貪污賄賂而被殺。

    他的哥哥陶昱也受牽連而死,發配家屬四十餘人為軍。

    後差不多都死亡了,有關部門又到陶晟家勾補。

    陶安的繼妻陳氏上宮廷上訴,太祖念及陶安的功績,隻免除了他的官籍。

     最初,陶安裁定的諸禮儀中,廣德錢用壬也多有建議。

     錢用壬,字成夫,元南榜進士第一,授予翰林編修。

    出使張士誠,被留下,授予官職。

    大軍攻下淮、揚,前來歸附。

    累官禦史台經曆,預定律令。

    不久與陶安等人博議郊廟、社稷諸儀。

    他們議釋奠、謖田,都援引經文及漢、魏以來的典故,以制定其制,诏令報可,詳見《禮志》。

    洪武元年(1368)分建六部官,任命用壬為禮部尚書。

    凡社儀、祭祀、宴享、貢舉諸政,都專門歸屬禮官。

    又诏令與儒臣議定乘輿以下冠服諸式。

    當時儒生多使用古時的禮儀,而用壬考證尤為詳細準确,然後諸典禮多有更定。

    當年十二月,請求辭官歸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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