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宜可,字伯時,浙江山陰人。元朝至正年間,行禦史台征召其為屬官,沒有應征。洪武初年,舉薦授予山陰教谕,轉任楚府錄事。不久提升為監察禦史,彈劾不回避權貴。當時丞相胡惟庸、禦史大夫陳甯、中丞塗節正得寵于皇上,曾侍坐,從容燕語。韓宜可直往前去,出示懷中彈文,彈劾他們三人險惡又好似忠臣,奸佞又好似正直,恃功怙寵,内懷反側,擢置台端,擅作福威,請求斬首以謝天下。太祖大怒說:“快口禦史,膽敢排陷大臣啊!”命投入錦衣衛獄中,不久得以釋放。
九年(1376)出任陝西按察司佥事。當時官吏犯罪的,笞刑以上都貶至鳳陽屯田,數以萬計。宜可上疏争辯說:“刑律禁止淫慝,一民犯罪,應視其情節輕重,犯罪是因公,還是因私,以及罪行的大小。現全部命他們谪屯,這對小人而言便宜了他們,對君子而言則害了他們,請求區别對待以平衡衆心。”這一建議得到太祖的認可。不久,入朝京師,遇上皇上賞賜籍沒入官的男女給各衙門官吏,唯獨宜可不接受。并極力辯說“:罪人不為奴,這是古代的制度。犯罪随意株連,這是法制泛濫。何況男女,人之大倫,婚姻逾時,尚傷和氣。合門連坐,怎麼能與聖朝相适宜?”太祖認為這是對的。後犯罪行将受刑,太祖親臨謹身殿訊問,得以釋免。又上奏二十多件事,都得以認可。不久,辭官歸鄉。不久,又征召他入京。命撰寫祭祀鐘山、大江的祭文,曉谕日本、征讨烏蠻檄文,皆稱聖意,特授山西右布政使。不久因事安置于雲南。惠帝即位,檢讨陳性善舉薦,起任為雲南參政,入宮任命為左副都禦史,死于官任上,當天夜晚,大星隕落了,戰馬驚嘶,人們說宜可魂歸西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