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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中敷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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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中敷,大興人,初名中孚。燕王舉兵時,他作為生員,以守城之功,被任為陳留縣丞。後來升為工部員外郎。仁宗監國時,命他代理工部事,賜給今名,升為江西右參議。宣德三年(1428),升為山東右參政,再升為左布政使。他樸實正直,廉潔清靜,吏民都敬畏他,誠心歸附。農作物嚴重欠收,中敷向巡撫請求,得減去三分之二的稅收。

    正統改元後,他遭父喪,被奪情留任,不久召他回京任戶部尚書。皇上幼齡登基,擔心臣下欺騙自己,所以統治從嚴。而宦官王振借此來立威,屢次抓住大臣小過,引導皇上用重刑,每年都有大臣被交給司法官員處罪。三年(1438),王振暗示給事中和禦史彈劾中敷和左侍郎吳玺等人,将他們投進監獄,不久釋放複職。

    六年(1441),言官彈劾中敷專權。诏令法司在内廷全面審理。論罪應當流放,允許出資贖罪。皇上特别寬宥了他。這年冬,中敷、吳玺和右侍郎陳纋請将供禦用的牛馬分給民間牧養。言官彈劾他們變亂成法,他們并被下獄論斬。诏令将他們枷在長安門外,十六天後才釋放。瓦剌來朝貢,皇上下诏問他馬駝和草料豆類的數量,中敷答不上來,又把他和吳玺、陳纋論斬,關進監獄。中敷因母親有病,特許回家省親。第二年冬,應當處理刑獄案件,法司請示皇上。皇上命吳玺、陳纋戍邊,中敷等他母親去世後再具奏。後來,把他釋放為民。

    景帝即位後,起用他為戶部左侍郎兼太子賓客。當時正在用兵,每天都在論功行賞。中敷說府庫财物有限,應節制以備緩急之用。皇上嘉許采納了他的建議。景泰四年(1453),中敷去世。贈尚書。

    中敷個性淡泊,食不重味,為官五十年,家無餘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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