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朝廷德意,流民們都欣然願意附籍。
于是原傑大會湖廣、河南、陝西撫、按官員來編戶籍,獲得十一萬三千多戶,人口四十三萬八千多人。
初到的流民,沒有資産以及平時頑劣的,将他們驅回故鄉,而那些附籍的流民,則用輕額定田稅,百姓非常高興。
原傑又審度地勢,因襄陽府所轄的鄖縣,在竹、房、上津、商、洛五縣之中,道路四達,離襄陽有五百餘裡,山林阻隔,将領官吏鮮到其地,一旦有盜賊發生,府難以遙制,于是拓廣該城,設置鄖陽府,以鄖縣附屬于它。
他還設置湖廣行都司,增兵設戍所,分竹山縣設置竹溪縣,分鄖縣設鄖西縣,分漢中的洵陽縣設白河縣,将它們與竹山、上津、房縣都隸屬于新府。
又在西安增設山陽縣,南陽增設南召、桐柏縣,汝州增設伊陽縣,各隸屬其舊府。
制定之後,他推薦鄧州人吳遠為鄖陽知府,各縣知縣都選擇鄰境的良吏來擔任。
流民各得其所,四境平安。
他将要回來時,因該地處湖廣、河南、陝西交界,百事沒有統屬,便推薦禦史吳道宏來取代他。
诏令即升吳道宏為大理寺少卿,撫治鄖陽、襄陽、荊州、南陽、西安、漢中六府。
鄖陽有撫治,即從這時開始。
原傑以功勞升為右都禦史。
原傑多次任職在外,入居都察院後,便不想再出來。
他受命赴荊、襄,不是出于自己的意願。
事情辦完後,他馬上請回朝。
正好南京兵部缺尚書,便委任原傑。
原傑上疏推辭,皇上不許。
他最後死于南陽,終年六十一歲。
鄖陽、襄陽百姓給他立祠,诏令贈他為太子太保,錄取他的兒子宗敏為國子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