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籨,字仲明,慈溪人,都禦史張階的孫子。
他考中成化八年(1472)進士,被授予鉛山縣知縣。
他性格剛直明斷,善于判案。
有人嫁女兒,到女婿家門口時卻發現不見了女兒,兩家都到官府控告對方,長官無法斷案。
張籨巡行縣境,見到有一棵大樹妨礙莊稼生長,想砍掉它。
當地百姓說樹頂上有神巢,張籨不聽,率領衆人前往砍伐。
有三人衣冠整齊地拜在路的左邊,張籨呵斥他們,他們突然不見了,到砍樹時,有血從樹間流出。
張籨大怒,親自拿起斧子砍它,終于把它砍倒了。
巢中落下兩名婦女,說是狂風把她們吹到樹上的,其中一個即是先前所嫁的女子。
有個巫人能夠隐形,專門奸淫他人婦女。
張籨抓住巫人痛打他,他卻沒有痛苦之狀,過後,連那巫人也不見了。
張籨驅車将他捉回,在他背上印上官印後再鞭打他,立即把他打死了。
于是把各個淫祠(不合禮法的祠)全部毀掉。
有個寡婦隻有一個兒子,被虎吃了,向張籨投訴。
張籨與那寡婦約定以五天為期,然後他齋戒前往城隍廟祭祀。
到期時,有兩隻老虎匍伏在殿庭下,張籨呵叱它們說:“誰傷害了我的子民,依法當處死。
無罪的走。
”其中一隻老虎站起身,夾着尾巴走了。
另一隻伏着不動,張籨于是把它射死,送給那個節婦。
全縣人都稱他是神。
鉛山的風俗,婦女在丈夫死後常常改嫁,還有的丈夫沒死,即在服侍丈夫吃藥的同時接受别人聘禮的。
張籨想改變這種風俗,便令寡婦都準備簿冊來接受判決。
他布置了兩塊木闆,其中一塊叫“羞”,讓願再嫁的人跪在那兒;另一塊叫“節”,讓不願嫁的人跪在那兒。
百姓傅四的妻子祝氏誓死守寡,她的公婆騙她跪在“羞”木之下,張籨判定聽從她的意願,祝氏投入後園池中而死。
全縣大旱,張籨夢見有個婦人向他哭拜,他醒來後認出她的裡居和姓名,便前往詢問情況。
把她從地下挖出來時,她的容貌還和生前一樣。
張籨恸哭道:“殺這名婦女的,是我呀!”寫文祭祀她,并為她改葬,天便下起了雨。
他的異政多像這些。
升任南京禦史。
弘治元年(1488)七月,他與同官一起上書說:“近來台谏官員确實已紛紛上書議論政事了,但侍從皇上糾察百官違法犯紀的人,卻不免受到