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福,字如錫,昌邑人。
洪武年間,由太學生曆任金吾前衛經曆。
曾上書論國家大計。
太祖很賞識他,把他越級升為工部右侍郎。
建文時期,他深受信任和倚重。
成祖列出奸黨二十九人,黃福是其中之一。
成祖入京師後,黃福迎接并歸附。
李景隆指責黃福是奸黨,黃福說“:臣固然應該死,但被看為奸黨,則臣心中不服。
”皇上置之不問,給他恢複了官職。
不久,他任為工部尚書。
永樂三年(1406),陳瑛彈劾黃福不體恤工匠,他被改為北京行部的尚書。
第二年他因犯法,被逮入诏獄,貶任為事官。
不久,他得複職,督運安南軍饷。
安南平定後,在其地設置郡縣,命黃福以尚書銜掌交趾布政司、按察司事務。
當時遠方初定,軍旅未息,百務繁雜,黃福因事制宜,都有條理。
他上疏說:“交趾賦稅輕重不一,請斟酌制定标準,務必從輕省考慮。
”他又請求道“:沿泸江北岸到欽州,設立衛所和驿站,以方便往來。
實行開中法,讓商人輸運糧食到交趾,再給予他們運銷食鹽的權利,通過這樣來充實軍糧儲備。
官吏的俸祿,倉庫儲糧不足則給以公田。
”他又說“:廣西百姓輸運糧饷,陸路艱險,宜令廣東海運二十萬石去供給。
”這些建議都被批準了。
于是他編制戶籍、制定賦稅、興辦學校、設置駐軍,多次召見當地父老宣谕德治之意,告誡屬吏不要侵擾人民。
一切治之以靜,上下安然。
當時群臣中因犯小過被貶到交趾的很多,黃福都加以拯救和周濟,選出賢明者與他們共事。
因此貶谪者有至者如歸之感。
鎮守宦官馬骐恃寵害民,黃福多次壓制他。
馬骐誣陷黃福有異志。
皇上察出這并不真實,不問。
仁宗即位後,黃福被召回,命他兼任詹事,輔導太子。
黃福在交趾共十九年,到他回來時,交趾人民攙扶着他一路相送,号泣不忍分别。
他回來後,交趾人的反叛加劇,終于無法平定。
仁宗逝世後,他總督獻陵工程。
宣德元年(1426),馬骐激交趾反叛。
當時陳洽以兵部尚書銜取代黃福,他多次上奏請黃福回來安撫交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